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首页证券正文

山东宝莫大股东“蹊跷”改制 董事长夏春良从代持走向控股

作者:夏华旺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18 21:17:19

摘要:山东宝莫大股东“蹊跷”改制 董事长夏春良从代持走向控股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夏华旺 北京报道

   6月18日,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并在这一天申请过会。
    石油开采行业很“暴利”人所共知,而山东宝莫为石油巨头提供三次采油的驱油剂,赚的就是暴利行业的钱。山东宝莫70%-80%的业务来自我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2004年之前,山东宝莫一直是中石化胜利油田的全资公司,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上会前夕,山东宝莫的公司负责人从东营市来到北京,为公司过会奔波,即将上市的山东宝莫也大致披露了大股东长安集团如何从国有企业变为私人控股的企业,公司董事长夏春良如何从职工股份的代持人,经过6年时间,和其他42名自然人一起,成为山东宝莫的实际控制人的经过。作为曾经的东营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夏春良是如何发家的呢?
职工324万控股长安集团
    山东宝莫目前的控股股东为长安集团,持有公司58.89%股权,而长安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夏春良等43名自然人。
    长安实业于2004年6月完成改制,更名为长安集团,性质变更为国有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改制中,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安置长安实业的员工,长安实业参加改制职工共计663名,按照中石化的标准,长安实业需支付职工补偿补助金共计2326万元。
    胜利石油管理局没有支付现金,而是将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分流安置补助全部转为改制企业股权,并且同意将职工股份交由公司内部职工股权管理委员会管理,夏春良、栾亦民等6名自然人作为记名股东,代663名职工行使股东权力。
    改制后的新长安集团,注册资本6258万元。其中胜利石油管理局以国有净资产816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3.04%;深圳石油实业公司以现金认购国有净资产2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1.96%;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以现金认购国有净资产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99%。职工以补偿补助金2326万元认购国有净资产2582万元,以现金324万元认购国有净资产360万元。
    663名职工实际出资324万元,取得了长安集团47.01%股权,改制后的长安集团成为职工控股企业。而后来的股权演变证明,长安集团的股权一步步集中在了少数高层手中,43名员工享有了663名职工的权益。
    截至2004年5月25日,长安实业国有净资产审定值为人民币6074万元。
    在后来的股权转让中,长安集团的资产却在评估中一次次缩水。通过股权规范,长安集团的职工以低廉的价格从另外几位国有股东手中受让了大部分股份。
参股公司低价卖股权
    改制后,根据中石化的要求,胜利石油管理局持有的长安集团股权应争取3年内完全退出。
    2006年12月25日,胜利石油管理局与夏春良、栾庆民、阔伟、向民、刘福林、梁立稳等六名自然人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胜利石油管理局将其持有的长安集团13.04%的股权转让给六名自然人股东。
    依据《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该股权转让总价格为302万元。这份评估报告确定的长安集团每股净资产值为0.37元/股。2004年,深圳石油实业公司和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参股新长安集团时,都以每股1元的价格进入,时隔两年,这部分的评估转让价竟然贬值。
    2007年5月10日,深圳石油实业有限公司与夏春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长安集团31.96%股权以2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夏春良。
    这一转让行为被山东宝莫聘请的上市保荐人和律师评价为:“有瑕疵,但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深圳石油实业作为一家国有企业,转让国有产权,未经公开的挂牌交易程序,已经违反了国资委的相关规定。
    2007年12月17日,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召开经理办公会,通过决议决定对其所持有的长安集团7.99%股权以评估价为底价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自然人张启波通过上海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以人民币163.36万元的价格受让了长安集团7.99%的股权,2008年3月7日,张启波将其所持有的长安集团7.99%股权以人民币163.3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夏春良。
    有财务专家对此提出了质疑:“深圳石油实业有限公司2000万元入股,2000万元退股,一分钱都没赚,连利息都没有;而胜利石油管理局816万元入股,302万元退出,不考虑利息损失,亏损63%;中国节能投公司500万元入股,163万元退出,不考虑利息损失,亏损67%。”
    按照上述两次资产评估,长安集团改制后资产出现巨额缩水,注册资本6258万的公司,至2007年底净资产只剩下2044万,资产缩水4214万元。而同一时间,长安集团享有58.89%股权的子公司山东宝莫,截至2007年底的净资产却有1.32亿,净利润为2578万。
    由于处于过会敏感期,山东宝莫办公室主任只是记录下本报记者提出的疑问,并没有给予回答。
夏春良从代持变为控股
    按照山东宝莫的说法,2006年12月24日及27日长安集团先后召开了职工股权管理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及职工股权管理委员会会员大会,通过职工自愿申报的方式,最终形成了长安集团自然人股东43名人选。
    2006年12月28日,620名转让人分别与6名自然人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长安集团股权以每股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43名股东通过6名自然人股东间接持有长安集团股权共计2942.2万股。根据山东宝莫提供的名单,这43名股东至少是长安集团经理或者厂长以上的职工。
    自愿退出的620名员工,平均获得不到3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而按照上述财务专家的估计,长安集团持有上市后的山东宝莫44.17%股权,市值7.5亿元之上,即持有1.1%长安集团股权对应的山东宝莫股份市值在800万元之上,这43名股东大部分上市之后都会成为亿万富翁。
    一直以来,夏春良都是以股权代持人的身份出现,最早作为6名自然人之一,为长安集团633名职工待持股份,而后又作为6名自然人之一,代表43名股东持有股份,截至2010年,这43名股东已100%持有长安集团的股权。
    2008年3月18日,6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与另外37名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代持股份转让予实际持有人。至此,自然人的股份归属理清,夏春良作为长安集团的董事长,出资比例为6.98%,是长安集团的第一大个人股东。作为山东宝莫的董事长,夏春良个人持有山东宝莫2.22%,是唯一的自然人股东。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