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服务了谁?
摘要:7月上旬,科技部、财政部完成了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审定工作,并主动将所有已审定项目向社会公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每到公示专项资金审定项目的时候,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7月上旬,科技部、财政部完成了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审定工作,并主动将所有已审定项目向社会公示。结果显示,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的规模是115亿元。
“近几年,国家对中小企业资金方面的扶持力度比较大,专项资金的规模也随之越来越大。”7月17日,北京利嘉特欧商贸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代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的经理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融资难一直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因此,虽然每年都有大量资金发放,但能够拿到钱的企业屈指可数。
僧多粥少,一边是逐年递增的专项资金,一边是因融资难而批量倒掉的中小企业,百亿专项资金究竟扶持了谁?
僧多粥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等,扶持资金名称虽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但实际操作中却与大多数中小企业无缘。
“扶持资金大都是免费的,但是申请门槛很高,令我们这些小企业望尘莫及。”7月17日,一科技型民营企业老总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国家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偏重于国有大中型企业, 而且资助额度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有些小企业为了申请此类资金,不惜重金通过代理公司进行申请,但依然无果。
据记者了解,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包括服务体系、融资环境项目、科技创新和加强国际合作四个方向。以科技创新型企业为例,申报的基本条件为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且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同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
一家代理公司告诉记者,申请专项资金必须符合绿色、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且有发明专利,同时,年营业额在2000万以上,这是申报专项资金的最低标配。“企业只要符合上述的硬件条件都可申报,对企业的申报数量没有要求,但最终通过的企业数量很少。”上述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
曾有媒体报道称,代理公司为企业申请国家项目的提成为申请资金的25%,市级项目提成22%,区级项目提成20%,甚至,可以为企业“量身定做”符合要求的项目,然后通过“特殊通道”拿到相应资金,但中间费用高达申请资金的50%。
门槛高不是问题,问题是还有大企业争食。记者梳理资料发现,获得高额资助资金的大企业明显增多,其中不乏资产近300亿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曾有媒体发布数据表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多被扶持了大企业,其中,70%以上是大中型企业,并且部分企业连续多年获得资助。
就此问题,记者电话连线了工信部,相关工作人员以暂无相关数据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名目繁多难监管
原本,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是为了更好地扶植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但申请手续不便、信息公开不及时、评审过程存在不公正等问题,最终导致专项资金“变了味”。
其实,在最早的政策设计上,专项资金就缺乏统筹的规划,资金种类繁多且交叉重复。记者梳理资料发现,自1999年开始,中央财政先后设立了技术创新项目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众多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同时,还有各地的不同性质的专项资金。加之信息公开的不及时,在实际执行中容易造成企业多头申请、财政重复支持的问题。
按照规定,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在媒体上公示。但是,截止到去年为止,除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外,其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均未在媒体公示。
“融资难依然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相反,很多大型企业恰恰是手里拿着大量资金而无项目可投。”7月17日,正在江浙等地进行调研的工商联一工作人员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市场背景下,申请政府专项扶持资金无疑是成本最低的企业融资路径,因此,如何管理好、使用好这部分专项资金尤为重要。
而就在4月初,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用来清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新办法明确,此前相关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这意味着,上述名目的专项资金也将不复存在,并将其他专项资金归并整合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两大类。同时,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有骗取资金行为的,该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的扶持,并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此之前并未有如此明确的惩处措施,而且,对于申报的企业并未有严格的监管措施。比如,对申报的项目没有具体的发展要求和目标,一般就是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但至今没听说有因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而被中途撤资的案例。”上述代理公司人员称。
不过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基于此次清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已由去年的220个减少到150个左右,专项资金规模也比去年有所减少。
每到公示专项资金审定项目的时候,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7月上旬,科技部、财政部完成了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审定工作,并主动将所有已审定项目向社会公示。结果显示,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的规模是115亿元。
“近几年,国家对中小企业资金方面的扶持力度比较大,专项资金的规模也随之越来越大。”7月17日,北京利嘉特欧商贸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代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的经理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融资难一直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因此,虽然每年都有大量资金发放,但能够拿到钱的企业屈指可数。
僧多粥少,一边是逐年递增的专项资金,一边是因融资难而批量倒掉的中小企业,百亿专项资金究竟扶持了谁?
僧多粥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等,扶持资金名称虽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但实际操作中却与大多数中小企业无缘。
“扶持资金大都是免费的,但是申请门槛很高,令我们这些小企业望尘莫及。”7月17日,一科技型民营企业老总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国家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偏重于国有大中型企业, 而且资助额度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有些小企业为了申请此类资金,不惜重金通过代理公司进行申请,但依然无果。
据记者了解,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包括服务体系、融资环境项目、科技创新和加强国际合作四个方向。以科技创新型企业为例,申报的基本条件为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且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同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
一家代理公司告诉记者,申请专项资金必须符合绿色、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且有发明专利,同时,年营业额在2000万以上,这是申报专项资金的最低标配。“企业只要符合上述的硬件条件都可申报,对企业的申报数量没有要求,但最终通过的企业数量很少。”上述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
曾有媒体报道称,代理公司为企业申请国家项目的提成为申请资金的25%,市级项目提成22%,区级项目提成20%,甚至,可以为企业“量身定做”符合要求的项目,然后通过“特殊通道”拿到相应资金,但中间费用高达申请资金的50%。
门槛高不是问题,问题是还有大企业争食。记者梳理资料发现,获得高额资助资金的大企业明显增多,其中不乏资产近300亿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曾有媒体发布数据表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多被扶持了大企业,其中,70%以上是大中型企业,并且部分企业连续多年获得资助。
就此问题,记者电话连线了工信部,相关工作人员以暂无相关数据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名目繁多难监管
原本,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是为了更好地扶植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但申请手续不便、信息公开不及时、评审过程存在不公正等问题,最终导致专项资金“变了味”。
其实,在最早的政策设计上,专项资金就缺乏统筹的规划,资金种类繁多且交叉重复。记者梳理资料发现,自1999年开始,中央财政先后设立了技术创新项目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众多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同时,还有各地的不同性质的专项资金。加之信息公开的不及时,在实际执行中容易造成企业多头申请、财政重复支持的问题。
按照规定,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在媒体上公示。但是,截止到去年为止,除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外,其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均未在媒体公示。
“融资难依然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相反,很多大型企业恰恰是手里拿着大量资金而无项目可投。”7月17日,正在江浙等地进行调研的工商联一工作人员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市场背景下,申请政府专项扶持资金无疑是成本最低的企业融资路径,因此,如何管理好、使用好这部分专项资金尤为重要。
而就在4月初,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用来清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新办法明确,此前相关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这意味着,上述名目的专项资金也将不复存在,并将其他专项资金归并整合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两大类。同时,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有骗取资金行为的,该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的扶持,并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此之前并未有如此明确的惩处措施,而且,对于申报的企业并未有严格的监管措施。比如,对申报的项目没有具体的发展要求和目标,一般就是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但至今没听说有因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而被中途撤资的案例。”上述代理公司人员称。
不过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基于此次清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已由去年的220个减少到150个左右,专项资金规模也比去年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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