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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企业涉官员受贿案 马鞍山亿元城市保洁招标风波

作者:吕方锐 陈锋 唐飞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3-30 17:58:26

摘要:安徽省马鞍山市主城区高达亿元的道路保洁服务采购招标,近日陷入风波。其中,5家中标企业出现在受贿官员的案卷中;两家关联公司同场竞标同一标段项目;看似无关紧要的招标条件却经历了3次变更,被质疑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

中标企业涉官员受贿案 马鞍山亿元城市保洁招标风波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吕方锐 陈锋 特约记者 唐飞 合肥、北京报道

安徽省马鞍山市主城区高达亿元的道路保洁服务采购招标,近日陷入风波。马鞍山市江南环境卫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江南公司”)招标折戟后,老板洪腊英就招标中存在的多个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

其中,5家中标企业出现在受贿官员的案卷中;两家关联公司同场竞标同一标段项目;看似无关紧要的招标条件却经历了3次变更,被质疑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

在洪腊英辗转市、区两级政府城管局和财政局的多轮举报后,其中一个招标项目最终进入僵局:招标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均被查明在招标中存在违规行为,招投标错误结果被要求纠正,但至今尚未执行。

中标企业涉官员受贿案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显示,招标人雨山区、花山区城管局于2016年11月先后发布雨山区、花山区(2016-2018年度)辖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其中花山区为8包(标段),合同预算价格9520.76万元;雨山区5包,预算总价7687.4万元,共计17208.16万元。花山区和雨山区是马鞍山市的主城区。

参与项目招标的多家公司出现在原花山区城管局长詹传亭的判决书中。

《华夏时报》记者拿到的这份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原花山区城管局长詹传亭曾多次收受6家公司相关负责人财物。其中5家公司在该次招投标中成功中标,其中1家同时中标雨山区、花山区两个项目。

即便如此,马鞍山市财政局及雨山区财政局在回复江南公司的行政复议书及投诉处理决定中称,未发现5家中标公司在项目开标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提及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其中提道:“依法建立政府采购商不良记录名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公司已经涉及官员受贿案,为何仍在招标中通行无阻呢?

雨山区财政局在一份投诉处理决定中称,此次招标对此没有特别规定,也没有相关法律要求。其还引用最高检《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进行解释,称该《通知》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和此次政府采购项目并不完全相符。

此外,参与此次招标的多家公司中,还出现了两家关联公司竞标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情况。

雨山区财政局回复江南公司的一份投诉处理决定书表明:“振华公司和为民公司作为具有控股关系的公司,参与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书规定。决定该项目该标段采购行为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洪腊英称,截至目前,该项决定尚未执行。

招标条件被质疑“量身定制”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显示,花山区城管局曾在2016年11月28日、11月30日和12月12日3次对招标条件中的中型洗扫车吨位由“约10吨”先后变更为“7-10吨”、“7-11吨”“7-12吨”。

记者注意到,前两次变更公告均标明为招标文件的“变更与澄清”,但第三次变更公告则标明为“情况说明”。洪腊英告诉记者,按照此次招投标文件要求,凡是对招标文件进行内容变更,必须要按照规定对招标开标日期进行顺延15日。第三次变更没有标明,就是不再顺延开标日期,可能会造成投标人措手不及。

马鞍山市财政局曾发文称,采购人花山区城管局和采购代理机构双赢公司不按规定发布招标文件变更公告,违反了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后两次变更,对中型洗扫车的吨位要求从“7-11吨”变为“7-12吨”。花山区财政局曾在投诉处理决定书中回复称,“参加投标的24家单位中,拥有吨位在11-12吨之间中型洗扫车的仅有马鞍山诗城物业公司一家,且诗城所中的第8包,对投标人是否拥有中型洗扫车没有要求。”

马鞍山一家保洁公司负责人认为:“既然没有要求,为何要进行3次变更,而诗城物业恰恰是在第三次实质变更的11-12吨之间?”洪腊英认为,“此举有量身定制嫌疑。”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清扫车辆的吨位区别仅仅在于储水、垃圾储量的区别,对于清扫保洁没有实质影响。

对于上述质疑,马鞍山市财政局于2017年12月12日做出的行政复议认为,花山区城管局变更公告属于瑕疵,不影响中标结果。

在其他问题上,马鞍山市有关部门的态度显得有些“摇摆”。雨山区财政局先是认定振华和为民公司不存在控股关系,在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中又改口。马鞍山市财政局两次行政复议中,先判定雨山区撤销投诉决定属违法,又在之后的行政复议中维持了雨山区的撤销投诉决定。

截至发稿,《华夏时报》记者未能打通雨山区财政局的电话。马鞍山市财政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知道江南公司举报一事,但对两次行政复议的情况不了解。而该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记者知情部门的联系方式。

“我没有对城管部门领导进行行贿,这次的招标没有中标;中标的不少都是曾经贿赂原城管局领导的公司,这能说明什么呢?”洪腊英在多次反映问题后提出质疑。

《华夏时报》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参与此次招标的多家公司均对招标存有质疑。有企业负责人表示:“我们花巨资购置了保洁车辆,但现在车辆只能放在那‘睡觉’,每年车辆维护成本很高,这无疑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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