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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糖企反水欲脱离英茂糖业

作者:侯君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07 19:56:00

摘要:云南糖企反水欲脱离英茂糖业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侯 君 云南报道

春节之后,云南英茂糖业有限公司(下称英茂糖业)董事长李锦泉在香港奔忙。记者无从得知他是否在为赴港英茂糖业上市而劳顿。
   而2月13日,隶属于英茂糖业多名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阿糖厂原职工,用一纸诉状将勐海县工商局告上法庭,这起“民告官”案子源于英茂糖业在2003年开始的并购,已经并入英茂糖业旗下的两家糖厂的维权职工取得重要证据,证明此前并购涉嫌违法,要求糖厂回归此前状态:脱离英茂,改成原来的集体所有制。
   对于这场官司,没有人能预料最终的结果。


迅速低价并购
   成立于1992年的英茂集团,是云南省第一家从国企转型的股份制企业。2002年云南省开始国企改革时,英茂集团开始着手整合制糖企业,此后集团下属的英茂糖业便通过收购兼并、租赁等方式拥有10个糖厂,净资产2亿元,总资产10亿元,成为云南省最大的制糖企业。
   “英茂糖业的历史并不算长,但发展迅速。”云南省糖业协会秘书长杨运生认为,其有良好的表现,最重要的一点要归结于成功并购了云南省最好的糖厂,如全省效益最好的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阿糖厂等。
   2003年10月17日,英茂集团以7160万元的价格收购勐阿糖厂与景真糖厂,收购资金分两次支付,每次3580万元。“当时勐阿糖厂账面上就有3000多万现金。”勐阿糖厂原厂长曾友德说,相当于英茂集团拿他们厂的现金,买下了两个糖厂大约2亿的净资产。
   “我们两个糖厂是勐海的经济命脉。”景真糖厂原工会主席刀永昌表示,据记者掌握的数据,2001年,勐阿糖厂上交企业所得税1131万元,占当年勐海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一强。景真糖厂的贡献与勐海相当,这样算来,两个企业给全县财政贡献了三分之一。
   而从英茂“空降”到完成对两大糖厂的收购,仅用了短短6个月时间!
   在2003年初之前,就在勐阿糖厂进行由集体改民营、由企业内部职工入股买断经营的内部改革在进行。他们积极推进内部改制时,2003年5月,曾友德突然接到上面通知,糖厂由云南英茂集团收购。
   2003年8月,曾友德被调离糖厂,他毫不避讳地表示自己的突然调动,与英茂集团收购糖厂受阻有关。
   随后糖厂营业执照更换,企业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2003年10月17日,勐海县政府与英茂集团签订《勐海糖业整合协议》。


并购内幕
   低价并购两大糖厂,英茂集团介入云南糖业整合的迅速和顺利让旁观者心生疑惑,为什么是英茂?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分析,这与云南省政府原副省长李新华(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有关,李在升任副省长前,是英茂集团第三任董事长。
   同时,记者采访到曾参与英茂集团整合勐海县糖厂的现任云南糖业协会秘书长杨运生,他不愿意回答记者关于英茂收购幕后的秘密,但他同意有政府背景的分析,“英茂集团首任董事长是云南省发改委主任”。
   但知情人士认为,云南省糖业资源整合的方案可能由新疆德隆公司暗中主导,因为英茂集团此前与这家“擅长运作”的公司关系甚笃。在鼎盛时期拥有近万亿资产的新疆德隆,或明或暗地控制着近20家上市公司,拥有德恒证券等20多个金融机构的掌控权。
   据了解,升任分管经济的副省级领导后,李新华便引入德隆挺进云南从事产业整合,新疆德隆前高管、德恒证券副总裁王世渝曾披露,德隆旗下的德恒证券战略并购部是实际执行者,主要工作是从事云南省企业重组、产业资源整合。在李新华担任省政府领导的同一年,英茂集团启动并快速完成了对全省最好糖厂的收购耐人寻味。
   “英茂张开血盆大口,效益良好的糖厂纷纷被纳入腹中,企业的反对根本阻止不了其并购行为。”勐阿糖厂前任副厂长告诉记者,在英茂收购勐阿糖厂的同时,云南省轻工厅下属某企业也参与竞争,该企业负责人找到西双版纳州一位副州长,希望以高价收购勐阿糖厂,但被其劝退。
   “此事说明,没有人能从英茂手中抢走他们看中的糖厂。”前述人士说。


上市前遭遇“民告官”
   成功完成收购后,英茂集团迅速占据云南省糖业龙头老大地位,即便在2008年糖价大跌、大半糖企亏损的情况下,英茂糖业仍盈利7000万。
   记者调查得知,2006年,英茂糖业从英茂集团脱离。2006年9月4日,它被一家名为联浩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收购,企业性质变更为外商投资,注册资金由6632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144.95万美元。2008年七八月间,由国泰君安做推荐人的英茂糖业通过了港交所的上市聆讯。虽然其后没有发布招股说明书,但有媒体援引消息指出,英茂拟融资3亿到5亿元。
   目前,上市工作暂停,公司在等待行情转暖。“现在市况不好,如果此时上市,发行价格低,相当于把公司贱卖了。”英茂糖业办公室副主任许鹤丰说。
   英茂糖业一飞冲天,似乎只是时间问题。但世事难料。2月13日,勐阿糖厂、景真糖厂的老职工徐万平等十多人将勐海县工商局告上法庭。诉状称,勐海县工商局2003年违法将勐阿糖厂性质由集体所有制变更为全民所有制,导致企业后来被勐海县政府以超低价卖给版纳英茂。“我们要通过法律手段收回被版纳英茂抢走的糖厂。”徐万平说。
   “在糖厂建设之初,政府支持了100万元,还有一些优惠政策,而企业自筹了797万元,并从银行贷款3000万元。”曾友德认为,勐阿糖厂不能算作完全的集体企业,更不能当成纯粹国有企业。
   对此,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庄清忠律师认为,勐阿糖厂属集体所有制有充足的依据,政府的100万元出资部分,只能看做是对企业的帮扶,即使认为是入股,也只占企业注册资金的三十分之一,就凭不到百分之四的股权,就强行将企业收归国有,与抢劫无异。
   另外,庄清忠表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所有权人,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勐阿糖厂变更企业性质,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县工商局没有依法尽到审核的义务。
   2月12日,记者造访勐海县工商局。“政府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我们依此对糖厂性质进行了变更。”副局长岩伦对记者表示,其实当时也认识到,从法律上说,他们的行为有些不妥。
   而以徐万平为代表的老员工的不满,与买断工龄以及英茂糖业给予的低标准补偿密切相关。“当年9月份,政府官员到企业宣布变更营业执照。同时宣布改制,工龄要买断,给职工10天时间考虑,不愿与新企业签劳动合同的拿钱走人。”景真糖厂原工会主席刀永昌回忆说。另据记者调查,英茂糖业给下岗职工的补偿是,按工作年限,以每年1500元进行发放,每人再发放5000元安置费。维权职工向记者表示,英茂糖业开出的标准,低得没法接受。
   但曾友德向记者透露,在职工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上访期间,政府与英茂集团进行协调,一度准备按每年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看到职工后来没动静了,就没按这个标准做”。
   至此,在英茂糖业上市前夕,却面临勐阿糖厂、景真糖厂职工欲通过法律途径脱离集团。一些人在为上市滚更大的资本雪球忙碌,而更多的糖厂职工则在惶惶中等待法院的裁决以及不能预测的未来。
详细内容见《投资家》杂志2009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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