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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全国人大代表纷纷建议进一步释放慈善组织活力|聚焦2023全国两会

作者:张智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3-03-10 17:53:32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等。这些重要的论述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行动指南。”

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全国人大代表纷纷建议进一步释放慈善组织活力|聚焦2023全国两会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发展慈善事业是增强国家软实力和社会凝聚力的重要途径,对凝聚社会共识、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

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面保持稳定,在社会组织总量、慈善资源总量、慈善资产管理以及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等。这些重要的论述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行动指南。”全国人大代表、锡拈花湾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国平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山东省慈善总会会长韩金峰也建议,发挥慈善事业三次分配作用,推动共同富裕。

需要政策护持

根据2022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社会组织总量为901870个,其中慈善组织数量为11592个,占比为1.28%,慈善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中的最重要构成,截至2022年底为9369家,占社会组织总量的比例为0.1%左右。根据《慈善蓝皮书:2022中国慈善发展报告》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慈善资源总量为4114.84亿元,其中慈善捐赠为1534亿元,志愿服务贡献价值折现为1620亿元,彩票公益金为959.84亿元。2021年我国慈善资源总量为4466亿元,同比增长了8.57%。

不过,吴国平发现,增量主要来自志愿服务贡献价值的折现,慈善捐赠总量为1450亿元,同比有少量下降。而回望过去十多年,我国慈善捐赠总量没有明显的大幅度增长。

有关专家表示,民众对发展慈善事业期望很高,但与此同时,现在全国每年的慈善捐赠在2000亿元左右,发展慈善组织的积极性和期望并不匹配。

在吴国平看来,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或是法律跟不上时代发展,政策支持不到位。比如,慈善组织登记注册门槛高,流程复杂,日常运行过程中登记注册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慈善组织数量总体偏少;慈善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和收益水平远低于市场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完善;互联网捐赠参与的人数和善款总量远低于互联网发展的水平;慈善资源集中在头部机构和主要大城市,基层社会组织发展乏力,“五社联动”的设计需要破局。

当前,面对新时代慈善发展的环境和需要,对一部分业务范围多元、综合性的大型慈善组织来说,把所有管理职责交由单一主管部门,既增加了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慈善组织的业务开展。

2022年12月30日起,备受关注的《慈善法》实施六年多迎来首次修订,既是反映了慈善事业发展是时代之需,更是积极回应制约慈善事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吴国平建议,应由民政部牵头,进一步明确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把必须管的管好、管紧,把日常性、常态性、事务性的工作充分“放权”给慈善组织自身,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党组织的引领以及理事会的决策作用,释放秘书处团队的工作活力。

同时,应进一步优化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民政部牵头,在慈善信托和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慈善组织保值增值办法》规定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的涉及的相关内容,对慈善组织尤其是慈善基金会开展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慈善组织在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工作整体处在初级阶段,需要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的指导和倡导性文件,并在收益部分税收优惠方面提供相应扶持。

鼓励全民参与

全民参与是落实财富第三次分配和实现富裕非常重要的呈现方式,而互联网募捐和捐赠则是全民参与慈善事业最重要的手段。随着移动支付、智能终端的普及,互联网逐渐成为慈善组织面向公众开展慈善文化传播、善款募集、信息披露的载体。

遵照《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慈善组织开展互联网募捐时需要提前完成备案。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各地的标准不统一,且由于工作量比较大,涉及面比较广等原因,一些省、市存在备案周期过长的现象。

吴国平建议,民政部应进一步明确和优化互联网募捐的管理和服务,突出募捐项目的“备案”属性,可以对等级评估4A及以上且品牌影响大、社会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机构,给予相对宽松的环境。

此外,应着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让社区基金成为服务社区善治的重要引擎。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上海、广州、成都等城市在社区慈善基金会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但基金会门槛高,专业要求高,运营成本高,对人才整合、日常管理等方面都有翔实的规范,仅靠社区的力量比较难以独立支撑,因此,吴国平建议,民政部门鼓励和引导成熟社区依托本土成熟的慈善基金会设立“社区基金”,联合社区社会组织共享基金会的资质、人才、平台、资源等优势,共同服务社区治理。可在一些基础好的城市进行先行先试。

韩金峰则建议,应加强慈善人才培育,一方面,引导慈善组织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在项目管理、财务运营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慈善业务培训,鼓励慈善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快培养一批能长期参与慈善服务的慈善实务人才、富有管理经验的慈善管理人才和精通现代慈善专业知识的慈善教育研究人才,为慈善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高等院校等加大培养慈善事业专门人才的力度,开设慈善管理专业,研究开设公益慈善事业管理、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公益慈善营销等专业核心课程,为社会输送有专业特长的慈善工作者。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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