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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药分开十天考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2-07-13 11:53:00

摘要:“患者负担不增加、医院收入不减少”,这看似矛盾的两头,在公立医院改革之初有望得到统一。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患者负担不增加、医院收入不减少”,这看似矛盾的两头,在公立医院改革之初有望得到统一。
    7月9日,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进行的第9天,《华夏时报》记者收到北京市医管局发来的“友谊医院试点一周情况”汇总,内容显示:友谊医院试点“医药分开”一周来,药费总计为患者让利164.82万元,加上取消的挂号费、诊疗费,与新实行的医事服务费收入基本持平,医院实际收益不降反增。
    其实,与友谊医院同步启动改革的公立医院试点还有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儿童医院,以上5家医院试点的项目各不相同,由于友谊医院涵盖了所有的试点项目,因此成为各项改革的聚焦点。
    “友谊医院之所以受关注度最高,不光因为它是全试点医院,最主要的是这些试点项目中,它是唯一一家承担了‘医药分开’的试点医院。”北京市卫生局宣传中心马彦明副主任表示,“医药分开”是最贴近百姓,也是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其他项目的改革大都涉及的是医院自身体制改革的内容,离百姓相对较远。
    据本报记者了解,此次“医药分开”试点的主要举措是取消目前的挂号费、诊疗费和15%的药品加成,改为收取医事服务费。
    “就近几天友谊医院的试点效果来看,公立医院改革何时全面铺开暂无定论,但年内肯定会加大‘医药分开’的试点范围,至少会增加一两家这样的医院。”北京市医管局宣传处副处长张海鸥表示。
医药分开重头戏
    5家医院5项试点,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能。
    其中,5家医院都进行财政价格补偿调控机制试点;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儿童医院进行法人治理运行机制试点;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和积水潭医院进行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制试点;友谊医院和朝阳医院试点按病种分组付费;友谊医院进行医药分开改革试点。
    张海鸥表示,各项试点都有自己的特色,其中,“医药分开”是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第一步是在友谊医院试点,第二步将推广到朝阳医院,第三步推广到更多的试点医院,节奏完全要看试点情况而定。
    实际上,“医药分开”不光是此次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同样是整个医改的重头戏。近年来,各地试图以种种方式打破“以药补医”这一顽疾从而实现医药分开,包括收支两条线、药房独立、药品零差率销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多种模式,但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医事服务费制度”还是首次。
    本报记者相继从积水潭、同仁等试点医院了解到,由于改革对患者本身没有直接影响,因此,其它4家医院受到的关注度和患者感知度均小于友谊医院,他们目前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定期将试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然后交由医管局,一旦时机成熟,试点将全面铺开。
分散就医日趋明显
    7月1日,本报记者在友谊医院试点启动当天进行了现场采访,患者普遍反映良好,但也有部分患者表示,此次改革的实施将会促使其转向社区医院。
    家住樱花西街的于大妈患有脑血管疾病,每年至少输液3次,每次均是10天,但由于参加的是老家的城镇居民医保,老人如果想报销只能把每次的收费单据都收好,攒到一定数额再让亲戚帮忙报销。“每次都是大夫开出十天的药,然后逐天来这儿输液,但输液都需要重新挂号。之前挂号费只有几块钱,现在一下子涨到42块钱(有医保可报销40元),十次就是420块钱,太贵了。”于大妈告诉记者,以后准备在友谊医院买药,然后到家附近的社区医院输液,这样一来不光减少了药费,而且节省了挂号费。
    按试点规定,试点医院先取消之前门诊5元、7元、9元、14元的挂号费、诊疗费,取而代之的是普通门诊42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门诊100元的医事服务费,患者无论选哪种职称级别,医保只报销40元,剩余自付。 
    于大妈告诉记者,她刚刚问过大夫得知,医院取消15%的药品加成之后,她之前十天的药费1900多块至少可以减少200块钱。
    而记者从友谊医院一层咨询台了解到,取消15%的药品加成是一个政策性解读,实际上原先药品定价并非全部加成15%,有的只有12%或是13%甚至更少,因此,取消加成后的药品价格不能一味地按照减少15%的比例来算。
    “基本医疗在社区医院,疑难杂症才到三甲等大医院,这是很好的趋势。”北京大学医疗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高广颖表示,分散就医对医院和患者都有好处,之前感冒就有可能跑趟友谊医院,如今就有可能去社区医院,患者自动分流、理性就医的趋势会愈发明显,下一步的关键就是社区医院如何提供好门诊的服务。
    “优质资源就应优质利用,分散就医是医疗领域一直倡导的就诊模式,但之前的倡导根本没用,此次改革能达到这样的成效实属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张海鸥还发现,此次改革中的患者就医习惯发生了转变,由原来的全民看病找专家,变为大病、疑难病找专家,而这同样是分散就医的一种体现。
    从医管局的数据监测看,患者对普通号的需求明显高于既往,对专家门诊号的需求与上周同期相比下降了18.14%,拉开医事服务费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分流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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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三年大事记

    2009年4月6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布。7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公布。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09年8月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发布,遴选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
    2010年2月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1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
    2010年12月3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社部五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指出民营医院将在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2010年12月9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公布,要求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新采购办法,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2010年12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公布,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渠道。
    2011年6月23日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来自海内外的30多位专家与会,建言公立医院改革顶层设计。
    2011年7月7日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培养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使之成为居民的“健康守门人”。
    2011年7月12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
    2011年7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实施范畴。
    2012年3月 国务院出台《“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2012—2015年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进入新的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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