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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3年换身份

作者:叶琪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2-10-16 15:03:00

摘要:此次《意见》并未对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内容作具体规定,而是提出了监管引导、市场选择、行业推动、公司负责的原则。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叶琪 北京报道
    面对近年来备受诟病的保险营销员体制,保监会终于态度坚决地开出了药方。
    10月8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推进营销员体制改革包括六项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同时鼓励各地区、各保险机构在营销队伍建设中大胆创新,选择适当时机和地区先行试点,用3年、5年和更长时间,分别实现阶段性目标和整体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并未对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内容作具体规定,而是提出了监管引导、市场选择、行业推动、公司负责的原则。“改革主体是公司,监管部门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参与。”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给出了对“监管引导、市场选择”的解释。
    这一药方将对一直停滞不前的营销员体制改革有多大影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此次《意见》使现行营销体制的核心“基本法”面临颠覆性的政策动作。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关于营销员的管理及社会地位问题,监管机构想改,但是不敢彻底改,很纠结啊。”
    多种灵活形式
    保监会此番改革的营销员体制,即为保险代理人体制,该体制自1992年友邦保险引入国内后,就成为寿险最主要的销售渠道。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335.7万人,而该渠道对保费的贡献每年最高达六成以上。
    不过,近年来随着经济大环境的改变,这种“人海战术”的不可持续性也逐渐暴露出来。“目前的保险营销体制已经走到了尽头。”郝演苏对记者坦言。
    今年4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与营销员签订劳动合同、鼓励探索产销分离新模式等改革方向。记者发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从9条缩减到了6条。
    《意见》提出,推进改革包括六项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一是鼓励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新渠道;二是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管控责任;三是提升保险营销队伍素质;四是改善保险营销员的待遇和保障;五是建立规范的保险营销激励制度;六是持续深入地开展总结和研究工作。
    其中,对于业内最为关注的员工制,《意见》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是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逐步理顺与营销员的法律关系,切实保障营销员的合法权益,并采取多种灵活形式,为营销员提供劳动者基本的法律身份、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等。
    对于“多种灵活形式”,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可以将代理制转为员工制,也可以在不改变现行代理佣金制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劳动身份,提高福利待遇;可以所有机构一起改,也可以选择改部分机构;可以全公司执行一个制度,也可以先选择部分绩优营销人员先行先试等等。
    “这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如果要和所有营销员签订劳动合同,给他们缴纳五险一金,我敢说没有一家公司能承受这个成本压力。”一位大型寿险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
    多元化营销
    事实上,早在2010年,保监会就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宣告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开始启动,但整个行业的动作仍较为迟缓。
    不过,今年以来,在新任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的推动下,保监会明显加快了保险行业改革的步伐,而此次《意见》也明确提出要积极鼓励保险公司拓展专业中介、网销、社区门店,交叉销售等销售渠道,走多元化营销道路等。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前一时期,保监会颁布实施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保险代理、经纪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鼓励保险大型中介企业、集团等开展寿险营销业务;近日,还颁布了《关于支持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汽车企业投资设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或与已有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合作,开展汽车保险业务;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和推动邮政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
    此外,截至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已批准13家保险公司成立了保险销售公司,鼓励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经营。对于为何鼓励市场主体创新保险营销模式,探索保险营销新渠道,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为“平衡成本和收益利弊,公司是直接利益主体,最清楚其中的得失”。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告诉记者,目前很难说有一个适用于全行业的模式,在转型过程中每家公司都有自身情况,遇到的问题也不同,比如大的保险公司成立专属销售方向是好的,但要看在操作中是直接连锅端还是有筛选。
    “希望保险公司不要被动地去迎合政策,而是有战略规划。2004年就有寿险公司有过试点,希望走整合营销道路,采用准员工化的管理模式,没有做成功是因为当时的宏观政策推动不大,并且那时寿险业也才刚刚起步,急于业务扩张,而非制度变革,现在来看保险行业需要解决的矛盾已经不同了。”朱铭来指出。
    “保监会的目的就是培养几家大的保险中介集团,类似家电市场中的国美、苏宁,可以平衡保险经营主体。”郝演苏也认为,保监会提出产销分离政策是为了培养独立的销售平台,“因为需要一个培养过程,现在还不好得出结论,但是对于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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