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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之争一周年记

作者:赵晓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2-25 21:14:44

摘要:国美之争一周年记

赵晓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从萌芽期的国美之争,到2010年8月5日国美正式起诉黄光裕使得矛盾公开化,再到2010年11月10日双方达成谅解备忘录,进而到现在已经过去近一年的时间。关于国美之争的是非公论,相信一些人一年前的观点与现在有所不同。同样,10年后的明天和今天的观点也会有所改变,人总是在学习中不断地总结和提升,而历史最终将告诉大家是非公论!
    针对当前的状况,双方妥协的结果是黄光裕保留了大股东地位、陈晓继续拥有管理权,许多人认为这是资本最明智的选择,双方将矛盾搁置使火山进入休眠期,并各自赢得最大的商业利益,但有关的思考和讨论并未结束,而利益平衡的休眠期也终究有结束的一天。
    不容怀疑的一点就是,现代商业的长久发展,除了需要企业家以敏锐的观察寻找需求、创造需求以获取最大利润外,还需要真正高品质的游戏规则予以滋养。从人类历史来看,商业文明的游戏规则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初级的丛林社会、法治社会和高品质的商业伦理社会。
    对于原始的商业“丛林社会”,也是我们最为熟悉的,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是一种赤裸裸的零和博弈关系,信任的黑洞吞噬了商业社会的基本伦理,使得博弈双方完成站在无底线的、残酷而野蛮的对立面。信托责任的缺位也势必成为家族企业转变管理模式的心理障碍,一个老掉牙的比方已经将这个道理说得再清楚不过,东家辛辛苦苦培养的孩子,请了一位保姆照顾他,保姆因为照顾好了孩子就据为己有,还有哪一位民营企业家会无顾虑地把一生的基业托付于职业经理人?同时,他们可能会对现有的职业经理人产生提防心理。长此以往,传统落后的家族制企业管理模式很难进化为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对于中层的法治社会,政府为商业行为设定一系列公平的游戏规则,并且可以确保这些规则公平地得到落实。这时,规则高于一切,规则至关重要。但与此同时,这些体现商业文明的游戏规则的制订标准应该以企业伦理和信托责任为基石。成文的规则只是“表”,企业伦理才是“本”,如果脱离企业伦理而死板地套用规则,很可能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国美作为一个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非常幸运的一点就是香港的法制相对健全,也许正是因为拥有双基因的缘故,才孕育了这样一个怪胎——“讲利”和“讲理”相互妥协的短期均衡。然而,一些人以法律形式上的规定为挡箭牌,抛弃法理背后的企业伦理的探究,认为陈晓和贝恩资本内外勾结的行为完全符合市场规则,并鼓吹陈晓的留任是资本的选择、更是市场的选择,这种观点却并不可取。原因很简单,人类若停止了商业伦理的叩问,人类商业文明的游戏规则若脱离了企业伦理,商业文明不仅不能进步,还将走向式微,最终毁灭的必将是商业文明自身!
    对于高品质的商业伦理社会,不仅有规则和外在公平,而且有诚信与内在公平,出资人与职业经理人各司其职,出资人凭借其“财”获得资本利得、职业经理人依靠其“才”获取薪酬。职业经理人秉承严格的信托责任,其贡献的大小通过薪酬的升降体现,而不可窥视企业的所有权,一旦职业经理人的档案中留下信用污点,其丢掉的不只是一份工作,很可能断送职业生涯。更为重要的是,公众对于信托缺失的谴责空前严厉,这种价值判断的标准不只是有形的法律,而是内心的道德标尺,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违背商业伦理的游戏者都将背负沉重的违背成本。
    我们之所以关注国美之争并非鹤蚌谁胜谁负,而是其中的商业文明,并且坚持认为,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国美之争所折射出的企业伦理问题。国美大戏已休眠数月,国美之争在中国商业史中也必将留下它的痕迹,而中国的公司治理与商业文明演进之路才刚刚开始。且让我们都带着良心与理性的镜子,一路前行一路反思,在反思中不断除去身上的泥土,不断打磨中华商业文明之宝器放出更灿烂的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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