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长春:一国的数字货币不应损害其他央行的货币主权|快讯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3-11-29 22:42:45
文/卢梦雪
“央行数字货币应当促进国际货币体系的健康发展和金融的稳定,一国的数字货币不应该损害其他央行的货币主权和货币政策独立性。”11月29日,在中国(深圳)金融科技大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就“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原则与实践”发言时谈到。
穆长春表示,央行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金融基础设施,也是对央行支付系统的一次大的升级,为数字金融发展提供重要的底部支撑。
为解决传统跨境支付成本高、效率低、透明度低等三大挑战,2020年10月,二十国集团(G20)提出改善跨境支付的倡议,并将央行数字货币确定为解决方案之一。穆长春提到,一些经济体会担心货币替代、资本管理削弱和隐私方面的问题。
“这些也是我们担心的问题,我们中国有句古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我国人民银行在2020年就提出,央行数字货币跨境安排应遵守‘无损’‘合规’‘互通’三大原则,这三个原则已由国际清算银行提议成为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的基本原则。”穆长春表示。
其中的无损原则,是指央行数字货币应当促进国际货币体系的健康发展和金融的稳定,一国的数字货币不应该损害其他央行的货币主权和货币政策独立性。此外,通过货币当局合作,把不受监管的跨境支付活动纳入监管。
在相关原则的实践方面,穆长春举例说道,怎么样在货币桥项目中实现无损原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要充分尊重各国央行货币主权。
编辑:孟俊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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