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信息披露存假 益盛药业及高管集体受罚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2-09 19:34:24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益盛药业(002566.SZ)2月9日收盘后发布公告,因公司和董事长张益胜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2015年12月25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日前,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证监会网站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张益胜、李铁军等21名责任人员)》([2017]14号)。
据证监会调查,1998年底至1999年初,益盛药业的前身集安制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吸收王玉胜、尚书媛、刘建明、王斌等10人为新股东,注册资本由129.4万增加到1200万。此次增资过程中,王玉胜、尚书媛、刘建明、王斌等4人受托为毕建涛、卫巍、张锦、周永平等556人持有410余万股,后经多次转增,至2011年公司上市后第一次送股时,上述4人受托持股达5660余万股。
针对上述事实及相关信息,益盛药业未依法予以披露,包括毕建涛等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王玉胜等人属于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其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等。截至2015年11月,益盛药业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至迟于2012年3月,由于代持股份限售解禁,涉及减持资金分配和税费处理,经相关人员反映,董秘李铁军获知代持股的详细情况,随即向实控人及董事长张益胜汇报,张益胜要求李铁军不要声张,并安排益盛药业相关部门负责代持账户的减持工作,希望通过减持消除隐患。后益盛药业召集相关股东确认股份和减持方案并开始减持,2012年底第一次分配减持款。
证监会对于查明的情况,给予上市公司警告和60万的处罚;给予董事长张益盛警告和90万的处罚;董秘李铁军警告和30万的处罚;其他股东金额不等的处罚。
编辑:严晖 主编: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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