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股转中的市场制度建设和保障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隋强
新三板市场的设立和发展,是在我们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建设改革进程中设计的,它不是简单新设的市场,而是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创新过程中的全新试验。2013年底,国务院发表了关于国有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对于新三板市场而言,它也体现了《证券法》的基本精神,对于证券交易场所和新三板的规制,并不沿用《证券法》的基本条文。所以在市场制度建设方面,我有几个方面的考虑和安排。
第一,新三板并不设财务指标,由此它的包容性比较强。很多人问,注册制改革是什么样子,我们新三板一直试图在这方面做一些探索。
第二,在融资方式上,我们做了多样化的安排。考虑到市场参与主体和挂牌公司的多元性,我们挂牌公司可以存量挂牌,也可以挂牌同时做发行。可以进行股权融资,也可以进行债权融资,可以发行优先股,可以在市场进行基本资本运作,在发行融资方面,我们实行备案管理,发行时点和价格、融资规模、发行时间间隔完全由市场决定,只要市场认可,我们再进行事后的变革改革。
第三,实行多元化的交易方式,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要服务中小微企业,企业股权分布、成长性方面差异比较大,所以市场支持传统协议转让、注资的方式、支持竞价的方式,而且履行一定程序以后,可以自主转化。
第四,我们一直探索一种自主管理的方式,这个和传统市场监管是不一样的,我们希望以信息披露的方式,使市场主体付出一种信用的代价,而不是以监管的方式进行。
上述制度的实现和安排,实际上有几个机制作为保障。一、实行严格的市场管理,前端企业挂牌准入,没有财务指标要求,配套的是投资人这端我们实行严格管理,这为市场技术创新奠定了空间。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指导,发挥中介的作用。三、公开管理。我们有自由的裁量空间,只要符合我们市场准入标准,我们都可以审查通过。
那么它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扩大了市场经济覆盖面;二,在服务中小微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方面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三,显著提升了中小微企业的治理水平。四,服务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方面也发挥了很大作用。
很多人评价目前新三板市场比较热,我认为越热的市场越需要思考,在下一步工作中主要应考虑:一是坚持长期的定位。二是坚持市场化取向。三是创新发展。四是加强监管。目前来看,无论是党中央、国务院,政府监管部门还有市场人士,对新三板市场还是比较支持。所以也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一如既往地支持新三板市场发展,能够包容新三板创新发展当中的创新试验,我们毕竟还在路上。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叶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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