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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退还”江苏绿港股权 投资者质疑信披深交所发关注函

作者:王俊仙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3-06 20:19:18

摘要:3月6日,深交所发布对新洋丰(000902.SZ)的关注函,投资者质疑新洋丰此前发布的《关于签署<与李文虎等 31 名自然人关于江苏绿港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绿港”)5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披露不完整,对此向深交所进行了投诉。

新洋丰“退还”江苏绿港股权  投资者质疑信披深交所发关注函

华夏时报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3月6日,深交所发布对新洋丰(000902.SZ)的关注函,投资者质疑新洋丰此前发布的《关于签署<与李文虎等 31 名自然人关于江苏绿港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绿港”)5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披露不完整,对此向深交所进行了投诉。

根据2月25日新洋丰发布的公告,由于原协议规定的过渡期内交易双方在发展战略、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上存在分歧,继续推进交易不确定性较大,其与李文虎等31名自然人(下称“乙方”)签署了《关于江苏绿港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根据这份补充协议,原协议约定的新洋丰向乙方购买的江苏绿港51%股权,现修改为新洋丰向乙方购买江苏绿港10%股权,乙方均同意按照相同比例转让股权;同时,在江苏绿港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新洋丰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增资权。

新洋丰如何操作对江苏绿港41%股权的退还呢?

根据补充协议,各方同意自协议生效后30日内,新洋丰将多受让的江苏绿港41%股权按照原持股比例退还给乙方。上市公司仅保留江苏绿港10%股权,经协商,该公司10%股权转让价款为4000万元。由于新洋丰此前向乙方合计支付股权转让款2.71亿元,双方约定从中扣除4000万元作为江苏绿港10%股份转让对应的股权转让款,其余2.31亿元由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以现金方式返还给上市公司。

对此,深交所要求新洋丰补充说明,李文虎等31名股东是否有能力偿还2.3亿的现金,若无能力偿还,有何应对措施;说明李文虎等31名股东持有新洋丰锁定期为36个月的股票如何处理;并提供江苏绿港最新的审计报告。

除此之外,由于新洋丰此前曾与李文虎等31名股东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后者承诺江苏绿港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6526万元、9789万元、1.31亿元。而在此次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终止该《盈利补偿协议》。由于这已经构成承诺变更,深交所表示对此进行关注。


编辑王兆寰 主编 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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