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丢失东北高速2.93亿存款一审败诉
摘要:中行丢失东北高速2.93亿存款一审败诉
东北高速律师昨日收到判决书,最高院对ST东北高(600003)丢款案做出终审判决,中国银行(3.02,-0.03,-0.98%,吧)河松街支行在接到判决书后10日内,须向ST东北高赔付2.93亿存款及相应利息。
一审判赔中行不服将择机申诉
最高院认为,张晓光个人因应李东哲请求,利用职务之便指令东北高速在中行河松街支行开户存款而受贿的犯罪事实,并不能证明东北高速所存款项的丢失,系张晓光与李东哲等人串通所为,故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应对东北高速的存款承担支付义务。
中行方面的律师昨日介绍,中行方面一直认为张晓光在丢款一案中,与高山、李东哲配合犯罪,因此将待高、李二人未来遣返回国,搜集到更充分的证据后提出申诉。依据法律规定,申诉期的有效期是终审判决生效后两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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