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终止收购雷打滩水电 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12-30 17:47:03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12月29日晚间,澄星股份(600078.SH)公告称,此前拟收购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雷打滩水电”)55%股权,但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无最终结论,同时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已于2016年12月22日届满。鉴于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经协商决定终止筹划上述重大资产重组。
澄星股份是在2015年12月7日发布收购雷打滩水电股权公告的。
当时的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显示,澄星股份拟通过现金收购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澄星集团”)持有的雷打滩水电55%股权,收购资金来源为澄星股份的自有资金。此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需提交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评估报告显示,雷打滩水电100%股权的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为6.12亿元,最终双方约定55%股权收购价为3.36亿元。
澄星股份方面认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磷化工行业发展趋势,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属于公司矿、电、磷一体化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推动公司实现链式发展。
然而澄星股份和澄星集团随后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为澄星股份“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澄星集团“涉嫌违法违规”。
在去年12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一年后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届满的时候,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尚无结论,为此澄星股份只能选择终止重组。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澄星股份第二次筹划收购雷打滩水电股权“流产”。
早在2009年12月19日,澄星股份就发布了定增预案,拟增发募集资金投向“收购雷打滩水电站55%股权”、“6.5万吨/年磷酸钙盐技改工程”,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收购雷打滩水电55%股权”预计金额为2.5亿元。该定增的相关议案在2010年1月5日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一年。
到了2010年12月9日,澄星股份公告终止定增:鉴于公司当时的情况已与2010年1月公司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募投之一的“6.5万吨/年磷酸钙盐技改工程”已使用自有资金实施完毕,无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的必要,董事会决定撤回该次定增的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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