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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投保局“发声”值得商榷

作者:古月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24 21:38:58

摘要:证监会投保局“发声”值得商榷

古月

   2月22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以下简称投保局)相关负责人首次答记者问,对市场关注的七大热点问题,逐一进行解答。这份答记者问,洋洋洒洒5200多字,猛一看头头是道,细一琢磨,却发现字里行间还是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
    比如,关于中小投资者近两年赔钱的根本性原因,投保局负责人称:“最根本性的原因是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还不够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不强,市场运行的体制和机制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目前市场各方密切关注的发行体制改革、上市公司分红和退市制度的完善,以及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都非常关键。”
    作为投保局负责人,上述回答基本上还是就股市论股市,新意不多,而且有意无意地回避了“投资者利益的司法保护机制”。而后者,恰恰是投保局主要职责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其八大职责中有三条涉及投资者利益司法保护问题。20多年来,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口号年年喊,但侵犯投资者利益的大案却不断发生,其中能受到及时查处并让投资者得到切实赔偿的案子却寥寥无几。云南绿大地造假上市案,即是最现实的例子。在面对类似违法犯罪现象时,无论是证监会还是普通投资者,都缺乏足够的司法手段去维护正义。
    事实证明,不从法制上下工夫,保护投资者利益就是一句空话。
    比如,理性投资问题,投保局负责人称,“有的投资者不认真研读招股说明书、公司基本面等信息,盲目热衷于打新、炒新,结果遭受很大损失。”该负责人还引用上交所、深交所的具体统计数据,证明中小投资者炒新股亏损比例非常高。他强调,“如果广大投资者能够认真研究公司的基本面,潜心寻找具有发展潜力的股票,不盲目追新、跟风、炒作概念,股市结构就会好转,市场秩序就会好转,投资价值就会提升。”
    可问题是,在现行发行体制下,招股说明书水分巨大。
    有些公司的说明书不仅夸大甚至虚构事实,这类说明书怎能让投资者读得明白,有时候不读还好些,读了反而会上当。像海普瑞的招股说明书,吹嘘自己是唯一一家获得美国FDA证书的中国内地公司,结果不仅发出每股148元的天价,上市当天更让不少人在188元“巅峰”站岗。现在该股股价复权后不过54元左右,长期持有者的损失惨不忍睹,但上市公司几乎没受什么处罚,保荐人也只是收到了一个警示而已。这样下去市场秩序能好起来?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再如,关于投资蓝筹股的问题,投保局负责人称:“倡导投资蓝筹股本质上是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而很多小公司、绩差公司信息披露也不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所以跟风买进,炒新、炒小、炒差,风险就会很大。蓝筹股就是市场的主体,是股市价值的真正所在。实践表明,投资者真正下工夫研究关注具有内在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而且注意不要在高价位买进,就能够获得相对较好的投资回报。”
    上述这段话至少有两点值得商榷。一是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是不是蓝筹股没有必然关系,蓝筹股信息披露就一定没有瑕疵吗?远的不说,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重庆啤酒生物疫苗事件就是一例,要知道这个在信息披露上躲躲闪闪的公司,可是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算是典型的蓝筹呀!二是所谓低买高卖问题。所谓“不要在高价位买进,就能够获得相对较好的投资回报”,这样的推断,听起来更像是股评。
    作为监管机关,投保局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从制度与平台建设上,尽快建立起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框架。而纵览这位负责人的发言,通篇都在苦口婆心地教育投资者,引导大家如何选股炒股,除了分红新规与创业板退市草案,其他相关制度性建设问题几乎没有涉及。这不由不让人心生疑窦:这新成立的投保局,未来会不会沦为教育局?而相关负责人,会不会成为新一代股评家?(作者为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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