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千呼万唤终破冰
摘要:薄薄的一张户籍,隔开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如今,这张纸即将被捅破。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薄薄的一张户籍,隔开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如今,这张纸即将被捅破。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将在适当修改后,很快对外公布。
据记者了解,《意见》原则有三:户籍改革将优先解决存量,让进城时间长的人口落户;将在不同类型城市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针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居住证制度还将长期存在。这意味着,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即将被全新的人口管理元素所覆盖,千呼万唤的户籍制度改革终将“破冰”。
“《意见》的基本思路是控制大城市、基本放开中小城市,但对特大城市的户籍依然严控。”7月10日,人口学者、原哈佛大学助理教授黄文政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特大城市红线
户籍改革,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事。
一直以来,城乡割裂户籍二元制度饱受诟病,民间呼吁废除户籍制度的声音从未间歇,其相应的探索和试点迄今也已有十余年,却一直未能得到切实的推进,其原因就是附着在户籍上的一系列公民权利和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正是这些户籍的高附加值带来了城乡内外人群的巨大差异。
数据表明,户口本上至少有67项城乡居民“不平等待遇”,特大城市户口的附加值则更高。
“户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和各种利益挂钩。户籍问题后面的这一长串尾巴,表面看是简单的福利问题,实际上却是城乡、区域的差距问题。”7月10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竹立家看来,此次改革明确了优先解决存量问题,就是说让进城时间长的人口落户,“我觉得5年就可算为一个时间节点。”
其实,严控特大城市、控制大城市以及全面放开中小城市的方向在去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已确定,不可否认,这种针对财力、规模、人口流动状况各不相同的城市采取渐进式户籍开放政策,有助于减少改革初期的矛盾碰撞,是一种可行的过渡选择;但从长远来看,这种貌似带有保护色彩的政策恰恰是对特大城市的一种伤害。
“多年来,我国外贸和投资发展很快但消费非常薄弱,而消费薄弱的很大原因就是过于注重人口的生产性功能,很多打工族像候鸟一样在大城市打工然后回到老家,以至于形成了生产功能的城市化而弱化了消费功能方面的城市化。”黄文政称。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从年初至今,广东、杭州、宁波、无锡、常州、郑州、沈阳等近20个城市都主动进行了以放宽户口准入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其中,大部分放宽落户的政策都与购房政策挂钩,从而解决当地住房供大于求的问题。
城镇化重要一步
户籍改革呼吁多年却始终龟行,如今的迅速破冰与城镇化发展密切相关。
李克强总理曾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其中的首要问题就是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始于户籍制度改革。据了解,由于户籍藩篱,大量农民进城工作,但他们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仍然在农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了2013年的53.7%,但是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仅为35.7%左右,这意味着其中的两亿多都属于外来人口。
也就是说,我国城镇化率虽然已有较大的发展但质量不高,且与发达国家70%-80%的城镇化率相差甚远。
“全世界除了中国和朝鲜,没有哪个地方实行这样的户籍制度。”黄文政表示,欧盟各个主权国家之间,人口可以完全自由流动没有任何限制,而这种不限制也从未导致某个区域的高度密集,恰恰相反,由于是完全放开的政策,因此也就不存在任何特殊性,反而会有很多人选择流向乡村,因为那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而不会觉得低人一等。
不过,据记者了解,虽是提倡人口自由流动,但目前为止的户籍制度改革只是单向流动,即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并未涉及从城市向农村流动的相关内容。
“因为涉及到土地问题。”竹立家表示,户籍制度改革应和土地制度改革相辅相成,但就目前来看,有些地方虽然已经在土地流转改革中开始“摸着石头过河”,但如何在流转过程将土地改革与金融领域结合、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在竹立家看来,土地流转应围绕三句话:土地国有,个人使用和使用权可以转让。这样一来,资金才可大量进入农村,农民才可置换出钱进入城市,最终在户籍制度与和土地制度联动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资源变成资本,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薄薄的一张户籍,隔开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如今,这张纸即将被捅破。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将在适当修改后,很快对外公布。
据记者了解,《意见》原则有三:户籍改革将优先解决存量,让进城时间长的人口落户;将在不同类型城市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针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居住证制度还将长期存在。这意味着,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即将被全新的人口管理元素所覆盖,千呼万唤的户籍制度改革终将“破冰”。
“《意见》的基本思路是控制大城市、基本放开中小城市,但对特大城市的户籍依然严控。”7月10日,人口学者、原哈佛大学助理教授黄文政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特大城市红线
户籍改革,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事。
一直以来,城乡割裂户籍二元制度饱受诟病,民间呼吁废除户籍制度的声音从未间歇,其相应的探索和试点迄今也已有十余年,却一直未能得到切实的推进,其原因就是附着在户籍上的一系列公民权利和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正是这些户籍的高附加值带来了城乡内外人群的巨大差异。
数据表明,户口本上至少有67项城乡居民“不平等待遇”,特大城市户口的附加值则更高。
“户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和各种利益挂钩。户籍问题后面的这一长串尾巴,表面看是简单的福利问题,实际上却是城乡、区域的差距问题。”7月10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竹立家看来,此次改革明确了优先解决存量问题,就是说让进城时间长的人口落户,“我觉得5年就可算为一个时间节点。”
其实,严控特大城市、控制大城市以及全面放开中小城市的方向在去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已确定,不可否认,这种针对财力、规模、人口流动状况各不相同的城市采取渐进式户籍开放政策,有助于减少改革初期的矛盾碰撞,是一种可行的过渡选择;但从长远来看,这种貌似带有保护色彩的政策恰恰是对特大城市的一种伤害。
“多年来,我国外贸和投资发展很快但消费非常薄弱,而消费薄弱的很大原因就是过于注重人口的生产性功能,很多打工族像候鸟一样在大城市打工然后回到老家,以至于形成了生产功能的城市化而弱化了消费功能方面的城市化。”黄文政称。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从年初至今,广东、杭州、宁波、无锡、常州、郑州、沈阳等近20个城市都主动进行了以放宽户口准入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其中,大部分放宽落户的政策都与购房政策挂钩,从而解决当地住房供大于求的问题。
城镇化重要一步
户籍改革呼吁多年却始终龟行,如今的迅速破冰与城镇化发展密切相关。
李克强总理曾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其中的首要问题就是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始于户籍制度改革。据了解,由于户籍藩篱,大量农民进城工作,但他们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仍然在农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了2013年的53.7%,但是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仅为35.7%左右,这意味着其中的两亿多都属于外来人口。
也就是说,我国城镇化率虽然已有较大的发展但质量不高,且与发达国家70%-80%的城镇化率相差甚远。
“全世界除了中国和朝鲜,没有哪个地方实行这样的户籍制度。”黄文政表示,欧盟各个主权国家之间,人口可以完全自由流动没有任何限制,而这种不限制也从未导致某个区域的高度密集,恰恰相反,由于是完全放开的政策,因此也就不存在任何特殊性,反而会有很多人选择流向乡村,因为那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而不会觉得低人一等。
不过,据记者了解,虽是提倡人口自由流动,但目前为止的户籍制度改革只是单向流动,即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并未涉及从城市向农村流动的相关内容。
“因为涉及到土地问题。”竹立家表示,户籍制度改革应和土地制度改革相辅相成,但就目前来看,有些地方虽然已经在土地流转改革中开始“摸着石头过河”,但如何在流转过程将土地改革与金融领域结合、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在竹立家看来,土地流转应围绕三句话:土地国有,个人使用和使用权可以转让。这样一来,资金才可大量进入农村,农民才可置换出钱进入城市,最终在户籍制度与和土地制度联动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资源变成资本,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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