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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黄蓝事件后学前教育立法引热议 教育部称已启动调研程序

作者:于玉金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12-01 22:27:58

摘要:红黄蓝事件仍在发酵,也引发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的讨论。

红黄蓝事件后学前教育立法引热议 教育部称已启动调研程序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于玉金 北京报道

红黄蓝事件仍在发酵,也引发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的讨论。

11月30日,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就近期发生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事件公开表示,幼儿园发生的这样一些事情,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民群众刚性入园需求与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存在的矛盾,教育部着力化解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将进一步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此外就学前教育立法进行调研,已经启动程序,为学前教育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学前教育资源短缺

政府投入不足及专业教师存在大量缺口是学前教育存在的严重问题。

“包括美国、中国香港等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及地区,3-6岁的幼儿教育作为一个政府福利和公益事业,以中国香港为例,幼儿教育政府每年要补贴3万港元。”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储朝晖介绍,2008年,其在参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起草时时曾做过测算,当幼儿教育占到当地教育经费9%的时候能够正常运行,但我国长期以来只有1.3%。

而与国外对比,源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一文指出,大部分欧洲国家都是通过公共财政来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有些国家不论父母的就业状况或收入如何,学前教育都是免费的,如在法国,所有2—6岁幼儿的教育都是免费的。也有一些国家的学前教育是由国家财政支持和根据父母收入水平交费并行的方式,如在德国和意大利,为所有3—6岁儿童提供免费学前教育,3岁以下幼儿的保育则由社会福利加以保障,并由其父母支付不多于20%的费用。

除了政府投入的教育经费不足外,专业教师资源的情况也不甚乐观。

“2008年经过测算,应该从大学培养出20万专职幼儿教师,当时各学校加起来只培养约1万名专业幼儿教师,但这样的测算当时在内部被否定,如今看这个测算是正确的,从2010年至今,幼儿教师的增加量每年就是20万人,但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并未经过专业培训。”储朝晖告诉记者。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撰文指出,中国幼儿园教职工缺口将达到250万。

此外,媒体公开报道,2015年,全国幼儿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比例仅为65%,高中及以下毕业的为22.4%。2015年11月,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的学前教育专题评估报告显示,从幼师队伍总体看,专科以上学历教师的占比较低,在农村地区不到一半;有幼教资格证的教师数量占比仅为50%左右;无证教师占30%左右。

社会资本不可或缺

解决学前教育资金不足的问题,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离不开社会资本的投入。

“对于治理学前教育,必须理性面对现实问题,脱离现实问题谈解决学前教育问题毫无价值,”熊丙奇对记者直言,“中国当前的学前教育的问题是存在大量的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那要解决这个短缺的问题,政府部门必须加大投入,保证3岁到6岁幼儿园的普惠属性,同时0-3岁学前教育阶段也要加大一定的投入。”

此外,熊丙奇还谈到,但同时按照目前的中国的整体情况来看,学前教育不可能完全靠政府投资来解决的,必须开放社会资金进入到学前教育的领域来,由于学前教育他本身是非义务教育的特点,尤其是0-3岁这个学前教育更多是照看和看护的性质,因此在社会资金进入学生教育这个领域过程中可以选择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要求所有的社会资金进入这个学校教育领域都选择非营利性,就可能导致一些资金进入后,其积极性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2016年11月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下称《民促法》)正式发布,其第十九条规定,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推动学前教育改变

社会资金投资办幼儿园,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其过度追逐利润产生的负面影响,成为讨论的焦点。

对于近来学前教育领域出现负面事件的原因,储朝晖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直接原因看是其教师资质不合格,对教师管理不到位;深层次原因是运作模式存在问题,经济利益链很强,最终导致其将经济效益摆在了孩子发展前面;最关键的要害还是其首先考虑的是营利的价值取向问题。”

熊丙奇在上述的撰文中则指出,按照基本的市场逻辑,政府部门供给的幼托服务不足,难题就可通过市场解决,政府部门应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托机构,但在我国各地,要举办一个有正规办学许可的幼托机构,却有很高的门槛;另一方面,社会有幼托需求旺盛,于是一些机构干脆不去审批,无照经营,照样生意火爆,对这些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就是监管、叫停也无济于事,关停之后孩子去哪里?就这样,大量无照无证的幼托机构,基本游离在监管之外。

熊丙奇对记者表示,目前将无证无照纳入监管体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储朝晖则从另一个角度对记者分析,在世界范围内,包括幼儿园在内的各个教育阶段,通过教育来营利的机构其份额不超过5%,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共性性质没有变,尽管欧美国家私立学校众多,学费很贵,其目的不是在于营利,而是其运作成本很高,由于其没有太强的营利性,家长愿意承担较高的费用将孩子送进去,这与目前中国的一些机构用高收费来营利的性质完全不同。

对于解决学前教育问题,储朝晖提出自己的观点,实质是要进行教育体制改革。一是要保证幼儿园的公益性和公立性,政府要尽到责任;二是要“依法办学”,即学校登记后,成为独立法人自主运行,同时享受独立法人权利和承担义务,出现问题不是行政部门来处理,而是运用法律手段来处理,这需要相应的法律体系来保障。

为办好学前教育,教育部的措施已经在路上。

11月30日,田学军在接受路透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部将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准备采取5方面的措施。

具体措施为,一是坚持发展与质量并重,扎实推进各地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着力化解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制定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压实监管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督促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四是要进一步明确教师行为规范,正在考虑制定教师行为规范,加强教师法治教育,提高教师法治意识和底线意识;五是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教育部正在就学前教育立法进行调研,已经启动了程序,为学前教育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黄兴利 主编:寒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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