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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正中:税制转型到激励职能上最是根本

作者:商灏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1 19:52:52

摘要:许正中:税制转型到激励职能上最是根本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商灏 北京报道

   个税起征点大幅调整之必要与迫切,已是当下社会共识。新近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民交流公平分配问题时,就已透露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起征点话题已列入3月2日国务院议事日程讨论,并称之为“今年为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这些都体现了政府对收入公平问题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引发了各界关于上调个税起征点的争论。比如,本次个税起征点究竟调高到多少才算适当?如果调整步伐不大,为民让利太少,如果税制改革仍然是一项不完整的改革,如果中低收入者即便不交税也难抵通胀的现状仍然继续,则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政策措施何以落到实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公共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许正中3月2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就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
赞同个税起征点
提高到5000元
    《华夏时报》:您认为个税起征点和调整频率应调至多少才合适?
    许正中:我认为本次个税调整的空间应该大一些,未必要直接放在3000元上。按照一些大城市的生活标准,3000元钱几乎就是生活成本。我赞同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这可以让很多低收入者甚至一多半民众受益。
    在我看来,在我们国家,政府赋予个税的任务太多了。科学的个税调节机制应与民众的生活成本以及通胀相挂钩。
    《华夏时报》:个税起征点如何因“地”制宜,注重公平合理?如何与地区差异或地区物价挂钩?
    许正中:税收学上著名的蒂布特模型,将公共物品区分为全国性公共物品与地方性公共物品,认为居民之间的偏好差异可以通过居民之间的流动来解决,并不需要完全依靠传统的投票制来处理。蒂布特模型的“用脚投票”理论可在居民的流动中窥知个人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真实评价,其中最关键之处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良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能促进人们表露自己的真实偏好,从而避免公共物品供给上的“免费搭车”。
    我个人认为,在个税体制改革完善过程中,要对税制弹性和激励性作双向考虑。这体现了整个GDP与个人的关系。
应采用综合征收的
个税体制
    《华夏时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个税起征点如何突破征收征管“两难”瓶颈,回归其促进社会公平作用的初衷?
    许正中:个税代扣代缴的现有征收办法,导致个人申报较少,特别是现金收入,很难纳入征收范围。而规避的方法很多,几乎难以监管。因此我坚持认为应采用综合征收的个税体制,即全额计征,综合纳税。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来衡量其收入多少,从而比较准确地辨别其应纳税额度。我们看到,有很多人声称工资低,收入少,但这些人却个个住好房开好车,这是为什么?毫无疑问,是税收上的跑冒滴漏造成的。
    《华夏时报》:个人所得税制如果由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改为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有税制”,那么从分类到综合,改革要求的全部条件可能是复杂而苛刻的,因为要取决于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水平、社会税收网络的协作水平等等。而个税改革的紧迫形势与基本条件的欠缺显然是症结所在。种种约束如何一一破解?
    许正中: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按照目前的征管办法,我们很难确定一个人的真实收入是多少。但如果银行存款实名制得以完善,金税工程也得以完善,则居民个人账户和综合账户完全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连通和计征个税额度。
税制转型到激励职能上
最是根本
    《华夏时报》:我们看到,很多中低收入者即便不交税也难抵通胀,政府如何采取切实措施减税让利于民,真正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百姓生活水平?
    许正中:经济发展中有个重要的现象并不为人所重视,即贫富差距的扩大,往往恰好成为导致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这被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称之为非均衡增长。但众所周知,实践证明这种增长将是不可持续的。
    总体而言,中国是一个税负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历次的税制改革,都不是以税制的合理性和刺激与激励性为改革出发点,而是为了保证政府的收入。现在中国的税收收入,已远远超过GDP的收入,再加上非税的政府性收入,比率就更高了。比如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金等等。这些都导致中国税负在国际上名列前茅。但降低税负的目的,必须是为了通过税收制度的改革完善,来激励个人和企业以及其他社会资源的活力,这是解决问题的实质所在。与此同时,中国的税制,应重新设计,究竟应以所得税为主体,还是应以流转税为主体,现在看来,应从双主体机制转型来解决问题。不仅如此,中国税制还应从保证政府收入和运转的职能,转型到激励个人积极性的职能上来。这是最根本性的问题。
    另一方面,纳税人实际上有权要求政府减少不合理的行政费用开支,也有权要求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去“三公”,去“公吃公喝公玩”。所以应考虑通过削减行政成本为结构性减税提供空间。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国各级政府过去不很关注,未来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必须加以高度重视。
税率只须有
二到三档就行
    《华夏时报》:对于本次个税改革中的简化税率问题,您认为两会将要讨论的方案可能会有怎样的设计思路?
    许正中:我认为,势在必行的提高扣税额度之后,第二步就是简化税率。目前税率非常复杂,有五到六档,所谓的超额累进税率,收税太多,档次太繁杂。实际上只须有二到三档就行。那些月收入一两万元以上的人,竟要交很高的税,损伤了个人积极性。同时,个税应综合征收,不应再按扣除法征收。
    《华夏时报》:如何让税制改革成为一种完整的改革,而不只是调整个税起征点?
    许正中:十二五期间,税制必须改革,而其中个税体制改革,不能算是大税种改革。个税改革牵涉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中国已经到了国民收入倍增时期。现在中国人均收入才4000美元,而发达国家人均收入却是一万多美元以上,可见差距之大,也可见中国人相对之穷。过多的人民仍然处于贫穷过程中,必然导致社会运营成本增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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