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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经营搅动利益局 盐改后外地盐接连遭扣

作者:金晓岩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4-14 21:48:50

摘要:目前该新政已经实施4个多月,从市场反馈来看,不但食盐价格没有下降,跨省经营在全国多个省区还出现被扣押的阻拦现象。4月11日,有媒体报道称,中盐上海公司将江苏省盐务局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该局此前下发的一份有关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食盐企业名单违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顶风作案”现象?是谁在背后推波助澜?如何才能

跨省经营搅动利益局 盐改后外地盐接连遭扣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金晓岩 北京报道

自今年1月1日开始,我国盐业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放开食盐价格管制,允许食盐跨省经营。原本愿景是在此制度下将给食盐市场带来竞争,但事实却与之相悖。

目前该新政已经实施4个多月,从市场反馈来看,不但食盐价格没有下降,跨省经营在全国多个省区还出现被扣押的阻拦现象。4月11日,有媒体报道称,中盐上海公司将江苏省盐务局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该局此前下发的一份有关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食盐企业名单违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顶风作案”现象?是谁在背后推波助澜?如何才能打破多年的跨省经营壁垒?

跨省经营遭阻拦

据不完全统计,从今年1月政策正式实施以来至今,全国在江苏、湖北、贵州、河南等超过8省出现了查扣外地盐的情形,共有中盐上海公司、中盐东兴公司、重庆盐业集团等8家盐业公司被当地盐业部门扣押了超过2000余吨的货物,部分盐企遭查扣次数高达数百次。同时,根据多家盐企反映,其遭遇了仓库被撬门查扣、运货车被安装定位器等情形。并且查扣地点从盐企仓库到终端零售点不一,查扣方式包括先行登记保存,也有部分直接没收。

例如以“国字号”中国盐业总公司下属的上海、东兴、榆林等分公司为例,其被陕西澄城县盐务管理局、江苏盱眙县盐务管理局等多家部门查扣137次共超过1026吨食盐。而重庆盐业集团的食盐,被贵州遵义市盐务管理局、铜仁市盐务管理局、湖北宜昌市盐务管理局查扣约429吨食盐。湖北蓝天同样为湖北省盐务管理局下属企业,其也被江苏省盐务管理局查扣近500吨食盐。

其中,《华夏时报》记者也拿到了一份有关4月6日,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开出的一份查封、扣押盐业违法物品清单。扣押理由写的是纸箱外包装塑料袋小包装内装白色颗粒。

据中国民营盐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食盐改革遇到瓶颈,各省盐业都在打击外省企业进入。连中盐也未能幸免。

去年底,发改委联合工信部下发《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以跨省备货,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在省内跨区备货。取得批发许可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通过自建物流系统等方式,开展食盐销售经营活动。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实上,取得省级批发许可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向食盐销往地的省级盐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备案,采用相关方式运营,跨省卖盐,就不应该受阻。

既然上述食盐改革新政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保驾护航”,为何仍然出现跨省经营被阻拦现象?

盐改后地方盐企毛利减半

目前扣押外省食盐产品的现象比比皆是,而至于理由,可谓五花八门,有的说跨区经营不规范,因为新施行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暂不支持省级以下食盐企业跨省经营;还有的说是食盐安全问题,把跨区食盐冠上“无碘盐”、“工业盐”的名字;还有盐务局抓住“准运证”问题,在食盐流通上卡住外来企业。

不过,被扣押的盐企们却不这样认为。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河南新乡市获嘉县被扣押的盐企手续齐全,有食盐零售许可证,有正规的合同和发票。

总体来看,对于查扣食盐的行为,盐企与盐政往往分歧较大。盐业管理部门认为被查扣的食盐生产企业在钻政策过渡期的空子,而食盐生产企业则认为,盐政打着执法的招牌,保护自己的地方利益。

王强认为,在实际操作中,的确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存在违规的地方,比如搞加盟、转代批等。但相对而言,地方盐业管理部门设置各种行政壁垒的现象,更突出一些。

对此,上述中国民营盐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现在卖盐的还是执法部门,其他盐企跨省经营,执法部门认为还是动了他们的利益。”

一位盐业从业人士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吨普通碘盐为例,改革前后,它的零售价大概都在4000元左右,但依靠专营,地方盐业公司可以从中获得将近3000元的毛利,而改革后,这些盐业公司不得不参与市场竞争,他们的获利也减少了将近1500元。

地方法律亟须完善

虽然历经近十年的食盐专营改革终于在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可小觑。从目前跨省经营被阻挠中可见一斑。

中国盐业协会秘书长宋战京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盐改政策落地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与法律法规正在修订当中有关,“权威的解释目前还没有,所以现在在这些问题上,就不好来断定说它是违规还是不违规。”

业内认为,当地行政许可证、当地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等种类繁多的政策,表面上看也是合情合理,实际上却成为食盐跨省销售的拦路虎,如果不能破除这些阻挠,国家的盐改政策就很难推行下去。因此,对于各地存在的这些法规如何界定,又该如何理顺从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到地方的条例的连贯性和可操作性,这也是盐改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170多家,随着竞争的加剧,市场化淘汰和洗牌将加速,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地方盐务局不能和盐业公司分离,不能改变两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将加剧洗牌过程中的矛盾,延缓盐改的进程。而事实上,跨省经营被阻碍损害的不仅仅是食盐企业的利益。众所周知,食盐新政最大的两个特点就是取消价格管制、放开食盐流通。其中,保持流通性是前提,只要食盐能自由流通,价格才能充分反映市场情况。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上述问题也受到了来自国家主管部门的重视。4月7日,发改委、工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自查自纠、整改规范与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开展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于玉金 主编:寒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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