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建桥惹圈地质疑变味的民心工程?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锋 北京报道
被称为“杭州十景”之首的西湖苏堤因2.8公里长堤上有雅桥6座而闻名,但在安徽省芜湖市,横穿市区的青弋江4.3公里江面上也有7座跨江大桥,成为芜湖令人羡慕的一景。
清明节那天,作为安徽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芜申运河青弋江航道整治工程再传捷报,开工一年多的跨江大桥“花津桥”正式合龙,被青弋江截为两部分的芜湖市区南北通行再添一条重要通道。
“没有一个芜湖人不欢迎在美丽的青弋江上多建几座大桥。”当花津桥合龙的消息传出时,此前长年在花津桥两侧做批发生意的杨德林、王宗卫等人的心情很复杂。因为建桥,包括他们在内的上百家商户店面被迫关张,至今尚未得到他们认为的合理补偿和安置。
众多商户认为自身利益受损使得这项民生工程颇有争议。“3万平方米土地完全够花津桥建设,政府却要圈下6.7万平,于是我们的不幸就来了。”商户们批评,地方政府以建桥为名多占地块,使得民生工程变了味儿。
言辞谨慎人士则指出,虽然目前还不知道被多占土地的真实用途,但未来历史会检视政府“借修桥与民夺利”的指责公平与否。
22.5公里航道上有11座桥
争议源于芜申运河青弋江航道青弋江口至三里埂段整治。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该工程总投资38.8亿元,主要内容为疏浚该段22.5公里航道、改造11座桥梁、退建部分堤防等,工程全线位于芜湖市境内。
芜湖市港航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项民心工程,工程投资资金来源于3个方面:交通部补贴40%-50%,安徽省补贴2亿元,其它由建设单位贷款筹集。
据介绍,工程建成后可实现皖江腹地及长江中上游地区的大量物资经芜申运河直达苏南、上海和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将有力促进沿河产业带的形成。安徽省、芜湖市对此非常重视,工程自2009年启动以来进展良好。
在11座桥梁改建方面,工程被分为两期,中山桥、花津桥等8座先行施工,临江桥等3座留待2017年后进行。涉及杨德林等商户经营的花津桥改建于2009年2月启动。杨德林说:“我们支持这一工程建设,但对工程占地面积、桥梁规模等持保留意见。”
花津桥是拆除原花津路步行桥后重建的。原桥为跨度70米钢架拱人行桥,桥宽7米,桥下通航净高仅有5米,可通航300吨级船舶。改建后的花津桥能满足7米净高、通航1000吨级船舶等要求。花津桥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对本报表示,花津桥预算建设资金为9700万元,目前完成投资5700万元,主桥工程完工,引桥等工程尚因拆迁未完成而受影响,通车时间预计推迟至今年9月底。
一位商户表示,航道整治最核心的要求是提升桥下通航净高,最简单、最省钱的方式就是升高桥墩,而不是拆除后新建一座新桥,国务院4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应该用在刀刃上,而不能狠命上规模造成浪费。
在商户们看来,支持控制花津桥规模的理由很多、很充分——花津桥所在地段是芜湖最著名、最繁华的小商品批发商业区“十里长街”,商户密集,拆迁难度大,民心工程也应兼顾各方利益,改建宜舍大就小,舍繁就简。而从临江桥到弋江桥短短2公里江面上共建有5座桥,平均400米一座。相比而言,对其它桥进行改扩建比新建花津桥简单得多。
商户王宗卫还指出,花津路步行桥在上世纪末改建过一次,此番再次修改规划重建造成国家资源和财政的巨大浪费,政府短期内随意改变规划将产生不良示范。
因公共利益之名征地?
花津桥改建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未获得绝大多数商户认可,进而引发数十家商户对拆迁违法的诉讼。
杨德林向记者提供的一份给法院的陈述词中,罗列了多条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涉嫌违法发放拆迁许可证的事实和理由,如拆迁安置方案拒绝给予回迁和产权置换明显违背国务院令、镜湖区建委确定的拆迁总面积竟然涵盖了辖区外的弋江区的土地等。
今年3月底,部分被拆迁商户赴京上访时,国家信访局有关工作人员针对“芜湖市商业用房拆迁不予安置”的操作惯例明确指出,芜湖相关做法明显与国务院第590号令相违背,并建议商户在法庭上重点陈述。
在芜湖代理过多起拆迁纠纷案件的北京律师王令也表示,现行法律规定,拆迁或征收必须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模式,且被拆迁人有选择权。芜湖拆迁引发纠纷的根源在于地方法规《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中对非住宅房屋无产权安置的规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拆迁项目的安置方案均对非住宅房屋不予安置,此举不仅违反了旧拆迁条例,也与新征收条例相违背。
对于花津桥改造的拆迁面积达66928平方米的占地面积,杨德林在法庭上说,地方政府有借民生工程之名“搭车圈地”的嫌疑,因为按照花津桥的规划图纸,能粗略计算出镜湖区只需占用2万多平方米土地。“3万平方米完全能保证建设需要,政府为何要多圈出一倍多面积?涉嫌与商户争利!”他说。
有商户指出,他们位于花津北路的商铺属于原芜湖市房管局划分的一类地区,但政府给出的补偿价仅为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而在芜湖三类地区,商铺的价格大约为4万-5万/平方米。
他们质疑,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征地,以低廉的代价迫商户拆迁,未来再以高价卖地获利。
芜湖市规划委员会2009年5月的一份会议纪要被认为佐证了商户们的怀疑。这份文件在有关“花津桥改造方案”项下明确写道,要对“桥梁周边地块拆迁及收储等问题一并考虑”。而该委员会相关人士亦曾在法庭公开表示,并不清楚多出土地的用途。
上述两处表述被商户们解读为,6.7万平方米被拆迁地块中的一部分可能会被用于桥梁建设之外的商业开发。长期专注拆迁与土地案例研究、身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员的王令也表达了类似担忧。他说,收储即对土地进行收购储备,由于目前土地收储机构是代表政府行使权力,而且征收的标准并非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操作,因此一般表现为低价征收、高价售出,以公权力剥夺原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芜湖市港航局前述负责人对此表示,该局只负责行业管理,对项目土地被收储、被收储土地用途等并不清楚。
不过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桥梁改建实际只占地2万多平方米,但此项目可能连带其它项目,如桥梁周边改造、景观等,必须提前一并考虑。
对于被质疑搭顺风车圈地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政府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项目建设,不是为挣钱。“认为政府想借机圈地赚钱的观点,我觉得是有偏差的。”他说。
耐人寻味的是,4月8日,杨德林等32位商户收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他们在诉镜湖区住建委一案中败诉。商户们说:“2日开庭,随后清明节放假3天,6日法院就做出判决,这样的速度以前闻所未闻。”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