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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桓:资源税推广将考虑资源地差异性

作者:商灏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4 20:31:05

摘要:刘桓:资源税推广将考虑资源地差异性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商 灏 北京报道

    涉及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的新疆资源税改革,其正式启动意味着新疆作为资源输出大省,当地政府将在资源开采中获得更多财政收入,新疆的自然环境也理应由此获得更好保护。毫无疑问,资源税改革的推进,对于完善资源类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缓解地方政府财力紧张,都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最近接受《华夏时报》记者访问,就相关问题作了深入分析。
范围应扩大到
无线频道等无形资源
    问:为什么新疆资源税税率定为5%,被认为是比较合理的水平?
    答:过去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的好处一直为开采者所获得,而资源地政府却没能获得多少,形成了一种垄断企业这些年收入过分增加的不好的现象。对于这次改革试点,大家认为,诸如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价格波动较大的资源类产品,其资源税征收比率应该和其价格上涨比率相对一致。我们在上世纪80年代设计的资源类产品税率,就是资源类产品原来价值的5%到7%。
    本次新疆试点确定的5%税率,大概会成为今后的一种模式。这样无论今后资源类产品价格下跌或上涨,地方政府相关收益都不会受影响。5%这个税率也是出于对开征资源税初衷以及国家对资源节约方面要求的种种考虑而确定的。

    问:新疆试点资源税改革范围是否会向原油和天然气以外的资源类产品领域扩展?
    答:完全有这种可能。资源类产品都是稀缺资源,都需要通过国家征税的方式规范对它的使用,其开采使用对于环境的破坏都应通过征税方式得到相应补偿。
    例如水资源在我们国家就是很缺乏的资源,因此水费今后必然要上涨。除了这些有形的资源,还有一些无形的资源,比如手机使用的无线频道等,都属于国家垄断的稀缺资源,目前由特定的企业获得其好处。有人统计过,中国移动网每年通过除夕之夜巨量短信可获得的收入高达上百亿元。
    今后,类似无线频道这样的无形资源,也将被政府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
新疆当地政府和
企业将获双赢
    问:税收与资源价格变化挂钩,变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等于提高税负,这对新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将产生怎样的深远影响?
    答:这样提高税负有两个结果:第一,当地政府财政收入增加。新疆在国内产业分工中属于资源类产品输出省,如果其输出资源类产品价格偏低,必然造成当地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第二,资源税增加之后,把资源价格提高,当地企业可以获得很大的好处。这样就是一举两得。

    问:不过这其中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资源税上涨以后,资源类产品价格是否马上就提高?
    答: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资源的掌控者目前还是国有企业,而大型国企关于石油、天然气价格的涨跌,受到国家发改委严格控制。所以,我们不能说资源税上涨以后,资源类产品价格马上就会上涨。但资源税上涨以后,最终必然会传导到价格变化当中去。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价格今后必然会上涨,但那种上涨的推动力,说不清楚到底是经济发展还是税收。不过从企业财会的角度看,税收是企业的外部成本,当企业外部成本增加以后,最终会反映到企业产品的价格上去。
    所以,通过本次新疆试点,新疆生产能源产品的企业将得到提高产品价格的好处,当地政府则可以产品价格为基础增加税收,这样的举动,将使新疆当地政府和企业获得双赢。

    问:根据征收资源税的本来意义,资源税所得的相当部分是直接用来补助资源开采地和建设当地的生态环境,形成当地可持续发展的条件,那么如何避免把资源税收入仅仅当做改善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大进项?如何保证新疆资源税费改革施行一段时间后,新疆的总体经济社会环境、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及生态环境将有一定程度的改观?
    答:这属于我们要严格财经纪律的问题。地方政府征得税收以后要干什么,除了有些专款专用的做法之外,一般都会被纳入当地政府总体财力统一使用。但中央政府对于资源税本身今后使用的项目,应该不能作出一一对应的使用规定。比如并不能规定征收资源税一元钱,必须返还环保一元钱等等。但中央政府在地方财政支出的总体规划上,会要求加强其地方性。这样就会通过资源税率的提高,达到对于新疆当地用于改善社会与自然环境等方面的财政支出的制约的目的,这虽是一种间接的关系,但却相当的严谨。
各省份全面跟进为时不远
    问:资源税改革或使新疆资源成本提高,资源开采和采购是否有可能转向那些还未施行资源税改革的地方,从而可能使新疆的资源税收入没有增加反而减少?
    答:这个担心是有的,现实情况确实不尽如人意。但因为资源产品市场在我国基本属于卖方市场,这种情形之下,买方若不买新疆的资源产品将达不到所需采购量。另外,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进行试点之后,全国各地将逐步跟进,因此,你所说的状况恐怕即使出现,也会在很短时间内改变。如果资源类产品价格整体上涨和资源税整体增加,全国资源类产品价格水平将是趋同的。如此一来,下游产业的选择余地恐怕并不太大。

    问:也就是说那些尚未施行资源税改革的资源大省,可能不必担心会有更多的资本涌入抓住最后的低成本机会,进行“最后的疯狂”,加剧乱开滥采,加剧对资源的浪费与破坏?
    答:资源税其实早已被纳入国家财税改革的范围。据我们了解,下半年全国人大开会就将讨论相关的几个方案。目前只不过是趁着国家治理新疆的大政策,推进这项改革。后续别的省份的跟进,我估计为时不远。
各地资源税政策
会实事求是有差异
    问:新疆率先施行资源税费改革,虽是试点,却似乎关系全局。增加的税费成本转嫁到下游企业后,最终对PPI及CPI的影响可能有多大?
    答:短期看应该问题不大。因为石油等资源类产品是由国家定价,而对其征税的核心目的还是为了缩小相关垄断行业企业收入与其他行业企业收入的差异,这样的做法短期内应该是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的。但正如我刚才所说,税收是企业经营中的外部成本,其提高以后,最终会影响到下游企业产品的价格上涨。这个过程,我们希望是在可控范围之内的和渐变的或渐进的,而不是让很多产品价格立刻纷纷涨价。这方面相信国家发改委会作出相应安排。

    问:在新疆开始试点之后,全国范围内推出资源税改革的可能性有多大?在当前经济形势尚不稳固的情况下,即使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税率会是多少?
    答:大家应注意到的一个事实就是,这些年在全疆和全国范围内,资源类产品价格偏低,税费过少,造成上下游产业之间一些严重脱节现象。资源生产企业和产地都比较贫穷,而下游产业又一直以较为低廉的价格获得矿产品,其生产出的产品再返销给原材料产地,造成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这个现象是比较严重的。所以我们说,征收资源税以后,资源类产品价格提高,对于缓解上述现象会有帮助。
    在这种大背景之下,资源税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势在必行,但具体时间我们很难确定。下半年,资源税改革将在全国人大通过立法过程。而何时在全国全面推行,应拭目以待。
    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以后,税率会是多少目前还很难说。现在新疆的资源税税率是5%,但资源税的一个特点是,资源的好坏,与其蕴藏、运输等条件和开采成本等关系密切,同类资源其相关方面条件往往都不一样,但价格却往往不能不相一致。因此如何保持资源税原有的那种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的政策,这是我们税制建设当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我相信未来各地资源税政策会实事求是,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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