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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开查“异变”同业

作者:杨中华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4-06 16:24:00

摘要:虽然于2013年四季度流传的银监会《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简称“9号文”)迟迟不见真面目,但各地银监局已按照银监会2014年监管工作的要求,着手下发同业业务改革的通知。

地方开查“异变”同业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中华 北京报道

  虽然于2013年四季度流传的银监会《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简称“9号文”)迟迟不见真面目,但各地银监局已按照银监会2014年监管工作的要求,着手下发同业业务改革的通知。

  3月底,深圳银监局向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下发《关于推进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治理体系改革的通知》,要求对理财业务进行事业部制改革,由总行设立事业部,统一设计产品、核算成本、控制风险,严格规范理财业务的内部管控和风险管理;同业业务则由总行建立专营部门单独经营,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再经营,分支机构不能做资产转让、卖出回购、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分支机构不得在银行间市场单独立户,已开立的账户要限期销户。无独有偶,四川银监局也于3月底下发《关于同业业务规范和改革治理有关通知》,提及进行集中度管理,并要求深入开展同业业务风险排查。而这些要求,均与此前流传的9号文中一些重要监管指标及监管方向相似。

  监管力度的加大令银行同业业务规模有所下降,这在银行的2013年报中已露出端倪。工行2013年年报显示,其同业资产规模相比年初下降了11.1%,建行同业资产余额更是较年初下降26.88%。

同业规模下降明显

  上市银行2013年年报逐步披露,各家银行的同业业务规模和操作模式显露。

  工行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其同业资产规模为10499亿元,相比年初下降了11.1%,不过在第四季度,其同业资产环比却又出现了小幅增长。买入返售款项为339.0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126.76亿元,下降39.1%。而卖出回购为2993.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15.4亿元。对同业业务,工行的解释是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同业资产规模压缩,同样体现在建行年报中。建行2013年末同业资产余额7548亿元,较年初下降26.88%。分季度来看,建行前三季度逐步压缩同业负债,但第四季度同业负债又有所反弹,同业负债余额9099亿元,较年初呈现下降趋势。

  有市场人士认为,建行第四季度同业负债的反弹,主要是弥补存款增长放宽带来的资金缺口。   

  被称为同业之王的兴业银行,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根据年报数据,兴业银行压缩了一部分同业业务,同业存放余额和拆出同业资金余额均告减少,同比降幅分别高达61.8%和59.46%。对这两项减少的原因,兴业银行年报备注的说明分别是“调整同业资产配置,同业存放余额减少”和“调整同业资产配置,减少低盈利同业资产运用,拆出同业资金余额减少”。

  不过,细观兴业银行2013年年报,本报记者发现,截至2013年末,兴业银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总额9210.9亿元,较年初增加1282.93亿元,增长了16.18%,其中兴业银行引领的信托收益权模式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总额中占比较高。

  兴业银行年报数据显示,其信托收益权占比60.15%,大致测算得到其规模为5540.35亿元。而两个季度前,即2013年三季度末时其信托受益权规模为4600亿元左右。显然,在监管机构严格监管同业业务的同时,兴业银行的信托受益权模式的同业业务依然处于增长阶段。

  一位银行人士认为,兴业银行在年报中称“已经初步建成以银行为主题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涵盖同业业务、资金交易、资产管理、资产托管等业务体系”,这意味着,虽然同业业务的规模总体上会有所减少,但业务调整和新模式则会出现,而众多的农信社、城商行则是给其提供更多同业业务创新模式机会的合作方。

地方落实监管措施

  从目前的上市银行年报来看,同业业务规模处于逐步压缩状态,也显示出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监管机构对于同业业务的态度。虽然之前市场流传许久的9号文尚未下发,但不同省份的银监局已经下发排查同业业务风险及规范、改革同业业务的通知,或许在一系列排查风险和业务规范之后,9号文的下发才能具备坚实的基础。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目前深圳、四川、上海、北京等地已经下发了《关于同业业务规范和改革治理有关通知》及类似通知。

  “同业业务是今年银监会首要推动监管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有的省局下发了类似的通知,但有些省局并未下发,不同省局不太一样。”一位中部省市的银监系统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在2014年初的银监会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曾认为改革任务中最为迫切又需要大家齐抓共管的任务中,其中的一项就是同业业务治理体系的改革。

  上述银行人士认为,从目前四川等地下发的同业业务通知来看,虽然9号文没有下发,但是其中一些重要的监管指标都已经体现在了这些通知中。比如,四川银监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在集中度管理方面,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法人金融机构的融出和融入资金余额均不得超过该银行资本净额的100%;单家商业银行对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资本净额的25%。而这些规定与之前市场流传的9号文的关键监管指标一致。

  此外,四川银监局发布的通知还要求办理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正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这就禁止了正回购方的出表。同时,处于排查风险范围之内的还涉及授信、期限管理、合同或协议签订等多个方面。

  “需要看类似监管是在部分地区排查还是大面积铺开,如果大面积铺开的话,那么对一些城商行、农商行等影响较大。”上述银行人士分析。

  “在部署排查风险的同时,同业业务改革也处于重要地位。银监会的主要领导也多次提及可进行专营部门制改革,由法人总部建立专营部门单独经营,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再经营,分支机构不能做资产转让、卖出回购、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想必各省局也会逐步监督实施。”上述省银监体系人士表示。

  此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发表在《紫光阁》中的文章提出,同业、投资等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总行专营部门单独经营,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再经营。而在深圳银监局下发的通知中,则要求招商银行和平安银行限时成立事业部。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年初时也提及,同业业务改革的关键是要回归其作为银行临时性、短期性资金头寸调度手段的本性,控制同业业务的规模和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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