四大行火速落实支持民企发展 农行22条措施响应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11-12 20:44:27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丽华 北京报道
备受关注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之后,监管层密集发声,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针对民营企业的利好接连不断,各大银行也纷纷行动起来。
11月12日,农业银行发布消息称,农业银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研究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真招实招,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围绕加大信贷投入、完善政策制度、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推进减费让利、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企业纾困解困、确保商业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与正向激励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2条针对性措施,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此前,四大行之一的中行已经率先于11月9日发布《中国银行支持民营经济二十条》,包括优化授信政策、提高服务质效、加强资源配置、健全尽职免责、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费用、完善服务模式、创新产品服务八大方面。
建行、工行此前纷纷在国务院例行发布会上表态支持民营经济。建行董事长田国立表示,将为小微企业融资设正面清单;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则称,工行将完善信贷与债券投资业务统筹联动机制。10月18日,工行还与100家民企签协议破解融资难。
密集发声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了减轻企业税负、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等六方面举措。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总基调下,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各地区、各银行相继推出一系列具体支持措施。
1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初步考虑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3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虽然,随后有银保监会相关人士回应,“一二五”并非硬性考核指标,不会采取简单机械的“一刀切”模式,会尊重银行定位及基于风险管控的自主经营权,但监管层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决心可见一斑。
从具体数据来看,截至今年9月末,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30.4万亿元。同时,18家主要商业银行三季度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已经控制在6.23%,较一季度下降了0.7个百分点。1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提出,力争四季度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比一季度降低1个百分点。
央行行长易纲则给出了“三支箭”,包括采取定向降准、扩大抵押品范围、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多种措施,加强“精准滴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郭树清给出了“五指成拳”:一是“稳”,即稳定融资、稳定信心、稳定预期;二是“改”,即改革完善监管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三是“拓”,即拓宽融资渠道;四是“腾”,即加大不良资产处置,盘活信贷存量;五是“降”,即通过减免服务收费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农行22条举措落实
监管层密集发声之后,银行行动起来。
11月12日,农行《意见》围绕加大信贷投入、完善政策制度、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推进减费让利、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企业纾困解困、确保商业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与正向激励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2条针对性措施,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提出,要认真把好客户准入关,有效防范企业偏离主业、过度扩张、高杠杆经营、涉及担保圈或民间借贷等风险,利用联合授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模式、新技术,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管理成本高、风控难度大等问题,确保商业可持续。
具体而言,《意见》的八方面22条举措分别为:一是加大信贷投放。通过建立总、省、市三级行民营企业“白名单”、增配战略性信贷计划、单列小微企业信贷增长计划等多种方式,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从明年起,实现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稳步提升,力争三年后,民营企业贷款增量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符合监管要求。
二是完善政策制度。提升行业政策的前瞻性与精细化水平、增强区域政策的差异化与分类指导能力,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下沉小微企业信贷审批层级,构建以二级分行和重点一级支行为主的小微企业信贷审批体系。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审查审批“绿色通道”,推行“预授信”、“平行作业”、优先办结等方式,逐步推广模板化运作、批量化、自动化审批,切实提升办贷效率。
三是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持续完善大中小客户、线上线下、链式金融等产品线,加大“数据网贷”、“惠农e贷”、“纳税e贷”、“账户e贷”等产品的推广力度。积极稳妥开展担保方式创新,扩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等抵质押物范围;加大与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合作,推动完善政府增信机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治理完善、信用记录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民营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
四是推进减费让利。认真落实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加大民营企业服务收费减让力度,切实降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可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实现无还本续贷,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
五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的同时,通过创新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拓宽投资标的范围、适度拉长资产久期,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承销和投资力度。积极运用理财资金支持优质民营上市公司再融资、国企混改等股权融资需求,拓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渠道。
六是助力企业纾困解困。针对部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或面临流动性风险的情况,实行“区分情况、一户一策”的风险化解策略。对暂时经营和资金周转困难,但仍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推进债转股项目的签约和落地;对存在股票质押风险的企业,不“一刀切”强行平仓;择优投资民营企业纾困专项债券和股权质押纾困基金。
七是确保商业可持续。认真把好客户准入关,有效防范企业偏离主业、过度扩张、高杠杆经营、涉及担保圈或民间借贷等风险,利用联合授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模式、新技术,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管理成本高、风控难度大等问题,确保商业可持续。
八是加强组织领导与正向激励。明确“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服务民营企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增强正向激励,引导各级行加大服务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力度。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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