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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带病IPO

作者:肖琦

来源:华夏理财

发布时间:2014-04-04 22:56:00

摘要:作为两家仅有的LED 已过会企业之一,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等待上市的过程中。然而,由于同质化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主营业务增长放缓,毛利率面临下滑,加之海外业务比重大,面临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稳定风险,艾比森还有很多硬伤。

艾比森:带病IPO

  作为两家仅有的LED 已过会企业之一,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等待上市的过程中。然而,由于同质化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主营业务增长放缓,毛利率面临下滑,加之海外业务比重大,面临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稳定风险,艾比森还有很多硬伤。

  有业内人士向《CM 华夏理财》记者爆料称,艾比森在招股说明书中涉嫌说谎,不仅存在未披露的瞒报信息,还有为上市而突击制造发明专利之嫌。

招股说明书涉嫌隐瞒

  翻看艾比森的招股说明书,其在第八节第六项中曾明确指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然而,《CM 华夏理财》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艾比森的内部高管组成,远比外界所能看到的要复杂得多。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丁彦辉,与公司董事、惠州工业园筹备组副组长赵凯,为表兄弟关系;同时,艾比森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办主任张文磊,是丁彦辉的妻弟。

  此外,包括艾比森第二大股东公司第二大股东兼副总经理任永红、副总经理李海涛、公司监事及财务管理部员工朱暕之间,均为同学或老乡关系等。

  李海涛和朱暕除了在艾比森内任上述职务外,同时还是艾比森第四大股东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其中李海涛为大艾投资的法人代表、第一大股东,出资额为25.74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9.9%;赵凯为第五大股东,出资额为13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5%;朱暕为大艾投资的第八大股东,出资额为11.44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4.4%;张文磊属大艾投资的第十三大股东,出资额为7.28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2.8%。上述四人均间接持有艾比森股份。

  最令人意外的是,翻看艾比森的中高层管理者组成,其名单当中所任职务均被各种“总监、主任、组长、经理、主管”等头衔所占据,而只有朱暕作为普通员工担任监事一职。

  对于招股书中涉嫌瞒报的高管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CM 华夏理财》记者拨打了艾比森光电公司董事长丁彦辉的电话进行求证,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中性包装出口蕴风险

  在招股说明书中,艾比森坦承,公司产品境内销售以自有品牌为主,境外销售主要为中性包装,其次为经销商ODM 贴牌生产模式。

  2009 年至2011 年间,艾比森贴牌生产的产品,在其主营业务收入当中的占比分别为10.24%、7.05% 和12.10%。艾比森表示,若公司在质量控制、交货时间等方面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可能会发生主要客户转移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而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持续有效的措施对贴牌生产的商标进行严格的审查,公司有可能面临商标侵权的经营风险。

  不难看出,在艾比森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对贴牌的表述虽然称其为风险,但所占营业收入比重却并不大,真正的风险似乎也相对有限。但实际上,艾比森在招股说明书中玩了一个文字游戏,而这一关键词,便是上文中所提到的中性包装。据了解,所谓中性包装,是指商品内外均没有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生产厂商名称的包装,同时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这种包装主要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要求,如转口销售,有可能买家不是最终的买家,只是一个中间商,所以要使用中性包装。

  对于出口厂家来说,使用中性包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也就是说,艾比森以境外销售为主的中性包装,均属无品牌产品。资料显示,2011 年艾比森用于出口销售的产品占比高达66.23%,而其主要的销售模式,便是上文中所谈到的中性包装以及经销商ODM 贴牌产品。

  这类出口蕴含着不少潜在风险,在一些反倾销案件调查中,特别容易中箭。对于出口贸易中的种种疑问,《CM 华夏理财》记者也曾多次联系公司董秘张文磊,但他的电话也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闯关IPO 前突击造专利

  除上述瞒报的内容和硬伤外,艾比森本身的技术实力同样令人质疑。

  《CM 华夏理财》记者通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现,截至目前,艾比森共拥有专利44 项,其中绝大多数属“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而自我研发的“发明专利”只有4 项。若是以艾比森发布招股说明书的日子来计算,当时的“发明专利”仅只有2 项。

  同时,上述专利的申请日期也值得人深思,单2011 年3月10 日一天,艾比森就申请了13 项专利,有着突击制造专利之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在上述三种专利当中,发明专利对创造性的要求是最高的,保护期限自申请之日起为20 年;其余两种专利对创造性要求较低,且专利保护期限只有10 年。

  更让人不解的是,上述大多数专利并非来自艾比森的资深技术人员。

  《CM 华夏理财》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了解到,在2011 年新申请的专利中,12 项为余金松、王强合作发明,4 项发明人为马广禄,6 项发明人为张宝财。4 人合计为艾比森提供专利22 项,占专利总数的73.33%。

  而上述诸人并不是LED 行业的资深人士,甚至都非LED行业人士,甚至有可能不是艾比森的正式员工。反观同行业的联建光电、利亚德等竞争对手,其专利多来自于核心技术人员,如联建光电的向健勇、王红春等,利亚德的耿伟、赵胜欢等。这些非资深业内人士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对于艾比森实际意义或许并不大。高举高新技术大旗的艾比森,如今却不能通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取得大多数专利,这无疑是对所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莫大讽刺。

  调查发现,艾比森发布招股说明书之时,其仅有的4 项发明专利中,有2 项的持有人均为王祥付,而该员工目前却已离职。

核心技术团队不专业

  据王祥付介绍,他当时之所以离开艾比森,正是由于“空降”而来的高管并不真正了解LED 的相关技术,基于这样的原因,本人担心在研发过程中会束手束脚,继而离开。

  而在申报专利之初,艾比森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核心技术人员只有3 人,其中研发中心经理、显示事业部研发总监贺焱,虽然一直从事照明技术工作并取得过12 项专利,但其此前并没有直接从事LED 显示屏的研发经验。由此可见,作为一家LED 高新技术企业,艾比森核心技术团队的实力相当弱,当时的余下高管均没有任职LED 企业的经历。

  艾比森的三大股东均无从事相关行业的背景,第一大股东丁彦辉早前曾从事过记者、证券经理人与销售经理等工作;第二大股东任永红则曾是教师与业务员;第三大股东邓江波早前所从事的职业是保险公司业务主任与销售经理。

  从相关资料信息来看,虽然艾比森严重缺乏核心技术人员,但公司给予核心技术人员的待遇并不乐观。其招股说明书中显示,公司管理层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薪酬待遇,不论是在公司内部还是业内,反差均十分大。

  前三大股东丁彦辉、任永红以及邓江波的年薪分别为109.84 万元、77.93 万元和89.96 万元。反观三位核心技术人员贺焱、何辉和陈兴荣,其年薪仅仅只有27.47 万元、20.79 万元和18.43 万元。两者之间相差近4 倍。

  若是再将这一薪酬与其他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其反差就变得更为明显,按照同一时间的2010 年年报所披露,利亚德董事长李军的年薪为18 万元,低于其首席技术人员耿伟年薪21.6 万元;联建光电董事长刘虎军本人是LED 领域专家,年薪27 万元,同样低于其核心技术人员向健勇30 万元的年薪,奥拓电子董事长吴涵渠的年薪为22.08 万元,但其本身就是研发团队的灵魂人物。

  艾比森在招股说明书中曾坦承,“未来若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范围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核心技术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一旦泄密,将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007 年8 月15 日至2010 年9 月三年间,艾比森开始实施《员工持股实施方案》,前后共有63 人参与该方案,有8 人因离职、17 人因自愿放弃等原因退出该方案,其中多人为高管或技术骨干,剩余的38 人在公司的职位均在主管级及以上,这些或为未来的高层动荡埋下伏笔。

  对于艾比森公司存在的种种疑问,《CM 华夏理财》记者在多次联系董事长及董秘无果的情况下,将相关采访提纲传真至该公司,前台文员表示将会转交给二位领导,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公司并未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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