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克·奥巴马:一个黑皮肤的美国白人

作者:徐翼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08-09-27 18:16:00

摘要:巴拉克·奥巴马:一个黑皮肤的美国白人

 

徐 翼

    这是我看了很多美国人包括专栏作家或者记者写的有关奥巴马的文章后,得出的判断,不少人听到我的这个“发现”后还愣了一下。
    奥巴马没法选择的只是黝黑的肤色。他不用选择的是一个完全的白人家庭。
    黑人父亲给了奥巴马生命,但白人母亲及外祖父母却给了他长大成人的环境、教育、亲情、价值观以及看问题的角度,而后者对一个人的成长和世界观的形成无疑更重要。
    巴拉克·奥巴马,一个为美国政治掀开新的一页并正在开创美国历史的人。正如同这样的与众不同,他的身世也有别于以往任何一位美国总统候选人:他有两个种族的血统——非洲的肯尼亚和美国白人。
    他的母亲出生于美国中部堪萨斯州的一个小镇,后随家人迁到夏威夷,结识了获得夏威夷大学奖学金的肯尼亚留学生老奥巴马并结婚,于1961年8月4日在檀香山生下了奥巴马。但两年后,老奥巴马就离开了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先到哈佛大学读研究生,后返回祖国肯尼亚,在政府部门从事经济工作。奥巴马仅在10岁时见过生父一面。
    奥巴马6岁那年,母亲再婚,嫁给了一位印度尼西亚石油公司的主管,继父的到来让奥巴马感受了亚洲文化的沁润,并拥有了在亚洲生活的经历。他在雅加达的学校上了4年学。
    不过高中他还是返回夏威夷读的,并同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
    高中毕业后,奥巴马就读洛杉矶西方学院,两年后搬到纽约市,并于1983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纽约,他为一家国际咨询公司担任金融撰稿人。目睹着富裕豪奢的上流社会和苦苦挣扎的城市贫民之间的巨大差异,他萌生了要为改善下层人民的命运而奋斗的志向。
    没想到这一志向的确立从此改变了奥巴马的人生态度。为了实现这个奋斗目标,1985年,奥巴马辞掉了在纽约的工作,到芝加哥南城一个贫困的非裔美国人城区做社区组织工作。当地原本以制造业为主的经济因为向服务业转型而遭重创,大量工人失去了工作。“正是在这些社区中,我获得了出生以来最好的教育。”
    奥巴马后来在回忆这段经历时说,作为社区组织者,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充当催化剂,动员每个人自下而上努力,为他们在经济重建、职业培训和环境治理等方面争取了权益。但他同时也认识到,要真正改善这类贫困社区,就要有更高层的参与,要有立法和政治途径。为此,他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并于1991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在此期间,他也创造了一个新的历史纪录:成为著名的《哈佛法学评论》杂志社有史以来第一位黑人社长。
    出人意料的是,奥巴马并没有凭借这些不凡的资历在司法界谋职,而是选择回到芝加哥做民权事务律师,在芝加哥大学讲授宪法课程,同时开始在芝加哥从事推动选民登记工作,帮助比尔·克林顿及其他民主党候选人竞选。这些综合经历对他未来最终选择进军白宫影响深远。
    1996年,奥巴马第一次参加公职竞选,便在伊利诺伊州参议院竞选中赢得代表芝加哥的一个席位。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这都是他早年做社区组织工作的必然结果。这也促使奥巴马的世界观和政治视野更加宏阔,他坚信,政治家是基层公民活动的促进者;非裔美国人不能把社会不公仅仅归结为种族主义或种族歧视,必须看到是更大的经济力量造成的不平衡。
    奥巴马在著述《父亲留下的梦想》中,记录了他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背景:青少年时期不同于常人的坎坷经历,在当时很少见的异族通婚让他不知如何看待自己的混血身世,但植根于美国黑人和白人两个世界,拓宽了他的视野,帮助他在多年之后成为一位能够同时理解两方面观念的政界人士。
    《纽约客》女记者拉里莎·麦克法夸尔这样写道:“巴拉克能力很强,能综合看似互为矛盾的现实并使之互为贯通。这是因为他在白人家庭中长大,走入社会后又被当做黑人。”
    在《纽约客》刊登的奥巴马传略中,作者菲尼根指出,奥巴马具有“微妙地借用对方用语”的天赋。奥巴马对他为什么能够与白人选民沟通做出了自己的解释:“我了解这些人。他们跟我的外祖父母一样:他们的行为举止、他们的情感、他们的是非观——这一切我都很熟悉。”
    拉里莎·麦克法夸尔对奥巴马这种明显具有超越传统政治分野的魅力提出了一种解释:“奥巴马的投票纪录表明,他是参议院中自由派倾向最明显的参议员之一,但他总是对共和党人具有吸引力,这也许是因为他能用保守派的语言来阐述自由派的目标。”“就他的历史观来说,就他对传统的尊重来说,就他认为世界只可能发生极为缓慢的变化而不可能发生快速变化的观点来说,奥巴马是非常保守的。”
    奥巴马作为能够跨越传统种族分野的新一代政治家的名望正在稳步上升:他演讲风格恢宏流畅,雄辩口才催人奋进,他能熟练地运用各种竞选技巧,同时激发起年轻选民的热情。他在2004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曾经这样慷慨陈辞:“这里不存在一个自由主义的美国和一个保守主义的美国,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这里不存在黑人的美国、白人的美国、拉美裔的美国或亚裔的美国,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 “我们是同一个国家的子民,所有人都宣誓效忠星条旗!所有人都在捍卫美利坚合众国!”如此掷地有声、字字珠玑的铿锵豪言,怎能不让人热血沸腾?
    如果2008年11月4日的美国大选奥巴马能胜出,他将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五年轻的总统,也是在1980年代长大成人、1990年代在政坛崭露头角的第一位总统,这将再一次创造美国的历史,并意味着美国真正进入了一个变革的时代。
    奥巴马的竞选口号就是“我们可以信赖的变革”,即把美国带往一个新的方向,包括如果他就任美国总统,将在16个月内从伊拉克撤军、10年内投资1500亿美元加快清洁能源技术开发、增加教育和基础设施投资以增强美国经济在全球的竞争力、为小企业和广大工薪家庭减税、男女同工同酬、恢复约束政府开支的财务纪律等。
    即使奥巴马11月落败,他也已经开辟了美国政治的新天地。因为他正是在美国人都认为需要根本改变国家方向之时应运而生,这是偶然的会合,也是历史的必然,因为 “今天,最重要的是变革,而不是经验;在竞选演讲技巧中,最被看重的长处是磅礴的气势,而不是对细节的掌握;最受珍视的前景是与过去的彻底决裂,而不只是重返过去更美好的时光”。《华盛顿邮报》政治专栏作家迪翁这样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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