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外购房入户、购房入学时代将结束 专家:对其他地区影响不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11-07 13:11:56
实习记者 黄琼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袁晓澜 深圳报道
外地人在佛山买房入户、买房入读公办学校的时代即将结束。《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11月2日,佛山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新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将购房类人群纳入积分制统筹安排,明确不再执行原购房入户政策,同时取消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待遇并设置过渡期,将房产情况作为申请入户、入学的计分指标。
新《办法》还增加积分入住保障性公租房的内容,将符合申请保障性公租房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到积分服务中,改变原来揺珠(类似于“摇号”)排名的方式。新市民可按照积分高低排序获得保障性公租房。
缴纳社保连续满一年方可参加积分入户
新《办法》收紧了老《办法》中购房入户政策,将购房类人群划入积分制管理,只有在佛山市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才可申请积分入户。
房产情况只作为申请入户的一个计分指标,并规定了最高144分的限制(房产每个平方米算一分,最高144分)。
同时明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市外户口迁移的购房入户政策不再执行。
上述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统一参加积分排名入学
新《办法》取消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待遇,将其纳入积分制统筹安排。
2012年颁行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规定,购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购房业主,其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直接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而新《办法》规定在佛山购买住宅及商业住房的非户籍人员,统一参加积分排名。
同时,该项政策设置了一个过渡期,即新《办法》公布之前,购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购房业主,可继续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会不会对其他地区产生影响?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执行会长韩世同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佛山出台的该政策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广州和佛山两个城市离得较近,于是存在较多的在广州工作而在佛山落户就读的情况。所以佛山出台该政策,一定程度上也想减轻这方面的压力,同时希望在佛山置业的人群,也能够在佛山就业。韩世同认为,佛山要想达到这个效果,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引导,出台一些人才引进政策,鼓励创业就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就此向《华夏时报》记者阐述道,从政策看,现在购房者办理户口要遵循积分制,主要是由于过去在广州落户较难,所以人们往往会选择在佛山购房和落户;另外,近期在粤港澳的发展概念下,佛山等市场也相对热,所以,这个时候对于落户方面的内容也会有所收紧。
同时,谈及新《办法》对佛山楼市的影响时,广州中原房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新《办法》出台后,对佛山楼市肯定是有一定的打击。因为部分买家购房的目的便是为入户佛山,现在政策限制之后,户口不能通过买房来实现,部分买家则会选择去其他地方购房。
黄韬认为,佛山的这种做法对其他地方的政策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佛山相对来说是二线城市中发展较好的城市,这个政策主要适用于自身城市的特性。
责任编辑: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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