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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梁新材:冲向风险泥潭的脱缰野马

作者:作者为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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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0-17 13:37:34

摘要:栋梁新材:冲向风险泥潭的脱缰野马

 恐龙数据高级风险分析师:令一龙 

风险指数★★★★★ 

【风险舆情】 

    恐龙(KOLONG)数据监测显示,今年4、5月,栋梁新材在披露董事会换届选举决议时,将倪冠民、俞建利于2008年曾受处罚的记录隐去,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名后,再通过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将两人的“污点”还原。经媒体报道后,倪冠民辞职。8月29日,深交所就此事对栋梁新材作出处罚决定,给予栋梁新材、倪冠民、俞建利通报批评处分。 

8月29日晚,栋梁新材八里店厂区喷涂车间,天然气闪爆后引发火灾,造成6人受伤,厂区因此停产整改。但是,栋梁新材并没有对外披露,涉嫌信披违规。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栋梁新材求证,董秘办工作人员承认发生事故,对于未对外披露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仅仅是一起小事故,对股价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恐龙(KOLONG)数据监测显示,栋梁新材信披曾屡次违规: 

  2008年3月,该公司进行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于3月12日到账。3月27日及3月31日,公司即动用募集资金9200万元归还未到期的银行借款,4月1日才归还,没有对外披露。 

  4月9日和6月4日,栋梁新材再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土地出让金投入4900万元,而公司在《公开增发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1744万元,超额置换土地出让金3156万元。2008年9月12日,公司将315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样没有对外披露。 

  事发后,深交所于2008年10月对栋梁新材、董事长陆志宝、总经理徐引生、董事会秘书谷穗、财务总监俞建利、原独立董事施森康、独立董事倪冠民、独立董事肖今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风险警报】 

因信披问题受到交易所处罚的当天,栋梁新材仍旧对爆炸事件隐而不报,联想到其“不堪回首”的违规历史,只能慨叹“朽木不可雕也”。纸包不住火,其实无论栋梁新材如何掩盖,也无法将其风险彻底隐藏。 

——信息披露风险 

屡次因信息披露受到深交所处分及批评,却未能引起栋梁新材对信息披露的重视。因信息披露收到深交所处罚决定的当天,对当天发生的爆炸事件仍瞒而不报;媒体求证时,爆炸事件已造成厂区停产整改,栋梁新材仍旧称“未产生重大影响”,且少报受伤人数。 

恐龙(KOLONG)数据风险分析师认为,面对突发事件以及危机,遮掩只能起到事与愿违的后果,一味的隐瞒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也同时违背了信批的规定。栋梁新材在信批方面所犯的错误,彰显出对信息披露合规性的淡漠,也说明了其信息披露制度如同虚设。不知何等程度的事故才能让栋梁新材认为值得披露,恐怕到那时,栋梁新材早以被险事件拖垮。 

——诚信风险 

信息披露制度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窗口。栋梁新材在信息披露上屡次违规,并遭受深交所处分。这些无疑会给投资者留下的诚信污点。 

恐龙(KOLONG)数据风险分析师认为,上市公司诚信不仅是对投资人的尊重,更是对全社会的尊重。但在栋梁新材在披露董事会换届选举决议时,竟然将有关人士曾受处罚的记录刻意隐去,这种苦心积虑的造假,将公司前途以及股东利益置于何地?将对投资人乃至社会应当承担的基本责任置于何地?我们看不出栋梁新材对诚信的重视,相反,其举动已经触及了道德的底线,不知其表现,是否能够获得投资人以及社会的谅解。 

——管控风险 

恐龙(KOLONG)数据风险分析师认为,动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信息披露屡次违规并受到深交所处分,选举“污点”董事,这些无一不在证明着栋梁新材内部控制及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对募集资金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能设立募集资金管理委员会对募集资金专门管理;信息披露审批把关不严,内部监督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等等。内部控制管理不善,是栋梁新材屡次违规的病灶。 

在栋梁新材发生诸多违规事件过程中,没有看到公司监督部门发出的任何声音,由此,恐龙(KOLONG)数据风险分析师认为,栋梁新材的公司治理并未实现责权利相匹配,缺失了监督和追责的栋梁新材,无异于冲向风险泥潭的脱缰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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