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企业手捂合同等文件
摘要:记者从煤电系统获悉,国务院已经批示了国家发改委上报的煤价并规方案,但针对方案中提到的暂不启动煤电联动,批示则表示了对电企所承担的巨额亏损的重视,要求发改委完善电价调整机制的合理性。
本报记者王冰凝北京报道
电力系统对煤电联动的呼吁以及行业的整体亏损,终于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
12月7日,记者从煤电系统获悉,国务院已经批示了国家发改委上报的煤价并规方案,但针对方案中提到的暂不启动煤电联动,批示则表示了对电企所承担的巨额亏损的重视,要求发改委完善电价调整机制的合理性。
记者同时从山西以及河南煤炭企业了解到,尽管国家发改委已经明确煤价市场化并取消传统煤炭订货会,但煤炭企业和电企等用煤大户已经自行展开2013年煤炭订货,不过目前煤电双方都比较谨慎,第一笔订单尚未产生。
煤电企业自行订货
自国家发改委将电煤价格并轨方案上报国务院以来,煤电企业便开始准备第一个政府彻底放手的订货会。
据记者从电力系统获悉,虽然国务院认为煤价完全市场化本可以不用出台任何政策,相关主管部门直接全面退出监管即可,但是最终还是批示了电煤价格并轨方案。目前煤电各企业均在等待文件的下发。
正如记者此前从煤炭系统所得到的信息,电煤价格并轨方案取消了煤炭重点合同,力推中长期合同;国家发改委不再领衔举办煤炭订货(衔接)会,也不再出台相关的订货框架方案;但在煤电联动方面,国务院表示了对电企所承担的巨额亏损的重视,要求发改委完善电价调整机制的合理性,以保证煤价并规后电力行业的可持续性和良性发展。
据电力系统统计,近几年电企因煤价成本上涨而电价仅微调,已累计亏损数千亿。
与此同时,据记者从山西和河南相关煤炭企业了解到,煤炭企业与电企等用煤大户已经自行展开了2013年订货工作,而在首次自行举办的煤炭订货中,煤矿方面也采取了重点煤炭合同并轨的做法。
山西重点煤企的合同并轨做法为,以2012年重点合同量和市场交易量为基础量与各用煤企业签订2013年合同。煤价比原重点合同价适当提高,各煤企价格拟提高幅度不等,最高为每吨提价35元。
而电力系统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透露,目前各大电企均收到煤矿方面的邀请,订货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不过基于今年的形势变化,煤电双方都显得比较谨慎,目前尚未听说首笔订单的产生。
库存让小煤矿性命攸关
不过从目前的煤炭供求形势来看,2013年的煤炭订货形势显然不利于煤矿一方。
受下游需求量减弱影响,环渤海四港煤炭库存量再次增加。东北亚煤炭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11月19日至11月25日,环渤海煤炭库存量由前一周的1520.6万吨增加至1549.5万吨,环比增加28.9万吨,增幅达1.9%。11月25日,环渤海四港煤炭库存量分别为:秦皇岛港煤炭库存量655.5万吨、国投曹妃甸港煤炭库存量298万吨、京唐港区煤炭库存量340万吨、天津港煤炭库存量256万吨,四港煤炭库存量较前一周相比,除天津港外,其余三港煤炭库存量均有所增加。其中:秦皇岛港煤炭库存量增加9.5万吨,增幅1.47%;国投曹妃甸港煤炭库存量增加15万吨,增幅5.3%;京唐港区煤炭库存量增加35万吨,增幅11.47%。
而以山西为首的煤矿大省,目前均在以安全整顿为由严格限产,小煤矿目前生存困难。
11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紧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格停产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决不允许停产煤矿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切实做到验收合格一个、恢复生产一个。安委办要求,对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地区产业布局及矿区总体规划要求的,不予复产验收;对于规模过小、资源枯竭、灾害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应研究纳入关闭退出范围,不能轻率地复产验收;对具有一定资源但办矿主体安全防范能力低,经评估本企业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矿井灾害的,应由先进的大型煤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不予复产验收。随后山西省煤炭厅出台了《山西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境内煤矿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以及竣工验收后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的,不得投入生产。
“煤炭库存的再次回升,不但不利于2013年的煤炭订货,而且政府部门还进一步加大了对煤矿的整顿,许多小煤窑此次在劫难逃。”河南一煤矿企业负责人认为。
电企的忧虑
尽管煤炭行业黄金十年一去不返,又开始主动上门找电企低价卖煤,但煤价的全面市场化依然让电力企业感到忧心忡忡。
招商证券认为,随着电煤供需关系的逆转、价格下跌趋势的逐渐形成,火电盈利趋势也持续向好。在10年的大经济周期中,经历5年的低迷期之后,火电企业将迎来崭新的5年。按照目前的电量及煤价,预计2012年火电行业利润总额有望突破1000亿元,每度电利润超过2分。
但火电企业依然忧心电煤价格并轨后,煤电联动如果如往常一样难以如期执行,火电企业前景仍然堪忧。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使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火电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在日前举办的第四届“能源·电力·发展”讲坛上,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表示,影响煤电价格关系的根本原因不是“市场煤、计划电”,电煤价格并轨也解决不了煤电价格矛盾。
李英建议,完善煤电联动机制,促进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对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进行完善并及时执行。降低电煤价格联动幅度,同时下调发电企业消化电煤价格比例,如在5%~10%之间,在保持发电企业议价动力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燃煤成本变化的扭曲;建立全国统一的电煤长期合同和现货市场平台,并对运输价格进行严格监管,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对电煤制定最高限价。
电力系统对煤电联动的呼吁以及行业的整体亏损,终于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
12月7日,记者从煤电系统获悉,国务院已经批示了国家发改委上报的煤价并规方案,但针对方案中提到的暂不启动煤电联动,批示则表示了对电企所承担的巨额亏损的重视,要求发改委完善电价调整机制的合理性。
记者同时从山西以及河南煤炭企业了解到,尽管国家发改委已经明确煤价市场化并取消传统煤炭订货会,但煤炭企业和电企等用煤大户已经自行展开2013年煤炭订货,不过目前煤电双方都比较谨慎,第一笔订单尚未产生。
煤电企业自行订货
自国家发改委将电煤价格并轨方案上报国务院以来,煤电企业便开始准备第一个政府彻底放手的订货会。
据记者从电力系统获悉,虽然国务院认为煤价完全市场化本可以不用出台任何政策,相关主管部门直接全面退出监管即可,但是最终还是批示了电煤价格并轨方案。目前煤电各企业均在等待文件的下发。
正如记者此前从煤炭系统所得到的信息,电煤价格并轨方案取消了煤炭重点合同,力推中长期合同;国家发改委不再领衔举办煤炭订货(衔接)会,也不再出台相关的订货框架方案;但在煤电联动方面,国务院表示了对电企所承担的巨额亏损的重视,要求发改委完善电价调整机制的合理性,以保证煤价并规后电力行业的可持续性和良性发展。
据电力系统统计,近几年电企因煤价成本上涨而电价仅微调,已累计亏损数千亿。
与此同时,据记者从山西和河南相关煤炭企业了解到,煤炭企业与电企等用煤大户已经自行展开了2013年订货工作,而在首次自行举办的煤炭订货中,煤矿方面也采取了重点煤炭合同并轨的做法。
山西重点煤企的合同并轨做法为,以2012年重点合同量和市场交易量为基础量与各用煤企业签订2013年合同。煤价比原重点合同价适当提高,各煤企价格拟提高幅度不等,最高为每吨提价35元。
而电力系统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透露,目前各大电企均收到煤矿方面的邀请,订货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不过基于今年的形势变化,煤电双方都显得比较谨慎,目前尚未听说首笔订单的产生。
库存让小煤矿性命攸关
不过从目前的煤炭供求形势来看,2013年的煤炭订货形势显然不利于煤矿一方。
受下游需求量减弱影响,环渤海四港煤炭库存量再次增加。东北亚煤炭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11月19日至11月25日,环渤海煤炭库存量由前一周的1520.6万吨增加至1549.5万吨,环比增加28.9万吨,增幅达1.9%。11月25日,环渤海四港煤炭库存量分别为:秦皇岛港煤炭库存量655.5万吨、国投曹妃甸港煤炭库存量298万吨、京唐港区煤炭库存量340万吨、天津港煤炭库存量256万吨,四港煤炭库存量较前一周相比,除天津港外,其余三港煤炭库存量均有所增加。其中:秦皇岛港煤炭库存量增加9.5万吨,增幅1.47%;国投曹妃甸港煤炭库存量增加15万吨,增幅5.3%;京唐港区煤炭库存量增加35万吨,增幅11.47%。
而以山西为首的煤矿大省,目前均在以安全整顿为由严格限产,小煤矿目前生存困难。
11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紧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格停产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决不允许停产煤矿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切实做到验收合格一个、恢复生产一个。安委办要求,对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地区产业布局及矿区总体规划要求的,不予复产验收;对于规模过小、资源枯竭、灾害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应研究纳入关闭退出范围,不能轻率地复产验收;对具有一定资源但办矿主体安全防范能力低,经评估本企业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矿井灾害的,应由先进的大型煤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不予复产验收。随后山西省煤炭厅出台了《山西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境内煤矿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以及竣工验收后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的,不得投入生产。
“煤炭库存的再次回升,不但不利于2013年的煤炭订货,而且政府部门还进一步加大了对煤矿的整顿,许多小煤窑此次在劫难逃。”河南一煤矿企业负责人认为。
电企的忧虑
尽管煤炭行业黄金十年一去不返,又开始主动上门找电企低价卖煤,但煤价的全面市场化依然让电力企业感到忧心忡忡。
招商证券认为,随着电煤供需关系的逆转、价格下跌趋势的逐渐形成,火电盈利趋势也持续向好。在10年的大经济周期中,经历5年的低迷期之后,火电企业将迎来崭新的5年。按照目前的电量及煤价,预计2012年火电行业利润总额有望突破1000亿元,每度电利润超过2分。
但火电企业依然忧心电煤价格并轨后,煤电联动如果如往常一样难以如期执行,火电企业前景仍然堪忧。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使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火电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在日前举办的第四届“能源·电力·发展”讲坛上,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表示,影响煤电价格关系的根本原因不是“市场煤、计划电”,电煤价格并轨也解决不了煤电价格矛盾。
李英建议,完善煤电联动机制,促进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对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进行完善并及时执行。降低电煤价格联动幅度,同时下调发电企业消化电煤价格比例,如在5%~10%之间,在保持发电企业议价动力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燃煤成本变化的扭曲;建立全国统一的电煤长期合同和现货市场平台,并对运输价格进行严格监管,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对电煤制定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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