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例要“紧烧火,慢揭锅”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商 灏 北京报道
虽然现在并无最坏情况会发生的证据,但包括“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等数据都显示中国经济增速开始放缓。
我们看到,为了促进新增需求,投资方面,中央政府批出的土地开发大幅增加,廉租屋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快,西部开发部署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快,更多民营企业投资领域开放加快,等等;内需方面,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似乎在正成为新动力,工薪阶层特别是中下层劳动者收入的增加,以及多项促内需政策预期着国内消费的长期稳步增长。
我们还看到,由于美欧经济反弹疲弱,人民币升值以及中国出现劳动力短缺趋势,中国出口下半年将面临更大考验。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机构下调了对中国GDP增长的预测,也下调了对中国CPI涨幅的预测。
上述种种,或许预示着央行年底前不会加息。那么,在加息压力减弱的同时,加薪的压力是否正在增强?工资的上涨将支撑中国经济转型吗?
7月3日,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分析阐述了中国工人低薪时代暂不会终结的基本趋势。8月4日,苏海南再次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就中国劳动力工资增长新格局、新变化发表意见。
提高两个比重,
增加百姓收入须下决心
《华夏时报》:从宏观的角度看,近来有分析认为,中国经济正步入下行周期,通胀压力似不再紧迫,应没有人会同意央行年内加息。倘若经济运行果真开始放缓,则调整工资水平,增加低收入家庭收入,促进他们消费的增加,将如何逐渐形成对经济的长期支撑作用?
苏海南:众所周知,这些年来,中国经济结构一直存在很大问题,“三驾马车”只靠两驾发挥作用,也就是主要依靠外贸和投资拉动,内需的作用力很小。对此,中央政府已有明确判断,认为必须加以调整。
之前的实践证明,这样一个不可持续的经济结构,已经导致中国经济在遭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时,发生大幅滑坡,以至于只好以4万亿巨资投入加以应对,这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应该说,相关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对于中国经济渡过2008年至2009年的难关,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长远来看,这也是不可持续的。而且,经过30年的高速增长,中国经济可能正逐渐进入减速期,需要更加强调经济的平稳较快可持续发展。
对于目前的经济运行态势有几种看法。有观点认为下半年中国经济将向下回落;也有分析说,中国经济还有20至30年的较快增长期,包括央行和统计局,还有一些高层人士,包括樊纲先生,都作出了这样的乐观判断。而我个人认为,说中国经济马上就进入下行周期,言之偏重。但我们必须分析经济放缓的原因究竟在哪里。我想,应该还是外部和内部的原因。外部原因在于国际经济形势并不乐观,甚至被认为或有二次探底之可能,我们看到,相关国家失业率大幅上升,欧盟国家经济复苏状况并不理想,这些对中国外贸出口继续大幅提升会形成很大制约。而且人民币汇率上升压力可能还会再次掀起高潮。内部原因一方面主要还是内需不足,另一方面确有加薪等企业成本上涨的压力,以至于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出现下跌。出于上述原因,特别是总结30年来经济发展模式的利弊,应该说,现在必须下定决心调整经济结构,也就是像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那样,要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放在首位。
现在,外需扩大已肯定不可持续;投资已投入了4万亿,不可能再有多少万亿来投入。惟一的出路,就是扩大内需。而扩大内需的关键,是要让老百姓口袋里有钱。特别是那些中低收入者,他们既缺钱,也有很强的消费需求欲望。如果我们真正进行了经济结构调整,使内需——投资——外贸形成相互协调拉动经济的格局,并让内需拉动经济的作用占据主要地位,这将是我们惟一正确的选择。
应该说,上述判断或结论,决策层已有共识。现在就看能否真正下定决心。
长远来看,顺应老百姓改善生活的内在要求,着眼和立足于追求共同富裕,建设和谐社会,同时考虑到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中居民收入、劳动报酬两个比重偏低的状况,应下定决心让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的增长成为重要的政策选择。当然,两个比重的提高,应建立在提高生产效率、继续发展经济的基础之上,使之与GDP的增长保持恰当的或基本相等的关系,而不是原来那样明显滞后的关系。这是应该的,也是完全可能的。
《华夏时报》:的确,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GDP增长多少,工资上涨也应是多少,这样经济才会正常。然而决策层面是否仍然对工资上涨的负面效应心存忧虑?
苏海南:是的。所以高层明确表示现在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劳动者要求提高工资,另一方面,企业也确实面临多重压力。现实状况是,目前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企业相对多拿了一些,老百姓拿得相对少了一些。而企业里,一部分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垄断型企业,效益非常好,其职工工资总体来说不低;那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则由于生产效率、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较为低端、税负相对偏重等因素,确实面临经营困难的状况,难以很快发展,也没有能力给其职工增加工资。因此,既然政府决心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就应下决心给那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减免税负,让他们能够生存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继续吸纳大量劳动者就业,同时也有能力给劳动者增加工资。惟其如此,才能摆脱两难境地。
《华夏时报》:就经济基本面而言,有人认为中国已进入“刘易斯拐点”,甚至断言工资上涨速度会高达30%,您同意这样的看法吗?
苏海南:我不同意这个看法,中国并没有达到“刘易斯拐点”。现在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用工荒,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从总量来看,中国劳动力并非供不应求。只是由于区域性、结构性和行业性与职业性等多方面原因,才出现局部的用工荒,中国远没有到整个国家出现用工荒的地步。从总量看,我国仍然是劳动力供过于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者工资不会由于劳动力供不应求而大幅上涨。有人曾做过一个调查分析说,如果东部沿海地区工资到达2500元左右,将增强对劳动者的吸引力。当然这也涉及到例如广东地区“腾笼换鸟”那样的产业结构调整问题,部分低端产业需要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于就业的供求关系并没有真正到达“刘易斯拐点”,所以工资上涨虽然有呼声,有需求,甚至出现少量罢工事件,但并不意味着全国的工资上涨速度会很快。
不必加息,
只须合理加薪
《华夏时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如果需求增长受到收入增长的支撑,您认为通胀与加薪之间是怎样的联系?
苏海南:如果需求受到收入增长的支撑,首先将带来相应的生产投入和更多的产出,这应是一个良性循环的好事,不会造成通胀。通胀主要是钞票发行过多或由于某些产品供不应求价格猛涨推动多发钞票的结果。但如果收入增长,而农产品出现供不应求,就像现在的“豆你玩”、“蒜你狠”这样的故意囤积某些产品抬高价格现象,将会对推动通胀带来一定影响。我想政府处理此类问题应该很有经验,决不会出现农产品价格大面积上涨的情况。目前,通胀压力并不大,而合理加薪,总的看是一个还账的性质,很有必要。
《华夏时报》:在加息与引导民间投资、工人加薪与制造业发展等方面存在政策抉择上的“两难”的同时,我们可以对清晰稳定明确的政策能有怎样的预期?
苏海南:加大对民间投资壁垒的破除,真正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新36条,这些都应是很明确的了。工人加薪与制造业发展方面,主要有两条要考虑。第一,工人加薪是应该的、合理的、适度的、适时的,而不是过快过猛。这应形成基本共识。目前加薪是应该的,这一点好像并未完全形成共识。第二,要给工人加薪,要让制造业发展,就要调整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就是少征和多收并举,少征是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其中的制造业中小企业减免税费,改善其经营环境,帮助其解决融资难等问题,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有能力给员工加薪。对于那些效益很好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企,利润上缴制度,资源占有税制度等等要进一步健全并强化实施。政府少征一块又多收一块,在财政上基本不会有太大的窟窿。现在,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都在大力呼吁和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人加薪将逐步形成市场经济通行做法的模式。
关于工人加薪,目前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六种途径综合推动。一是在提高效率、效益基础之上加薪;二是转型换代、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所支撑的加薪;三是减免税费所扶持的加薪;四是扩大就业拉动加薪;五是劳动者提高自身素质和多做贡献加薪;六是健全制度保障加薪,包括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行劳资平等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等等。
《华夏时报》:综合来看,您认为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为什么只要加薪,而不要加息?
苏海南:我们要启动内需,就要合理和适度地加薪,就要让大家有钱保障生活,同时有剩余的钱,有心、有力,敢于花钱去买其他东西。而加息的结果,是鼓励大家把钱都存到银行里,或者通过别的途径去投资生利。
“紧烧火,慢揭锅”
《华夏时报》:您认为职工工资究竟能够涨多少,应该有一个怎样合理的空间?
苏海南:我们可能没办法确定一个具体的量化区间,但至少有几条是可以明确的。首先,宏观层面上,工资的增长幅度可以等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这样做是绝对不会出问题的。因为以往,劳资双方的利益分配关系,是利润侵蚀了工资。所以在一定时期内,让工资涨快一点,又没有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就不会有负面效应。以往有“两低于”原则,现在我们可以说改变为“两等于”或“两协调”:让工资总额的增长等于经济效益的增长或与其相协调,让平均工资的增长等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或与其相协调。具体到微观层面,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情形将有所不同。对于那些收入很高的群体,就不是两等于的问题,而是继续坚持两低于,少涨或不涨的问题。而对于某些历史欠账很多的特定行业或企业,一定时期内,工资涨幅稍微快于效益的增长,也应是可以的;大多数企业则应该两等于或两协调。在总的方向上,两等于肯定不会有问题。
《华夏时报》:中国劳动力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如何能加以改变?
苏海南:同工不同酬首先是微观层面要解决的问题,进而放大到宏观层面来解决。在微观层面,是要在企业内部,争取做到同工同酬。目前在企业内部同工不同酬,主要是正式工与农民工、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工,在同样岗位上干同样的活做同样的贡献,却报酬不一样。改变这个状况,不论从法律的规定看,还是从对共同富裕的追求看,或从确保劳动者有尊严的劳动和生活的需要看,都是毫无疑问的。放大到宏观层面,要改变同工不同酬状况,则需要一个历史过程。
首先,应使各类企业确立起工资分配不能有歧视的理念,一定要扭转那种歧视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人员的错误观念。其次,企业要梳理不同用工形式和混岗作业的现象,特别是劳务派遣工不能大面积使用,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而且,尤其不要混岗使用。第三,对不同用工形式要相应建立各自统一的薪酬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和制度之间关系的安排上,应贯彻公正、公平、不歧视的原则。第四,现实中存在的正式工与农民工等人员的收入水平差距,不可能一夜之间抹平,但只要确立了目标,有统一规范的薪酬制度,就可以逐渐解决问题。
《华夏时报》:目前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工资条例修改问题,相关的各种虚虚实实的报道频现,您怎样看?
苏海南:人们热切盼望有关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因为我们收入分配上存在太多的问题,需要有法律和政策的支撑来加以解决。但收入分配问题又非常复杂,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大中型企业与小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差距等等,使我们要拿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法律和政策,并非简单的事情,需要考虑周全之后再出台。这大概可以叫做“紧烧火,慢揭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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