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试行存量房交易“连环单”业务并行办理

作者:方凤娇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9-23 13:24:14

摘要:北京市住建委和市规自委印发《关于试行存量房交易“连环单”业务并行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二手房交易“连环单”由过去的串联办理调整为并联办理,缩短办理时间,方便购房群众。

北京市住建委:试行存量房交易“连环单”业务并行办理

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消息,9 月 23 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布,为提高二手住房交易效率,支持购房家庭合理住房需求,近期,北京市住建委和市规自委印发《关于试行存量房交易“连环单”业务并行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二手房交易“连环单”由过去的串联办理调整为并联办理,缩短办理时间,方便购房群众。

试行期间,申请 " 连环单 " 业务的购房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有同时出售名下住房、购买本市存量住房需求;出售原住房后,具有北京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

" 连环单 " 是指在同一时期内,购房家庭(以下简称:" 连环单 " 家庭)先出售名下住房,再次购买住房的交易业务。" 连环单 " 业务并行办理(以下简称:" 连环单 " 业务)是指优化购房资格核验规则(完成卖出合同网上签约的房屋不计卖出房屋家庭房产套数),将原需按顺序先后办理的房屋卖出、买入业务调整为并行办理,以提高房屋交易效率、降低购房成本。

按现行做法,“连环单”家庭一般要在卖出名下住房并办理转移登记后,才能腾出资格购买下一处住房,交易周期较长。为打通“堵点”,自2021年起,北京市住建委在部分经纪机构中进行了试点,将“连环单”业务优化为并行办理,有效压减了交易时长。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住建委和市规自委正式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存量房交易“连环单”业务并行办理。

《通知》在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优化了购房资格核验操作,即:纳入“连环单”业务的购房家庭,其卖出住房网上签约后,即可视同该套住房“暂时”转出,进行买入房屋的购房资格审核,待完成买入住房的网签后,可一并办理卖出、买入房屋的贷款、缴税、登记业务。《通知》还明确了“连环单”业务办理的流程、规则等内容。目前,仅将“A家庭←B家庭←C家庭”涉及三方家庭的连环单业务纳入试行范围。

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监测评估“连环单”并联办理的实施效果,依托不动产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加强交易、缴税、登记各环节的信息流转和业务衔接,在兼顾安全和效率的前提下,逐步完善优化相关措施。(综合自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整理:方凤娇)

编辑:李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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