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券商登堂入室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任家河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就修订《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以下简称《外资参股规则》)和《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也是继2002年制定《外资参股规则》之后,第二次对该规则进行修订,上一次修订是在券商综合治理结束之后的2007年年末。
十年的时间,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规则从无到有,到今年拟修订比例升至49%,变化尤为显著。
伴随规则变化,国内的合资券商家数日渐增多,在中国的资本市场舞台上已占有一席之地。截至2012年8月末,国内合资券商家数已达11家,第11家合资券商东方花旗证券在今年8月8日刚刚开业运营。
路越走越宽
合资券商在中国与国内其他证券公司不同的是,主要通过与国内券商成立合资投行的形式存在。
其中,海际大和、财富里昂(原华欧国际)、高盛高华、瑞信方正、中德证券、华英证券、大摩华鑫、一创摩根、东方花旗等9家都只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只有1997年成立的第一家合资投行中金公司和2007年成立的瑞银证券是例外,国内证券公司能做的业务他们几乎全都能做,包括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固定收益等多项业务。
然而,合资券商受政策掣肘不能从事其他证券业务,也因为证监会政策放松得以成立新公司开展新业务。“但证监会政策的限制或者放松,是以中国2001年入世时的承诺和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为基础,才在十年内制定并修订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一位资格老的证券公司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根据金融业WTO的承诺,入世三年内,需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券商可以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2002年,《外资参股规则》制定以来,华欧国际(现名财富里昂)、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等4家合资券商相继成立,这也是除中金公司外,在中国成立的第一批合资券商。
之后,中国证券业进入了为期三年的综合治理阶段,合资券商的成立也不再审批。直到2007年中美第二次、第三次战略经济对话,取消了外资券商进入中国市场的禁令,并恢复对包括合资券商在内的证券公司牌照。之后,瑞银证券、瑞信方正、中德证券、一创摩根等合资券商相继获批。
随着合资券商成立家数增加,《外资参股规则》的限制也越发放松。在2007年修改该规则时,已经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应当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0人修改为30人。
而2012年5月份举行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所提到的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比例提高到49%的上限其实早在2007年第三次对话时就曾讨论过,但未能成行。
“对比两次政策修订,今年的步子迈得更大,甚至会影响到以后券商行业的格局。”上述接受采访的证券业人士表示。
根据2012年5月3日至4日召开的第四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达成的成果,我国承诺“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合资证券公司中持有不超过49%的股份”、“允许合资证券公司在持续经营满两年以上且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扩大业务范围”。
“这意味着,几年之后,所有合资券商都可以申请全牌照,无论是财富管理还是资产管理,合资券商与内资券商在政策上将没有差别。”证券业人士分析说。
水土不服
但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可,海通证券一位高管对合资券商中外资比例增加到49%就不以为然。
“提高的只是持股比例,控股权仍然在中方手里,合资券商不至于发生什么更大的变化。”海通证券这位高管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在少数。另一位接受采访的匿名分析师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合资券商在共同持股、共同治理却理念不同的情况下,很难走到一块。“所有合资券商的大股东都是中方,但实行的都是外资券商的管理方式,治理观念不同,外资水土不服的情况经常发生。”这位分析师分析说。
曾经风光一时的中德证券便是很好的例子。中德证券由山西证券与德意志银行合资成立,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中外资双方派员担当。成立伊始的2010年,中德证券总计完成IPO项目7个,在年终证券业协会的排名中,中德证券主承销金额和数量的排名上已经上升至17名和21名。
但在2011年,中德证券却因为中外资理念不同频频换帅,投行部门负责人费翔、公司CEO王仲何先后离开中德证券,而他们都是外资方德意志银行的股东代表。中德证券在2011年的IPO项目也仅仅完成了华锐风电、烟台万润、温州宏丰3家,2011年全年微盈利346万元。
平稳过渡
经营理念不同导致合资券商业绩踟蹰不前,已经出现在不止一家合资券商身上,后成立者必当加倍小心。
但按照最新成立的华英证券和东方花旗证券的解决思路,公司治理的难题有希望得到暂时解决。
过去合资券商都是中外资双方分别派员担当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职,行使股东权。但在华英证券,董事长与总裁都是国联证券派员担当,证监会资料显示,雷建辉和丁可分别是华英证券的董事长和总裁,雷建辉同时还是国联证券的董事长,丁可曾是国联证券的投行负责人。
东方花旗的架构同样如此。8月6日正式成立的东方花旗证券董事会共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来自花旗的董事会成员包括花旗亚太区联席主席章晟曼,以及花旗亚太区企业与投资银行业务主管Farhan Faruqui,但他们并不担任高管职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鑫军将兼任东方花旗的董事长,东方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马骥担任首席执行官。
“这种管理层安排,其实是外资方让渡了公司治理的部分权力,至少可以暂时保证原来的投行部门平稳过渡,按照中资投行的风格开展业务,”有分析人士表示,“但合资券商做大之后,外资方是否仍然这样考虑,就另当别论了,毕竟外资方的战略目的是提前布局,准备在中国开展更多业务。”
事实上,49%的外资比例上限尚在修订当中,本报记者已经从一家成立不久的合资券商内部得到消息说,外资方已经在为提高参股比例到49%做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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