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污染恐惧症”不是技术问题
摘要:中国社会的化工污染恐惧症主要不是一个技术问题,它的背后,是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管理因素杂糅在一起拧成的结。
兰州发生的自来水苯超标事件,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三个问题:官方为何要延迟公布消息;苯超标竟然是偶然被发现的;兰州化工1987年和2002年两次爆炸的残留为什么一直没有清理?
首先,早在3月份,兰州市民就反映自来水有异味,政府检测却说水质达标,并扬言要抓捕造谣者。到了这次,4月10日威立雅水务公司就检测出了苯超标,但是市民们却是在11日18点33分才收到自来水不能饮用的群发消息。面对外界“瞒报”的质疑,兰州官方的回应是“兰州市政府在整个事件的核实认定、应急处置、信息披露方面是及时的、准确的、严肃的”,自我感觉良好。显然,按照政府的逻辑,花费18个小时进行层层汇报,传达指示,要比尽快让市民知道自来水不能饮用重要得多;
其次,据威立雅副总经理闫晓涛所说:“此次检测出苯超标具有偶然性。”因为按照国家规定,对水质中包括苯在内的非常规指标的检测是半年做一次,3月初兰州威立雅水厂曾做过一次检测,据说一切正常,本来下一次检测应是半年后的9月份。但因为要给周边区县自来水做检测,而这检测无论多少样本都会耗费同样的实验耗材。于是,水厂顺便对自己管网的自来水取样,结果检测出了苯含量超标。而这种水兰州人到底喝了多久,只怕也将会是一个永远的谜团;
第三,官方初步查明是周边地下含油污水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而含油污水竟然是1987年和2002年兰州化工的两次爆炸所留下来的。而且对于这两起事故,兰州官方以及威立雅水务集团都是知情的;按照专家的说法,清理起来也并不费劲。那么,这个27年前埋下的隐患,为什么遗留到了现在?企业没有及时清理污染,酿成今日的大祸,该当何罪?如果是在法治健全的国家,企业领导人恐怕该坐牢了,但在中国,因为时过境迁,责任难以追究,最后多半是不了了之。
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让人想起了过去几年的几起类似事件: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流入松花江,造成江水严重污染,哈尔滨停水4天,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2010年7月,紫金矿业位于福建上杭县的工厂发生9100立方米废水外渗,造成沿江上杭、永定鱼类大面积死亡和水质污染;2011年8月,江西瑞昌一冶炼公司长期随意排放工业污水,污水渗入土壤腐蚀地下自来水管致破裂并污染水质,百余人饮水中毒。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以来,我国发生的重大化工水污染事件就有18起之多。而在这些事件中,石化行业本身的危险性是表,而企业对安全的轻忽、政府监管的不力和危机处理上的不当,才是问题的里。从这个意义上讲,兰州水污染事件,为人们理解近年来多次引发群体性事件的PX之争提供了注脚。
关于PX,官方一直认定人们之所以反对PX是因为愚昧和盲目、不了解PX低毒特性所致,因此通过各种途径反复解释,清华化工系学生在百度百科上“捍卫”PX低毒性的事也被拿出来大讲特讲。但问题的症结显然不在这里。和兰州水污染是由化工企业的安全漏洞导致的一样,人们对PX的最大担心,并不是PX本身,而是PX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监管问题。
从理论上看,任何一个看似危险的行业,哪怕是核电站,如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安全都是有保证的,但问题是在今天的中国,官员、企业和个人缺乏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是普遍现象,各种匪夷所思的敷衍塞责、颟顸随处可见,而且往往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
特别是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垄断国企,因为其规模和财大气粗,在和地方政府的博弈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美国外交关系协会亚洲部主任Elizabeth Economy曾评论道:在中国,国企污染不是什么特例,而是一种常态。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布的《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全年监测超标企业名单》透露,2009年环保部监测的704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有2713家企业超标排污,约占监测总数的四成,而其中有相当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早都明白,没有足够的制度性保障,那些写在纸上的技术规则、标准只会是空中楼阁,形同虚设,并不足以保障他们的安全,或给予他们与风险相当的补偿。这不是阴谋论,而是人们从一次次有毒物质排放事故、一次次隐瞒真相、一次次涉事官员易地做官中体认到的沉甸甸的现实。兰州的水污染就是活生生的现实:如果不是因为那次偶然的检测,兰州市民说不定还要喝半年的苯超标水。
而在保证化工业的安全方面,一些地方官方的监管同样不让人放心。“人命关天”是各级官员经常挂在口头上的话,但在现实层面往往打了折扣。
显然,今天中国社会的化工污染恐惧症主要不是一个技术问题,也不是民众对那些化工物质的性质不了解所产生的误会,它的背后,是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管理因素杂糅在一起拧成的结。如果官方的思维和作风不改变,那么就既杜绝不了水污染事件,也克服不了人们心中的化工污染恐惧症。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
链接
近年重大水污染事件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
4月11日,兰州市突发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经调查,系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
●山西长治苯胺泄漏
2012年12月31日,山西长治市潞城市境内的潞安天脊煤化工厂发生苯胺泄漏入河事件。山西省政府2013年1月5日接到事故报告时,泄漏苯胺已随河水流出省外。泄漏事件导致河北省邯郸市因此发生停水和居民抢购瓶装水,河南省安阳市境内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
●广西镉污染
2012年1月15日,广西河池市辖区内的宜州市的龙江河拉浪水电站内,突然出现不少死鱼现象。经过调查发现,死鱼是由于龙江河宜州拉浪段镉浓度严重超标引起。污染源来自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该事件8人被刑拘,4人被通缉。
●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
2011年8月,一则“云南5000吨剧毒铬渣倒入水库,污水威胁珠江源头”的消息受到众多网民关注。后经媒体调查核实,污染源来自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一个露天铬渣堆放处。
●康菲渤海溢油
2011年6月,中海油在渤海湾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漏油事故。截至12月29日,这起事故已造成渤海6200平方公里海水受污染,大约相当于渤海面积的7%。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4月27日宣布,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将支付总计16.83亿元的赔偿款,此数额创下了我国生态索赔的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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