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与上市公司
摘要:互联网时代,自媒体正在成为企业经营面临的一个新风险,也为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带来了一个新的挑战。
该主题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金剑锋主持。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健,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朱亚林,北京市律协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智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晓峰,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冯果,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的王文心应邀参与对话。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和江苏高级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建功参与评议。
在这一单元的对话中,嘉宾们认为,互联网时代,自媒体正在成为企业经营面临的一个新风险,也为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带来了一个新的挑战。但须知这种趋势是谁也挡不住的,企业要把对它的恐惧和担忧转化为一种积极的正能量。
范健认为,当今时代不仅要求我们企业要建立一个好的运营机制和风险监控机制,更需要整个社会对这些问题引起重视。朱亚林也表示,应对这种危机,企业要提前做好检测和监控,在公司内部建立新闻发言人的制度。自媒体时代记者无处不在,绝不能一味排斥,应积极面对它,越早介入,就越早能在自媒体的舆论当中有一定的话语权。但最重要的事,还是要诚信经营,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一旦犯错,要及时改正,并立刻诚恳地向公众公开信息进行道歉。
陈晓峰则从法律角度给出解决方案,依据他的研究,面对这种危机,企业要做的是:第一要做舆情危机的识别;第二要对舆情危机的识别作预警性监控,危机应对黄金四小时和过去的危机管理24小时是不一样的;第三舆情监测;第四舆情研判;第五危机应对;第六危机管理,建成一个闭环的管理流程,实际上现在很多的上市公司没有,非常缺;第七,我们对上市公司品牌、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以及法律风险管理的评价,就是依靠对茫茫互联网的搜索。投资者发了无数条意见,连一点点回答都没有,这能说投资者关系做得好吗?
冯果表示,面对舆情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我们要通过自媒体改善我们和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第二,互联网时代,自媒体时代的核心仍然是一个信息披露的问题。要确保两点:一是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二是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第三,上市公司对突发性的信息要作出真实、及时的回应和澄清。
对于目前A股市场很多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意无意地在个人的微博、微信当中,涉及到上市公司的敏感信息,对此王文心认为应对信息进行甄别。第一类是法律、上市规则规定的一些重大事项,应该通过公告文告和指定媒体的方式来披露。第二类是其他的重大非公开的信息,这也是我们在使用自媒体的时候应该非常注意的事情。第三类信息就是一些纯粹自愿披露的信息,我理解这就是我们自媒体大有可为的空间。因为这类信息可以改善信息市场的信息质量。
对于五位嘉宾的发言,两位评议嘉宾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无论是媒体还是企业,如果诚信依法去做好自己的事情,肯定是个良性的互动。而未来我们也可以采取信息归集的方法,通过一个平台把事关上市公司的所有信息归集起来,能让投资者一站式地看到,这可能不失为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的一个好办法。
(本版文字整理 包涵 本论坛图片 李映)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