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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审批权大幅下放背后

作者:杨仕省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23 21:27:15

摘要: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改革开放30年来,对外商投资审批权限下放幅度最大的一次。”在随后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这样表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改革开放30年来,对外商投资审批权限下放幅度最大的一次。”在随后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这样表示。
    在采访中,多位经济学家对记者分析,金融危机的影响未断,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和压力持续,国际热钱暗流涌动,而此时出台《意见》显得意味深长。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3月,外商对华投资累计设立企业近69万家,中国实际使用外资超过1万亿美元,连续17年位居发展中国家之首。
    “对于过度消耗能源和资源,制造污染的外国投资,中国再也不欢迎了。”张晓强认为,中国再也不能当“两高一资”的世界工厂了。据张晓强介绍,2009年中国GDP总量约为4.7万亿美元,占世界的8%,但为了完成这些GDP,消耗了世界能源的18%,钢铁的44%,水泥的53%。
    “在后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优化’成了外资新政核心词。”4月21日,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巡视员宋和平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外资政策也要与时俱进,作适当修改。”
    “一些实质的条款绝不会放松,要把严‘两高一资’的关口。”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张晓强两次强调,外资审批权下放,并不等于降低审核标准,只是简化了程序,缩短了时间。
外资审批权再度下放
    《意见》规定,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意见》同时提到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下称《目录》。“在当下加紧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背景下,需要适时对《目录》的政策导向进行一定的调整。”张晓强说,《目录》至今已先后做了四次修订。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则强调,《目录》每次修订都把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的范围和优化外资结构作为重点。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各国都加大了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力度,在这种新形势下,中国要保持国际竞争力,需要做更大的努力。”张晓强认为,中国目前仍然是国外投资者首选的投资东道国。
    而在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上,《意见》称除规定须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主要包括金融、电信服务行业),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而此前下放到地方政府的外资审批权,仅为1亿美元。  
    事实上,在中国,下放外资审批权不止一次。2009年3月,商务部连发三份通知均称,细化“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比如设立、变更鼓励类外资企业,直接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不需要再提交商务部。商务部通知还称,有10个副省级城市、5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14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均被授予“省级外资”审批权。
    最近决策层连续出台政策,从对外资的放任自流转向强化监管尺码。“开放中少不了监管。”21日,商务部一位官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只要涉及重点行业、国家经济安全的并购,均需要商务部的审批。”
    不仅如此,根据此前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大型重点骨干装备制造企业控股权向外资转让时,还应征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委的意见,如国资委或证监会。
    “放得开,收得拢。”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燕生认为,在审查中,重要的是要把握一个“度”,即能否实现有效的市场经济管理和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元化,是中国政府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需要、监管能力和跨国投资方式变化等因素主动做出的决策。”张晓强表示。
消除贸易不平衡
    大力调整外资政策,更是中国消除贸易不平衡的需要。
    目前,中国进出口贸易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平衡”。“贸易顺差或逆差的持续扩大或缩小,都会给中国经济的平衡带来巨大的压力。”多位专家向记者表示。为此,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主张实行进出口基本平衡的政策,并不追求大额的贸易顺差。
    “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李健表示,调整外资新政的目的不是关闭中国市场,而是为内外资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就监管当局频繁出台外资管理文件,中央党校一位学者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在某种程度上,针对的是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活动明显趋缓的现象。”受金融危机影响,去年下半年以来,外资投资减缓,甚至撤离了中国市场。
    “这对中国经济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李健说。去年在沿海地区这样的案例随处可见,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缩减开支,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不得不返乡或另找工作。一时间,就业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问题。
    对此,中央政府去年开始积极调整政策,除陆续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外,还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等外资并购新规,正是基于上述目的。
    此前有消息称,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新机制也将很快出台,一个类似于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的国务院机构渐行渐近。4月22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可能将由国务院副总理级别的官员牵头协调这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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