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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分账争端 一场数字游戏

作者:徐婷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2-27 23:55:00

摘要:三家上市公司连续发出五篇公告公然“掐架”,《西游·降魔篇》的10亿票房到底怎么分,正成为一场持续发酵的口水战。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婷 上海报道
    三家上市公司连续发出五篇公告公然“掐架”,《西游·降魔篇》的10亿票房到底怎么分,正成为一场持续发酵的口水战。
    2月25日,《西游》的主要投资方比高集团(08220.HK)和文化中国(01060.HK)发布公告,声称自己作为投资方,可取得《西游》大陆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的70%,消息一出,业界哗然。因为早前,该片的发行方华谊兄弟(300027.SZ)曾在公告中清楚写明其享有该片发行净收益70%-90%。投资方和发行方的五篇公告,这让股民们看得摸不着头脑,票房分成这道看似并不复杂的数学题,把股民们绕晕了。

谁在说谎

    《西游》票房分账争端一直持续升温,终于在三家上市公司连发五篇公告之后拨开云雾(本报在此前的报道《<西游>引发的争利》关注了该分利悬念)。
    根据国内电影的分账规则,在刨去电影专项基金、营业税和影院分成之后,片方能获得的分成约为总票房的四成。
    截至2月24日,《西游》共取得9.9亿票房,作为发行方,华谊会代表片方和影院结算,拿到大约4亿的票房款。4亿到手后,华谊会先扣下12%作为发行代理费,即4800万。这一点,三家的公告是一致的。
    让外界雾里看花的,是接下来的净收益分成方案。在公告中,华谊、比高和文化中国都表示能获得发行净收益的70%,怎么可能双方都拿大头呢,谁在说谎?
    上海某大型券商的传媒行业分析师解释说,“其实两边都没撒谎,发行净收益并不是片方的总收益,也就是说70%的分母并非4亿,玄机就在这儿。”
“发行净收益”,这个双方公告中多次出现的关键词,对于大多数人这是个相当陌生的新名词。
根据华谊董秘胡明的解释以及华谊几份公告中提供的数据和算法,记者了解到,截至2月24日,《西游》的发行净收益Z=4亿(票房) X(其他收入)-0.48亿(代理费)-0.3亿(宣传发行成本)-0.88亿(保底)-Y(其他费用),而华谊的税前利润1.96亿=0.48亿 70%×Z,照此计算,Z=2.11亿。
    对此,上述分析师进一步解释说,“比高等投资方的收入包括8800万的保底收入和30%×Z,大概是1.51亿,如果拿2.11亿的发行净收益做分母,那占比正好超过70%,这就是为什么两份公告都说得通了。”

五篇公告“推”股价

    照此计算,4亿票房的分账其实并不复杂:华谊拿走了1.96亿,比高等投资方拿了1.51亿,宣传发行花了0.3亿,其他零碎大约花了0.23亿。
    那么这个简单的问题是如何被复杂化的?
    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表示,“华谊和比高等投资方关于这部电影的分成其实是达成一致的。但是大家在公告中都选择了一种模糊其辞的、看上去利于自己的表述方式,连专业人士都可能搞不清楚,更不要说普通股民了。而七成、九成这种表述显然是最能让股民兴奋的。”
    在《西游》上映前,基于市场对该片票房的乐观预期,几家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都是一路飘红,在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周星驰为执行董事的比高集团以0.243港元报收,《西游》票房能否告捷还是未知数,比高一个月内股价涨幅就超过50%,华谊兄弟则报收19元,较年初开盘价14.8元也上涨了28%。
    在有媒体曝出华谊仅为保底发行方,只能按发行方比例分账后,华谊第一时间作出回应,称自己是该片第一出品方和中国地区票房的最大受益方,并在2月7日发出公告,表示自己将获得七成到九成的发行净收益。但彼时,对于将会付给投资方的8800万保底款,以及宣发成本,华谊却只字未提。
    一位熟悉华谊的业内人士评价说,“华谊其实是进行了选择性披露,只说了能赚多少,没说会花出去多少。”而华谊的“选择性披露”果然很打动股民,年后一开盘,华谊便大涨8.58%。在票房达到9.9亿时,华谊于2月25日午间发公告,表示已录得1.96亿的税前利润,再度向外界力证自己“最大受益方”的角色。
    此消彼长,被华谊抢尽风头的比高和文化中国在影片票房大卖后,股价不涨反跌,两家自然坐不住,于是不约而同地在2月25日晚间发出公告,用“获得收益将达发行净收益70%”这样的表述挽回市场信心。
    再度陷入质疑漩涡的华谊,不得不在2月26日再发公告,直到此时,华谊为该片所花费的宣传和发行成本、保底款等核心数据才开始浮出水面。但此时,三家公司陆续抛出的各种概念和数字已经让股民们困惑不已。
    在彭侃看来,发行《西游》这笔生意,对华谊来说肯定不能算一笔坏生意,但现在却造成了公司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信息披露不够及时、透明。    

华谊空手套白狼?

    撇开股价因素,此番华谊受到质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华谊确实在此次《西游》分账中获得了远高于投资方的收益。
    比高集团曾经以3800万元的价格转让《西游》30%的股权给文化中国,因此外界普遍以此计算,认为该片的总成本为1.27亿。如果前述的计算方法成立,那么投资方实际只在10亿票房中,录得1.51亿,盈利不过两三千万,而华谊在刨去宣发成本及各种开支后,最终落袋的收益高达1.96亿。
    尽管华谊在公告中表示自己为该片投入的累计投资额已高达8800万(合作协议8100万 补充协议700万),但记者多方证实后得知,这笔所谓的“投资额”其实是华谊为了拿到《西游》的发行权而支付的保底款。
    一位接近文化中国的消息人士透露说,“最初保底款是8100万,华谊去年中报所披露的4050万,其实是预付了其中的50%。说是华谊的投资有些牵强,这其实就是一笔垫付款,最终是从票房里拿的。”听起来,华谊的这笔生意很是划算,甚至有点空手套白狼的味道。
    “华谊承担的是风险”,前述券商分析师表示说,“实际上,华谊是赌了一把,一旦《西游》票房惨败,譬如只有1亿,那华谊入手不过4000万,却要付给投资方8800万,还要承担宣传和发行成本及各项开支,那就会造成巨亏。”据其推算,票房起码要超过3亿,华谊才能保本。
    上述熟悉华谊的人士表示,“《大话西游》虽然后来风光无限,成为华语片经典,但当初上映时,其实票房是惨败的,后来走红主要是电视和网络播放,所以对于《西游·降魔篇》的票房,投资方心中也并非很笃定。”
    所以在该片发行时,投资方在把风险转嫁给华谊的同时,也把赚取大把利润的机会给了华谊,因为一般来说,发行方在票房分账中比例只有3%-7%。
    胡明表示,“大片合拍,开机前就按区域预售是电影常见的模式。你卖掉一个市场的时候,排除了风险,也会排除些收益,这就是电影。
    在上述人士看来,华谊肯担风险,主要还是他们在发行方面确实有相当的实力,“除了各种媒体资源,档期安排上,华谊现在的话语权也很强,同档期的《霍比特人》上映时间为什么一再推迟,就是给《西游》留出足够的捞金时间,国家在保护国产片,尤其是龙头企业的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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