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逆风行驶
摘要:‘黑车’和‘顺风车’可能都有成本分摊行为,但一个是营利行为,一个是公益行为,二者应该很好区别。
春节前夕,开车捎工友回家的司机刘杰差点被当成了非法营运,还被要求缴纳罚款5000元。事件虽以免罚而终结,但被“黑车”的背后,则是“顺风车”遭遇的“非法营运”问题。
“我完全没有想到,我们释放正能量的时候,却遭遇非法营运的质疑。”全国人大代表、明确非法营运标准建议人、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表示,顺风车不仅改善了社会环保的现状,符合“节能减排”的精神,也可以有效利用道路资源,减少交通拥堵,还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
“但是,要推进‘顺风车’常态化,还需要有一个第三方的监督机制。”谢子龙强调。
“非法营运”成了挡风墙
“如果您开车回家过年的车上还有空座,如果您还没有买到回家过年的车票,请发送免费短信66至1066958800。”春节前后,很多人都收到了这样的信息。
这是在北京团市委和北京市青联牵线搭桥下,北京移动分别向80万车主发送的“春节回家顺风车”邀请短信,并得到了车主朋友们的支持和加入。
“温暖2013——春节回家顺风车”大型公益行动是2013年春节期间由公益人士王永联合赵普、郎永淳、陈伟鸿、崔永元、邓飞共同发起的。活动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近40万热心人士的参与,成功帮助超过9000多人免费回家或返程工作,让“顺风车”成为继“铁路、民航、公路”之外的第四种回家过年的方式,被人亲切地称为“爱的迁徙”。
“面对越来越多的社会需求,除了要有刚性的投入和制度保障,特别重要的就是多种力量的参与和支持,这是未来不断深化志愿者服务,为社会创造越来越多幸福的根本。”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青联主席刘震说。
但是,在刘杰事件发生后,有二十多位参与“春节回家顺风车”活动的车主对此表示担心,其中一人还因此退出了该活动。
3月4日,在顺风车公益基金管委会举办“2013春节回家顺风车总结大会暨顺风车常态化推进会”上,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坦言,“顺风车”和非法运营的界定是刘杰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它打击了我们所有做公益人的热情,我们支持对非法营运的查处,我们需要把两者界定开。”刘杰事件让“顺风车”活动发起人王永非常气愤。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工商联副主席谢强也表示,我们首先应该明确怎样界定这个非法和不非法的问题。“否则,它会成为我们顺风车发展的一道挡风墙。”
“顺风车”常态化需有“第三方”监督机制
“一些地方错误地把拼车也视为一种非法营运行为,同时认为搭载顺风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还可能引发诸如法律赔偿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谢子龙表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拼车就应该合法化。
岳屾山也表示,他对“春节回家顺风车”并不担心,因为活动一直强调公益、免费、没有物质的交换。但其他“顺风车”因为没有“顺风车协议”,就很容易因为费用分担问题被执法人员“误解”成“黑车”。
对是否是非法营运的理解,很多人认为就是收钱不收钱的问题。但关键是这个钱怎么收,‘黑车’和‘顺风车’可能都有成本分摊行为,但一个是营利行为,一个是公益行为,二者应该很好区别。”岳屾山说。
但显然,“非法营运”必须应该有更科学严谨的定义,以增强查处非法营运的可操作性,否则,还会有更多的“刘杰”被“非法营运”。
岳屾山还表示,从执法程序来讲,所有执法机关在采取行政惩罚的时候,都需要出示证据,他说你是“黑车”就要充分证明你是“黑车”,执法机构有这个举证责任。“否则执法机关就要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谢子龙建议,可以在一个地区进行试点,从法规上对拼车予以规范,将拼车和非法营运区分开来。同时,应出台相关的规定来明确拼车过程中车主和乘客之间承担的责任。另外,所有顺风车应该加进乘员险,让乘员拼车无后顾之忧。再者可以倡议“邻里合乘”,车主应明确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合乘者任何费用”。而合乘者则承诺“对合乘期间的人身安全自负其责,不得因合乘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向车主提出追责请求”。
“但是更重要的是,在推进‘顺风车’活动的常态化发展,一定要有一个第三方的监督机制。”谢子龙说。
“我们已经联合刘杰对南京相关部门提起了行政诉讼,我们要求的只是一声道歉,不需要他们赔偿。我们通过这样的案例告诉社会,好人要有好报。”王永说。
“我完全没有想到,我们释放正能量的时候,却遭遇非法营运的质疑。”全国人大代表、明确非法营运标准建议人、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表示,顺风车不仅改善了社会环保的现状,符合“节能减排”的精神,也可以有效利用道路资源,减少交通拥堵,还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
“但是,要推进‘顺风车’常态化,还需要有一个第三方的监督机制。”谢子龙强调。
“非法营运”成了挡风墙
“如果您开车回家过年的车上还有空座,如果您还没有买到回家过年的车票,请发送免费短信66至1066958800。”春节前后,很多人都收到了这样的信息。
这是在北京团市委和北京市青联牵线搭桥下,北京移动分别向80万车主发送的“春节回家顺风车”邀请短信,并得到了车主朋友们的支持和加入。
“温暖2013——春节回家顺风车”大型公益行动是2013年春节期间由公益人士王永联合赵普、郎永淳、陈伟鸿、崔永元、邓飞共同发起的。活动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近40万热心人士的参与,成功帮助超过9000多人免费回家或返程工作,让“顺风车”成为继“铁路、民航、公路”之外的第四种回家过年的方式,被人亲切地称为“爱的迁徙”。
“面对越来越多的社会需求,除了要有刚性的投入和制度保障,特别重要的就是多种力量的参与和支持,这是未来不断深化志愿者服务,为社会创造越来越多幸福的根本。”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青联主席刘震说。
但是,在刘杰事件发生后,有二十多位参与“春节回家顺风车”活动的车主对此表示担心,其中一人还因此退出了该活动。
3月4日,在顺风车公益基金管委会举办“2013春节回家顺风车总结大会暨顺风车常态化推进会”上,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坦言,“顺风车”和非法运营的界定是刘杰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它打击了我们所有做公益人的热情,我们支持对非法营运的查处,我们需要把两者界定开。”刘杰事件让“顺风车”活动发起人王永非常气愤。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工商联副主席谢强也表示,我们首先应该明确怎样界定这个非法和不非法的问题。“否则,它会成为我们顺风车发展的一道挡风墙。”
“顺风车”常态化需有“第三方”监督机制
“一些地方错误地把拼车也视为一种非法营运行为,同时认为搭载顺风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还可能引发诸如法律赔偿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谢子龙表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拼车就应该合法化。
岳屾山也表示,他对“春节回家顺风车”并不担心,因为活动一直强调公益、免费、没有物质的交换。但其他“顺风车”因为没有“顺风车协议”,就很容易因为费用分担问题被执法人员“误解”成“黑车”。
对是否是非法营运的理解,很多人认为就是收钱不收钱的问题。但关键是这个钱怎么收,‘黑车’和‘顺风车’可能都有成本分摊行为,但一个是营利行为,一个是公益行为,二者应该很好区别。”岳屾山说。
但显然,“非法营运”必须应该有更科学严谨的定义,以增强查处非法营运的可操作性,否则,还会有更多的“刘杰”被“非法营运”。
岳屾山还表示,从执法程序来讲,所有执法机关在采取行政惩罚的时候,都需要出示证据,他说你是“黑车”就要充分证明你是“黑车”,执法机构有这个举证责任。“否则执法机关就要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谢子龙建议,可以在一个地区进行试点,从法规上对拼车予以规范,将拼车和非法营运区分开来。同时,应出台相关的规定来明确拼车过程中车主和乘客之间承担的责任。另外,所有顺风车应该加进乘员险,让乘员拼车无后顾之忧。再者可以倡议“邻里合乘”,车主应明确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合乘者任何费用”。而合乘者则承诺“对合乘期间的人身安全自负其责,不得因合乘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向车主提出追责请求”。
“但是更重要的是,在推进‘顺风车’活动的常态化发展,一定要有一个第三方的监督机制。”谢子龙说。
“我们已经联合刘杰对南京相关部门提起了行政诉讼,我们要求的只是一声道歉,不需要他们赔偿。我们通过这样的案例告诉社会,好人要有好报。”王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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