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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超载月票”秘密

作者:刘兴旺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12-16 11:08:00

摘要:河南省永城市的运政、路政部门最近半个月以来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

永城“超载月票”秘密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兴旺 永城报道

   河南省永城市的运政、路政部门最近半个月以来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由于一起在全国掀起不小波澜的女车主喝农药事件,从而使他们几年来收取“月票”、“年票”后,货车司机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可以超载的默契被打破。

   《华夏时报》记者从永城市获悉,河南省联合调查组已进驻永城对“月票”、“年票”一事进行调查。女车主喝农药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已分别受到停职检查、免职等处理,待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将对上述人员再作进一步处理。

   而本报记者在永城市多日的调查中发现,上述事件并非个案,运政、路政推出的超载“年票”、“月票”在当地货车司机间广为流传,这些“年票”、“月票”明码标价,价格不一。多名购买过“月票”的货车司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说,只要买了,货车超载执法人员基本不查,即便车主私下对货车进行改装、加高等,也往往能够顺利通过执法人员的检查。

万能的“超载月票”

   在抱着侥幸心理偷偷摸摸地超载运输了几天之后,河南省永城市货车司机陈彬(化名)最终还是决定向当地的路政、运政部门缴纳数千元的超载“月票”费用。

   在永城市的运输行业内,运政、路政推出的超载“年票”、“月票”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些“年票”、“月票”价格不等。一名要求匿名的货车司机称,运政的年票是3000元,路政的月票是3000元,根据车辆载重量的不同也会有所差异。

   今年40多岁的陈彬经营着两辆大货车。在每月的月底,他已经习惯到路政缴纳货车下个月超载的“月票”费用。陈彬发现,买了超载“月票”后,路政执法人员会记下他的车牌号,货车在路上超载后执法人员不会干涉,但如果不买“月票”,在永城境内想超载几乎寸步难行,发现一次处罚一次。

   不只是陈彬,经常来往于永城与淮北两地拉石块的货车司机张华(化名)也每月定期购买“月票”,他一个月交给路政、运政等部门的费用达8000多元。交了“月票”钱之后,对方也不开票,只是记下他的车牌号码。“在永城跑货运如果要超载,这两个部门的钱必须都交齐,缺一不可,否则超载逮住了会被重罚。”陈彬说。

   明知道超载会受到重罚,为什么司机们还要铤而走险呢?不少司机向本报记者解释称,如果不超载不但很难赚到钱,甚至还可能接不到生意做。

   一名货车司机告诉记者,如果别的司机超载,而你不超载,那么你就揽不到生意。但是如果大家都不能超载,就不会存在有人超载有人不超载导致的互相压价这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能超载后,大家为了利润会普遍将目前的运输价格提高,运输价格上涨也就可以抵消成本上涨。

   货车司机张华也认为:“执法部门要是严格治理超载,只会使货运价格上升,不会出现货车司机因为不能超载而亏本做生意的事情。”

管不住,还是不愿管?

   事实上,“无车不超”的现象已经持续多年,在实际的执法中,治理超载最后往往只剩下了罚款,永城只是全国的一个缩影。

   河南省知名维权货车司机王金伍表示,司机一次性缴齐罚款,就可以超载通行一个月或一年,这是对超载行为的默许,购买“月票”、“年票”,只会加剧超载的情况,因为罚款已经缴了,货拉少了就吃亏。

   “执法部门的工作目的应是纠正、制止违法行为。但执法部门收钱后,反而是在纵容违法行为。超限罚款已从纠正制止违法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沦为执法部门的创收手段。”王金伍说。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在永城,公路运输一直是由多个部门在管理。运政是交通局管辖,主要管理客运、货运车辆本身,比如车辆本身是否改装等;路政则是由公路局管辖,主要管理公路运输,车辆是否存在超载,对道路运输是否带来安全危害等等。

    这些部门管理超载,均师出有名、执法有据。可这样一来,就形成一个违法多重处罚,而这些部门也相互叠加,很难划清界限。

   “实际上,超载之所以在某些地方已经到了泛滥的地步,并不是路政、运政等执法部门管不住,而是这些执法部门愿不愿意认真地管起来的问题,如果执法部门真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超载进行治理,而不是以罚代管,货车超载的现象肯定会销声匿迹。”一名要求匿名的货车司机称。

   永城市多名受访的司机坦言,如果运政、路政不收“年票”、“月票”,而是发现超载后就按相关规定处罚,那么永城大部分货车司机并不敢去冒险,因为罚款会让你得不偿失。

   货车司机陈彬说,现在有些地方的执法部门似乎把治理超载当成了一门生意,向司机售卖“月票”,以此来创收。

月票有待调查

   女车主喝农药事件发生后,把永城市路政、运政等部门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相关部门面对媒体的采访更是三缄其口。

   永城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一名女工作人员面对记者的多次采访表示,目前市里面已成立了专门的事件调查小组,局长这几天一直在调查小组,他们也无法与局长联系上,并建议记者向外宣办了解相关情况。而在永城市交通运输局,该局办公室一名刘姓负责人也表示,“月票”的事情调查组正在调查之中,现在还没有确切的消息。

   12月9日,永城市财政局非税局一名不具姓名的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公路局与交通局今年分别上交罚款数百万元,根据规定,公路局与交通局从财政局领取票据后,对违规车辆进行行政处罚,所有罚款将转入财政局账户进入国库。如果个别执法人员私自收取“月票”、“年票”,这部分罚款将无法进入财政账户。关于“月票”一事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之中,公路局与交通局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要等待调查组的调查结果。

   永城市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称,河南省联合调查组已进驻永城对“月票”、“年票”一事进行调查。女车主喝农药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已分别受到停职检查、免职等处理,待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将对上述人员再作进一步处理。“关于月票的事情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在没有得出结论之前,目前还没有更多信息对外披露。”该负责人说。

   《华夏时报》记者从永城市委宣传部了解到,永城市已对该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对运管局运政大队大队长给予免职处理;对市公路局分管领导给予停职处理;对流动治超执法大队大队长给予免职处理,调离流动执法岗位;对当日参与流动治超执法大队中队长给予免职处理,调离流动执法岗位。

   据悉,永城市还要求对交通、公路系统及执法部门进行作风纪律整顿,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彻底整改,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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