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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混合所有制由谁来主导?

作者:李曙光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7-19 13:40:00

摘要:地方的和尚念经,很有可能念成这个混合所有制还是国有企业来主导,我们知道中央国资委前天推出四点改革意见,其中第二条就是关于混合所有制的改革,那么混合所有制改革谁来主导?

李曙光:混合所有制由谁来主导?

  2014年7月19日,由华夏时报、北京大学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办的2014(第五届)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 李曙光教授在论坛的主题演讲中主要关注了国有企业改革以及混合所有制由谁来主导的问题。
  以下是李曙光教授在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上的演讲实录:
  我谈几个问题,一个是关注中国经济背后的力量。我们知道前两天我们第二季度经济数据刚出来,今年第二季度,经济增长率达到7.5%,在我们近几年经济数据连续下滑的情况下,特别是在我们第一季度,经济数据在7.4的情况下,能够有这样一个7.5的数据,应该说是非常不错的。我们再看一看,中国36年的改革,经济的增长一直是高速增长,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没有两位数的增长,但是能够保持包括像今年年底克强总理讲的要达到7.5的数据,应该说有这么高的增长,实际上也是很少见的。这就面临一个解释,经济增长背后,为什么中国会有这么高的经济增长?实际长很多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已经解释了这个问题,马克斯·韦伯讲到,理性的法律制度是资本主义萌芽的前提和基础。诺贝尔经济学家诺斯讲,这个世界之所以分为穷国和富国,主要在于制度的质量。我们在学术界和理论界对于经济增长,应该说有了很好的解释,它背后的真正力量,实际上是法律。有人会说中国经济增长这么好,是不是背后也是法律,我们可以说法律。不是说法律不完善吗,实际上中国经济增长,我认为这36年来,是尊重了常识,市场的常识。而这些市场的常识后面,就是像我们说的,相信竞争,价高者得,优胜劣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想中国经济之所以为什么增长?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它相信了常识。这是我的第一个观点。今天如果再引申一下,相信常识还是不够的,我们还要有相应的制定法律和有效公正的司法制度,这就是为什么今年下半年一个很重要的党的四中全会要讨论依法治国的问题。我想这是很重要的解读。
  
  第二,刚才会议上大家谈论比较多的国企改革的问题。国企改革,我们看在整个中国的改革当中,实际上很关键的因素,是大家怎么解释国企,国企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它是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我们可以说,在这样的尊重常识作为底线,作为一个背景的大的改革,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国企特别是垄断国企,利用它的垄断优势,在里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我们民企在三十多年改革当中,尊重常识,遵循市场规则,我们看到民企已经在中国经济的增量当中占了70%—80%,GDP占65%,就业岗位占75%,解决了这么多问题。但是国企我们要解释它的时候,有一个很重要的难点,我认为国企特别是垄断国企,利用了它的垄断优势,利用了市场常识,在跟民企在同样市场规则下,利用了它的垄断优势,来获得先机。今天我们讲国企改革,我想主要是垄断国企改革。三中全会决定当中讲的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起决定性作用,我个人认为不是针对民营企业,不是针对要素市场,不是针对一般的投资者来说的,它是针对什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觉得这个话主要是跟政府说,跟垄断国企说,下一步我认为垄断国企,我们不能简单说垄断国企的改革。垄断国企我觉得要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进行比较大的结构调整。我认为现在垄断国企实际上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就叫资源垄断性的国企,自然资源垄断性的国企,比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实际上是资源垄断,这些资源是不可再生,不可复制,不可持续的,他们掌握了这些资源。第二是行业垄断,比如说中国电信、中国电力,这是行业垄断的国企。这类的企业,主要是利用了一些行业政策的优势,它控制了这个行业。第三,涉及到国家政治、军事、安全的垄断企业,这类企业包括中国航天、中国航空,它涉及到国家政治、军事安全。第四类是专营专卖,这方面我们既关注得多,又关注得少。专营专卖在我们中国有三个代表性企业,中国铁路总公司,邮政总公司和烟草总公司。我们看不到它的资产负债表,到今天,它的信息披露是非常差的,看不到它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针对这四类垄断型国企,我们要有不一样的改革。对第一类,我认为应该强烈推进它的混合所有制和市场化的进程。实际上我昨天刚从广东回来,昨天广州市委常委专门开了一个会,关于推动地方混合所有制,我就发现一个问题,在广州市地方推动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它强调一条,国有企业主导。所以混合所有制它的改革最大的难点就是谁来主导这样的过程。地方的和尚念经,很有可能念成这个混合所有制还是国有企业来主导,我们知道中央国资委前天推出四点改革意见,其中第二条就是关于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谁来主导?这实际上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如果连地方都要主导,他中央更要主导了。所以我想这是第一类企业的改革,实际上混合所有制不是那么好改革的。
  
  第二类企业,行业垄断类的,也一定要形成竞争机制。如果没有竞争机制的话,政策优势,所谓新36条,我们可以说,很高的门坎,我们的民营企业还是进入不了,还是一个旋转的。
  
  第三类涉及到国家政治、军事安全的,这类改革主要是如何使它具有盈利性,这方面就不可能混合所有制了,涉及到国家政治、军事安全,在暂时的条件下不成熟,但是将来也不妨这一块也可以推向混合的。
  
  第四类像专营专卖,应该加强它的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所以对于垄断国企,我们原来都是一个概括的说法,但是我觉得现在改革到了今天,应该做一个细分。这是所谓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个市场常识,我认为应该主要是要针对垄断国企,当然还有政府如何转变职能,如何减少取消行政审批,如何改革这样的社会管理方式。
  
  第三,如何建立法治的资本市场。法治的资本市场,我想实际上是两条,第一条,要尊重常识,尊重市场基本法则,这次《证券法》修改,我认为要遵循三个尊重的原则:一要遵循市场主体自由的原则,让市场主体能够自由进入市场,能够更多给市场自由主体提供机会。包括注册制改革、股票发行审核体制的改革,我个人认为三中全会决定,注册制改革已经定调了,也是市场和投资者的期待,这个不用争论。问题在于这个改革在2020年六年期间,我们怎么从我们现在的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这个注册制是理想的注册制,我提一个建议,实际上在《证券法》修改全国人大的征求意见会上,我也讲了一个意见,我建议现在的发行委改成发行改革聆讯委员会,原来发行委的改革和定位要做非常大的变化,中国目前是这样,你要一步迈到理想的注册制,我感觉还不成熟,我们看到每一家IPO企业,不管是主办还是中小板,还是新三板市场,只要是企业提交的材料,多多少少都有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我们这样的要素市场和我们的市场要素都不完善的情况下,多多少少都有问题。我看我们每次发行审核,主办、中小企业板,我们很多发行审核,预审制度就和发行审核制度当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是提问题,这些问题有的高达几十个、上百个、几百个,现在这么多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中间节流的机制,我认为中国目前还到不了这个阶段。所以我想应该有一个聆讯委员会,对股票发行的企业,应该有这样一个独立的委员会。来对它承担这样一个职责,就是中间节流的机制。当然它是市场化的,它是独立性很强的,独立于现在的证券监管机构,独立于包括证券交易所,我认为是独立于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机构。这样的聆讯委员会朝注册制转型,我认为就比较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
  
  二要尊重市场的创新。这个创新包括我们《证券法》修改当中,涉及到的证券范围扩大,证券品种扩大,涉及到众筹制度,互联网金融如何在证券资本市场监管这个问题。
  
  三要尊重市场基本规律,基本常识。比如强制分红,我是坚决反对写进《证券法》的。另外对于市场常识,市场规则涉及不到的一些领域,市场常识失灵的领域,特别是我们司法难以落地的领域,我觉得政府就应该出手,特别是在《证券法》当中,涉及到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涉及到内幕交易、信息虚假、操控市场的行为,我认为现在的《证券法》还不够细,在技术操作层面还要有更多东西。更重要的是,一定要让我们建立一个有效的司法制度。中国的资本市场如果说没有很好的优胜劣汰制度,没有很好的退出制度,我想这个是非常可怕的,所以一定要由政府,在尊重常识还不够的情况下,一定要政府和公正独立的司法能够进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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