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降低企业成本约400亿元 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期两年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4-10 12:00:44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原定于4月30日到期的“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将继续延长两年。
4月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住建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司长张兴野介绍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有关情况,人社部副部长汤涛介绍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工作有关情况。
“在2017年降费6000多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4类政府性收费降费措施。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506亿元,加上发改委出台的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措施,预计全年合计减负超3000亿元。”程丽华表示。
据记者了解,这次清理规范的范围,不仅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还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等方面。清理规范方式多种多样,停征了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收费标准,还延长了一些到期的收费减免措施。
其中,住房公积金就是其中一项。
张兴野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
2016年,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时按两年执行。文件印发以后,全国的缴存比例上限全部规范至12%以内。
截止到2017年末,累计降低企业成本约有400亿元,对减少企业支出,缓解企业经营困难,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继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企业降低成本的作用,巩固降成本的效果,决定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张兴野介绍,为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住建部拟采取4项措施:
一是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两年至2020年4月30日。二是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三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浮动区间。四是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预计2018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300亿元。
除此之外,此次降费政策,还包括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原定于今年4月30日到期,现在延长一年至明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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