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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税改三件事

作者:吴丽华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28 21:06:47

摘要:十二五税改三件事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丽华 北京报道

   1月27日晚间,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上海、重庆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消息正式对外公布。
    传言了近一年的房产税改革,终于拉开了帷幕。这也预示着酝酿中的一场大的税制体系改革在十二五一开局就有大动作。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十二五规划,增值税扩围、个税改革、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税、研究推进房产税都是这一个五年财税体制改革中已经进入日程的大事。
    不过,财税部门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财税改革并非易事,即使进入规划、开始研究实施,依旧存在不少困难,能否顺利实施,还要看改革过程中各方关系的协调和决策层的决心。
    由于税制改革过程中涉及到的加税减税,换算出来都是利益相关方手中的真金白银,如何协调各方关系,让各方利益都能接受,成为十二五税改大局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正因为改革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分配和协调,看似单独的一项项税制改革也因此产生关系图谱,甚至盘根错节。
房产税成地方新财源
    率先破冰的房产税改革除了承载着调控房价的重任外,其本身更重要的作用是培养地方税源、健全税制,并在十二五税制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后续实施的减税政策提供可能的财力支持。
    房产税脱胎于物业税,物业税最初的设计是将在开发环节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都并入物业税,在保有环节由房屋产权人分年缴纳。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中央2003年提出要适时择机开征物业税时,全国房价还处在较低的水平,提出这项税收只是要着眼于培养健康的地方税源,以解决在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财力过小的问题,当时中央提出房产税,与房地产市场无关。
    随后房价的暴涨让物业税在研究过程中,被赋予了调节房地产市场,甚至打压房价的责任,没想到近几年房价暴涨,通过房产税来调整房价的呼声越来越高。而物业税由于法理、制度涉及等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在今年初房价急剧膨胀之际,物业税绕道房产税成为这一税制改革的方向。
    “新国八条”出台之后公布的房产税试点方案,调控房价的意图不言而喻,但是房产税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依然是个未知数。
    一位税务部门人士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房产税从根本上就是地方政府的一项税源,不必对调节房价寄予太大希望。
    1月27日晚间,上海、重庆刚刚公布试点方案之际,已经有评论指出,方案可能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一旦实行,目前可以确定的能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却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一直在努力构建未来的第三大税种,即财产税,实际上就是不动产税物业税、房产税。目前与不动产有关的税在整个税收体系里面,所占的份额过小。而在多数国家,不动产税是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
 近期财税体制改革的转向也是希望能给地方政府设立一个支柱性税种,物业税一直被希望填补地方财政的这一缺口。
 4万亿投资热潮后,地方政府显现出了严重的缺钱迹象,已有的地方税种成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可能性不大,此时作为物业税变形的房产税成为地方财源的需求开始显现。
 一位决策部门的官员对记者表示,一旦对居民自用住宅征税,房产税一定会成为中国一个主体税种之一。
增值税改革势在必行
 房产税改革正为十二五,甚至更长远的税收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记者从上述财税部门内部人士处获悉,按照现行的工作规划,增值税扩围已经成为十二五期间势在必行的工作,而且该项改革涉及到我国税收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和地方税收的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是最重要也是意义最重大的财税体制改革。
 此外,增值税扩围取代营业税后将实现全产业链抵扣、消除重复征税,减税规模会非常大,特别是作为地方第一大税种的营业税并入增值税,地方税源会受到很大影响。
 如何协调中央和地方收支关系,弥补地方政府的收入减少,成为增值税扩围改革中不可回避的话题。
 按照上述财税部门内部人士的解释,如果改革方案中这项收入减少,势必要在别的地方有一个差额补充。
 因为各级政府都有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责,各项支出一般不能减少,甚至每年还要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所以涉及到减税改革,测算减税规模并涉及补偿方案也是重要工作之一。
 而此次已经破冰的房产税改革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培养地方政府稳定税源方面无疑为增值税扩围奠定了制度基础。
 即便如此,一位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依然认为,由于增值税完全取代营业税减税规模巨大,房产税收入难以弥补减税规模,增值税扩围仍然会逐步实施,而且会结合其他政策措施,做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会因此减少,甚至还会有所增加。
 上述财税部门人士则告诉记者,包括资源税改革、开征环境税等税制改革都是增加税收的改革,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减税政策的实施提供长远的财力支持,按照十二五税制改革规划,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等都是这一个五年税制改革的工作任务。
个税改革或缓步前行
 增值税之外,涉及更多纳税人的个税改革也是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中涉及减税的重点项目。
 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按照现在的方案设计,“减少级次、调整级距”作为近期个税改革的方案基本可以确定。有消息称,这一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
 事实上,近两年的个税改革传言中,“减少级次、调整级距”的说法已经不止一次,而这一思路也逐渐成为财税界学者的共识。
 在今年以来的个税改革讨论中一直存在提高个税起征点、“减少级次、调整级距”与分类和综合相结合三种说法。
 财税界人士认可的一般是后两种方案,因为单纯提高起征点,中低收入者受益有限,反而使高收入者减税力度更大,而且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如果进一步提高起征点,中西部一些地区个税纳税人很可能大幅减少,而这不符合这一税制设置的初衷。
 但是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向由于现有法律、信息收集、部委协调等各方面因素,短期内无法实施,于是,“减少级次、调整级距”的折中方案就成为了税制改革的现实选择。
 税务总局官员向记者坦言,关于个税改革的相关工作部里从来没停止过,即便是缩减征收级次及适当下调税率,这些问题都已经反复论证讨论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之所以迟迟没有结果,只因为这其中涉及到的各方面问题实在是太多了,很多问题尚需进一步协调。
 事实上,多年以来个税改革一直小步前行,甚至走走停停。自2007年第三次提高起征点之后,虽然个税改革备受关注,屡次传出改革方案,甚至媒体多次报道方案上报国务院,但至今为止个税改革仍然没有明显进展。
 本报记者了解到,除了技术难题外,个税深层改革必须由多个部门配合是另一大难题,由于短期内个税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很难解决,于是可能会采取妥协折中的办法,近期改革仍然是小步前行,采取“减少级次、调整级距”的折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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