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上市辅导就奖百万 地方政府补贴IPO热情重燃
见习记者 麻晓超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锋 北京报道
地方政府重奖IPO,似有热情重燃之势。
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仅在过去两个月,就有湖北省、辽宁省沈阳市、广东省东莞市、河南省济源市等至少4个地区,发布或实施了重奖IPO的政策。
专家解读,与前些年多少带有“面子工程”性质的政策相比,如今经济环境下,出钱补贴、奖励企业IPO实在“难能可贵”,说明地方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申报上市辅导就给钱
地方政府出钱奖励企业IPO并非新鲜事,国内最早可追溯到十多年前。
“2008年前,地方政府对IPO企业的奖励扶持政策还只是零星出现,经历过金融危机后,政府与企业同时认识到,上市不仅能融资,对振兴地方经济也很有好处。自此以后,地方政府开始密集出台政策,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汉鼎咨询执行总裁王叁寿曾向媒体表示。
只不过,早些年的政策奖励热情,在地方经济发展仍绝对以土地财政为主的背景下,并未收获市场一致好评,甚至有时被冠以“面子工程”的称号。
财经作家莫开伟近日在一篇文章中表示:“当时这种扶持企业IPO的行为被认为是政府职能的错位,是政府在助推企业搞包装上市。正是由于这样的看法,近年政府扶持企业IPO的政策措施有所减弱。”
而如今,这种政府出钱补贴、奖励企业IPO的政策热情,似有重燃之势。
9月17日,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8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扶持办法”,8月10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3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8月9日,湖北官方媒体《长江日报》曝光湖北省政府金融办(上市办)推出上市服务“最强版”计划。
若再后推至2018年全年,还有湖南省湘潭市、河北辛集市等地印发了奖励IPO的政策;若扩展至扶持鼓励企业上市等大方向、指导性政策的发布,还有江苏省扬州市和常州市、山东省东营市等更多地区有类似动作。
在“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方面,各地政策大同小异。以沈阳市为例,其在《沈阳市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3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表示,按照“储备培育一批、辅导备案一批、申报待审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梯队培育总体思路,以推动企业上市为目标,稳步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培育、挂牌转板、上市辅导,分层进入四板、新三板、创业板、主板(中小板)市场,形成一大批经济结构优、带动能力强、对经济增长贡献度大的上市龙头企业。
对此,莫开伟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地方政府重奖IPO企业,实在难能可贵。
莫开伟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当地经济发展已不能再走土地财政之路,必然支持实体企业发展,让其上市才是正道。这样既可解决到银行间接融资之困,真正破解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局。而且上市企业多了,地方经济生态才能恢复,地方经济发展活跃了,地方财政收入才有希望增长。”
在现金奖励方面,沈阳市拟对在A股IPO的企业奖励400万元。奖励分阶段拨付,对在辽宁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材料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对完成上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企业在境内借壳上市,比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给予奖励;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或借壳上市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0万元,在境外其他地区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相比沈阳市的分阶段奖励,东莞市是一次性奖励为主:经市政府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且申请资料经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而湖北省也是企业申报上市辅导就会获得奖励。根据《长江日报》曝光的内容,湖北省对企业上市实施分阶段奖励:完成股改并报辅导奖励50万元;证监会受理材料奖励150万元;沪深交易所成功发行奖励200万元;境外上市奖励300万元;“买壳”或“借壳”迁回湖北省的奖励300万元。
济源市也是分阶段奖励:对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的,按照200万元标准,分阶段进行奖补。
重奖之下需注意的问题
重奖给予了上市后备企业刺激的背景下,专家建议也要权衡市场经济下的公平公正尺度。
比如,湖北省8月份发布的扶持政策一度受到争议。
根据《长江日报》曝光的内容,湖北省金融办(上市办)发布的针对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的支持政策里,除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激励要素外,还包括相关企业享受对须进行行政处罚的事项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各级部门行政处罚决定要事先通报省上市办等要求。
“此项举动难免会引发不少的担忧。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湖北省上市办推出了史上最强IPO扶持政策,会否引发其余地区的跟风操作,并由此影响到后续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另一方面对犯错企业可以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其余排队企业来说,会否造成一定的不公平、不合理,同时会否降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度。”财经评论员、专栏作家郭施亮在一篇文章中指出。
事实上,除了前述现金奖励、违法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外,各地的政策优惠“大礼包”大多还包括税收减免、保证企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等其他措施。
以东莞市的政策为例,在保证企业项目用地需求方面,对于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后备企业,当地拟“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推进弹性年期出让、实行差别化的地价政策、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东莞市还提出,创新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的土地供应模式。“整合现有土地资源,设立若干个“上市公司总部产业园”,集中解决拟上市企业用地需求,吸引优质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落户东莞。研究完善“上市公司总部产业园”的招商引资条件,对已经在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上市后备企业,适当降低在土地开发强度等方面的准入要求。”
“尽管政府重奖企业IPO在当前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也要注意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莫开伟表示。
莫开伟指出,一方面,行政权力的战略运作,可能会出现企业IPO不公平竞争,比如在企业申报、闯关审核的环节,如果闪现政府官员的“身影”,可能对证券监管部门带来无形的审批压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全方位呵护,将企业推上市,是一些新股上市后业绩大变脸的病根;此外,奖励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可能会造成一定财政收入的浪费等等。
此外,除了要权衡不同企业间的公平公正尺度,也应顾及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部分地区的举动,更多还是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的目标以及自身的利益问题,而甚少从股市长远发展以及从投资者切身利益上思考问题。由此一来,在企业上市前,部分地区积极扶持企业发展,以尽可能为企业上市扫除一切障碍,而当企业成功上市后,部分地区却可能会把包袱丢给了市场、丢给了投资者,一旦企业发生了业绩变脸乃至财务造假等问题,恐怕最终吃亏的还是接盘的投资者本身。”郭施亮称。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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