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将重点建设海湾从50个扩大到110余个,在厦门、秦皇岛等7个沿海城市探索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快讯
文/刘昱汝
6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在会上表示,要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紧盯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坚定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和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推动实现近岸海域水更清、滩更净、湾更美、人海更和谐。
张志锋表示,坚持“一湾一策”提升海湾之美,坚持提质扩面和示范引领相结合。制定印发《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将重点建设海湾从50个扩大到110余个,并在厦门、秦皇岛等7个沿海城市探索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
截至目前,全国283个海湾中已有159个海湾出台了美丽海湾具体建设方案。2021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确定了福建、厦门东南部海域等三批共31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并总结凝练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创新经验模式和做法,广泛宣传沿海地方因地制宜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的重要进展与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生态环境部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多方协同。紧盯总氮这个陆海统筹治理的关键指标,会同相关部门和沿海地方,统筹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的部门联合攻坚、定期巡河治污、驻点技术帮扶等,2024年全国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紧盯海洋垃圾这个老百姓身边的突出问题,会同多部门在65个海湾开展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动员组织企业和公众广泛参与,定期开展无人机航拍监管,一年来相关海湾岸滩垃圾的盖度总体下降75%。
在推进目标指标的过程中,张志锋明确提出“四个更加”的导向:更加注重美丽海湾建设的整体成效;更加注重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提升;更加注重公众生活品质和环境安全保障和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创新和科技赋能。
编辑:徐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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