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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安华两财险被罚100万

作者:李军慧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04 17:57:31

摘要:永安、安华两财险被罚100万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李军慧 北京报道

   8月末,保监会接连公布对两家保险公司的处罚决定,永安财产保险和安华农业保险违规经营分别罚款20万、80万元,两家合计被罚100万元。据了解,这是保监会稽查局自去年11月成立以来在综合检查中查处的首起大案。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保险公司违规行为中均涉及投资事宜,其中前者永安财产保险违规买债券,资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安华农业保险违规投资股票且造成严重损失。


投资违规
    “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期间,永安产险违规购买11只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券,运用资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保监会一纸公告宣布了2009年首家因投资违规的险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五条及《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永安产险付出的代价是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同时限制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6个月(现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只准卖出,不准买入)的行政处罚。
    违法处罚并未就此停止,随后保监会公布了对安华农险的处罚决定,违规投资赫然在列。
    通报显示,2007年10月,在未取得保监会批准的股票投资资格情况下,安华委托其股东吉林名门电力实业集团公司,购买另一股东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公司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782256股,损失数额巨大。
    “2007年10月,吉恩镍业向其机构投资者增发,发行价为88元。”知情人士称,“2008年,吉恩镍业股价持续下跌,安华于12月30日卖出全部股票时,股价已跌至仅10元,每股损失78元。”
    粗略计算,损失过亿。安华未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08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分别虚增资产和净资产3552.04万元、1.02亿元和1.36亿元。


安华“十一宗罪”
    资料显示,安华农险成立于2004年,由吉林粮食集团公司、通化钢铁集团公司等7家股东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长春市。除了“未经批准投资股票,且造成严重损失”外,安华农险尚有其他10项违规经营行为。
    通报显示,2005年7月,安华与股东吉林省公主岭市正氏企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600万元的《借款合同》, 2006年1月,正氏企业向安华支付了借款合同期限内的利息197160.00元。截至今年3月,安华未收到正氏企业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因存在虚列赔款支出及营业费用、套取资金等问题,内蒙古、山东保监局此前曾向安华当地分公司下发了多份行政处罚书。”知情人士称。
    安华农险违规范围之广几乎创了纪录,共涉及11项,除上述事宜外还包括“财务数据和偿付能力报告不真实”、“违规投资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未经核准推举董事履行董事长职责”等等。
    针对安华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保监会给予安华警告、限制除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资金运用范围6个月、罚款80万元等处罚,并责令撤换董事和高管,限期安华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保监会帮助安华深入查找成立4年来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和推动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发展的举措,我们现在正按保监会的要求,认真深入地搞好整改。”安华农险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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