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火车上被陌生人持刀杀害,警方回应,这个问题”刷屏了→

作者:孙琪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3-05-08 16:03:09

摘要:5月7日,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向新京报记者证实,网传5月4日晚K435次列车上一男子被人持刀杀害一事属实,且嫌犯有案底。

男子在火车上被陌生人持刀杀害,警方回应,这个问题”刷屏了→

5月7日,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向新京报记者证实,网传5月4日晚K435次列车上一男子被人持刀杀害一事属实,且嫌犯有案底。

警方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嫌犯35岁,重庆人,“2014年和2017年(凶手)曾两次持刀伤人,2010年和2011年曾两次被强制戒毒。”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事发时间为5月4日22时许,当时K435次列车行驶至湖南省衡山县到衡阳市之间,“目前,受害者家属正与集团公司、车务处和车站派出所沟通。”

铁路公安回应:嫌犯已刑拘

5月8日,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宣传教育室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嫌犯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调查中,广铁集团及相关部门正与家属进行善后处理。

针对网友关注的,刀具是如何带上火车的?广铁集团12306工作人员表示,铁路旅客禁止携带锐器,若携带日用刀具则“刀刃长度不得超过60毫米”,若超出规定长度不能携带或办理托运。该工作人员表示,列车上暂时没有配备医务人员的要求,但要求配备药箱,而药箱是否配备钥匙以及有何种药品,要视具体列车情况。

家属:行凶的刀有18厘米长

此前据四川广播电视台官方微博“四川观察”发布消息称,5月4日,K435次列车,一男子在火车上被陌生人持刀杀害,凶手当场被抓获。死者表哥称:死者与凶手不认识,行凶的刀有18厘米长,死前最后一刻还把刀抢过来压在肚子下面。

在曝光的相关视频画面中,一堆人聚集在车厢内,有声音连续惊呼“都是血”!

受害者的母亲声泪俱下地质问铁路有关人员,“这么长一把刀,你们怎么可以随意就让他带上车”。

这个问题被刷屏

事件发生后,网友们也纷纷关注并热议。今天一早,这起案件冲上热搜,网友纷纷提出质疑,众所周知火车站安检非常严格,连指甲钳、剃须刀、挂在钥匙串上的小刀都无法带进去,行凶者又是如何带刀上火车的?

安检如非故意没有刑责,死者家属可提民事赔偿

北京市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李贺超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在这一事件中,凶手涉嫌故意杀人罪,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法律后果。

“其次,如果凶器确为18厘米的长刀,那么它就属于管制刀具,按照交通运输相关规定是不能带进火车站的。铁路安检人员没有尽到相应的安检义务,应就失职行为受行政处分。”

一般来说,安检人员与杀人事件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李贺超律师表示:“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铁路安检人员明知道凶手要持刀杀人,仍然放纵他带刀上火车。在这种情况下,安检人员才可能要承担故意杀人罪共犯的刑事责任。”

李贺超律师建议,受害人家属可以就生命权的损害,对铁路运输部门提起民事赔偿责任的请求。

上海政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李威杰律师接受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组织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也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

“从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火车站还是列车,对于乘客都具备了安全保障的义务。”李威杰表示,“此次事故的发生,很有可能是因为铁路部门疏于安全检查,导致了犯罪嫌疑人携带刀具登上火车,所以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不过,也有可能凶手不是通过火车站安检通道进入的,最终要根据公安机关公布的调查结果。”李威杰强调。(来源:新京报、东方网·纵相新闻、中国新闻周刊、大象新闻、四川观察等;整理:孙琪)

编辑:李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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