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发布 福利机构收养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4-29 12:36:10

摘要:4月29日,中国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主题进行发布。

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发布 福利机构收养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4月29日,中国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主题进行发布。

“近年来,残疾人事业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残疾人扶贫解困和兜底补短、残疾人工作基础管理、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等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新进展、新成效。”中国残联新闻发言人郭利群在会上指出,不过,残疾人在基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仍十分突出。特别是孤残儿童群体因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

据介绍,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国家卫计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联10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今年5月15日第26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郭利群指出,近年来,“全国助残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年5月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各地正逐步发展成为“助残周”或“助残月”。助残日期间,各地举行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有关扶残助残惠残措施相继出台,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但记者另了解到,目前,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其中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儿童,需要在福利机构中长期生活。这些儿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生活在家庭的儿童相比,其身体发育、精神和心理发育及人格健全发展都存在较大差距,长大后在就学、就业、婚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据了解,“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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