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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贷新规给资管套“紧箍咒” 信托渠道意外受益

作者:陶盈舟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3:00:00

摘要:银监会《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居然意外地给了信托业新的机会。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陶盈舟 北京报道
    银监会《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居然意外地给了信托业新的机会。
    1月16日,银监会发布消息称,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该业务健康发展,已于近日起草了上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银行授信资金、筹集他人资金等五类资金,不得进行委托贷款,且委托人不得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机构,银行也不得为委托贷款承担信用风险。
    “这就意味着,该《办法》一旦落地,银行和各类资管子公司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消弱,那么资金亟待找到突破口的时候,信托公司恰好会成为重要渠道,因为其具备放贷资格,而资金募集、贷款管理和项目来源都具有一定优势。”用益信托分析师帅国让如是说。
信托或捡漏
    1·19黑色星期一的股市暴跌令银监会的委托贷款新规备受议论。《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办法》规定,委托人身份不得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各类机构,且商业银行严禁接受包括银行授信资金、发行债筹集的资金以及筹集的他人资金等来发放委托贷款。其中“筹集的他人资金”这一条就意味着此前盛行一时的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的委托贷款模式或将被叫停。
    北京一家信托公司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所谓的委托贷款,其实就是通过非标业务向地方政府融资的工具,因为法律禁止企业直接的借贷行为,所以,“当一家企业想贷款给另一家企业,必须先把这笔钱委托给银行,再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发放给另一个企业。”
    在过去几年中,这类非标业务主要的通道是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但由于资管计划的门槛更低、更加快捷,所以近两年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通道开始出现快速增长。”上述人士表示,一般来说,发行一个信托项目融资的中间环节,费用大多在5%左右,但资管计划则比这低得多。
    但需要注意的是,与费用低廉相对应的是,资管计划仅仅提供一个通道,项目出现问题后,并不会像信托公司一样进行兜底。“举例来说,一个项目在信托公司如果通不过前期的审核,那么根本就发不了;但在资管机构结果可能就会不一样。”该人士表示,所以虽然费用相对高,但信托公司严格的风控措施和自有资金的垫底,依然会在很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资金的安全。
    其实在外界看来,此次银监会下发的《办法》无论对银行、券商还是基金子公司都带来不同程度的重创,唯独信托业成为“捡漏王”,依然保留原有通道。
    对此,上述人士表示,“这恰恰表明了监管层对于信托公司发挥作用的肯定,虽然从目前来看,可能信托业短期内的确会成为这些资金寻求的出口,但长期来看,我们的重点依然是创新转型。”
“类信托”告别野蛮生长
    其实从2013年开始,信托业反复提及的就是“创新转型”四个字。无论是“八项责任”还是“八项机制”其实目的都在于要信托业控制风险的同时,加速转型,而转型的重点就是“去通道化”。
    众所周知,信托业能够在短短十年的时间实现规模的跳跃式膨胀,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通道业务的迅猛发展,然而从“127号文”后,银信合作的资产规模就开始呈现出大幅缩减的趋势,以往占据信托半壁江山的通道业务也开始被有意识地缩减。
    “降低通道业务的占比,除了监管的需要之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纠纷难以处理。”某信托机构的研究人士牟帅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通道类信托计划往往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金融机构之间的优势地位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其中,有一类是合作金融机构完全不提及的项目,由银行主导,“但问题是,信托公司在这类项目里拿的是通道的钱,但一旦出现问题,就要承担信托的责任,很容易出现责任厘不清的问题。”
    所以,从2014年开始,主流信托公司早已开始了创新转型之路:包括基于私募投行定位的业务优化,基于资产管理定位的业务转型,以及基于财富管理定位的业务转型。但无论哪种形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突出以客户为导向的体验和业务模式的改造,而不是依赖于做通道。
    但如今,伴随着《办法》的出台,加入这一创新转型队伍的或许还有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
    公开的资料显示,包括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其主要的业务有三类,一类是通道类业务,一类是融资类业务,还有一类是股权质押和资产证券化业务,但其中,通道业务是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业务。由于没有银信合作的监管限制,基金子公司以及券商资管一度蜂拥做通道业务并迅速扩大规模,而此次的《办法》一旦执行,那么占据券商及子公司大份额的通道业务将逐渐消失。
    事实上,就在1月20日,银监会宣布首次对监管的组织架构进行重大改革。其中,原非银部被分离出信托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这也意味着信托业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后,终于迎来了有“妈”的日子,所以,可以预见的是,在刚刚开始的2015年,信托业的创新转型将会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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