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巨头“二选一”案件一审落定,京东胜诉获赔10亿元|快讯
文/卢晓
京东与阿里之间旷日持久的“二选一”案件有了新进展。
1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这桩案件目前已历时六年。
据悉,2017年京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阿里“二选一”,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阿里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请求,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2020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阿里“二选一”垄断案组织了不公开质证。
“二选一”是电商平台激烈竞争的缩影,监管部门也早已关注到了“二选一”的问题。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在杭州举行的“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上表示,“二选一”限制了交易行为,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违背了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理念,让平台、合作方和消费者的利益受损。该负责人还表示,互联网领域的经营者实施“二选一”行为很可能违反《反垄断法》,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关注,对各方反应强烈、涉嫌构成垄断行为的“二选一”适时立案调查。
需要提及的是,12月27日京东集团宣布,2024年1月1日起京东采销等一线业务人员的年固定薪酬大幅上涨近100%,2024年初京东零售全员将平均加薪不低于20%。
12月29日,京东在港股收于112.5港元,微降0.09%,总市值3577亿港元。
编辑:黄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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