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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启动建设,高质量做好残疾预防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8-26 19:09:47

摘要:8月24日,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胡向阳在第六次残疾预防日媒体吹风会上称,为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已确定浙江省、北京市西城区等11个地区为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据记者了解,11个“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已陆续启动建设。

11个“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启动建设,高质量做好残疾预防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预防残疾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8月25日是第六个残疾预防日,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设健康中国”。

早在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下称《行动计划》),内容立足我国残疾预防发展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部署。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制定实施新一期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对于进一步强化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有效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在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做好残疾预防工作,维护、促进全民健康,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8月24日,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胡向阳在第六次残疾预防日媒体吹风会上称,为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已确定浙江省、北京市西城区等11个地区为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

据记者了解,11个“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已陆续启动建设。

残疾预防,从源头抓起

根据《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我国每20个新生儿里就有超过1个孩子患有出生缺陷,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数超90万人。

同时,在现有的8500多万残疾人中,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在致残因素中,先天性因素占9.57%。而残疾预防是减少残疾发生、控制残疾发展、保障残疾人基本权利、保护人民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控制或减少先天性残疾的发生,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是当前政府、社会各界和残疾人工作者面临的十分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早在“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作出部署。其中明确提出:一是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二是着力防控疾病致残;三是努力减少伤害致残;四是显著改善康复服务。

据记者了解,《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印发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齐心协力抓好贯彻实施,全面完成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在残疾预防上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首先,全人群全生命周期预防措施扎实落实,主要致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各地持续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大力实施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和干预;大力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重大致残性疾病防治;深化安全生产治理,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和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其次,进一步健全残疾预防工作机制,保障政策措施更趋完善。为实施行动计划,国务院残工委成立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组成的残疾预防工作协调小组,组建全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专家咨询委员会。各省(区、市)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制定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各领域工作任务落实。就在2017年2月,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75号国务院令,公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加大了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扶持力度,包括加强对残疾人的医疗保障,尤其是强化了对0-6岁残疾儿童、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残疾群体的保障力度;明确政府要对从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机构给予资金、物资方面的支持等。

同时,不断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显著提升,其中,2017年6月,国务院批准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从制度层面促进我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十三五”时期的预防任务目标如期实现,我国残疾预防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健康得到有效维护,残疾预防在促进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为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6个地区发布“施工图”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伴随生产生活方式、人口结构、疾病谱等迅速变化,我国残疾预防仍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主要表现在:致残因素复杂变化,残疾发生风险仍然较高,同时,全民健康素养有待提高、基层专业技术资源匮乏等还制约残疾预防工作进一步提升质量。

显而易见,“十四五”时期,我国残疾预防工作将面临更大压力和挑战。

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国残疾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行动和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处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针对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防控,《行动计划》提出,实施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疾病致残防控、伤害致残防控、康复服务促进五大行动,落实好“建立完善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等20项工作任务。同时,《行动计划》在“十三五”时期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全方位防控举措,提升了残疾预防整体水平。其中,新增“婚前医学检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等14项任务指标,提高了“产前筛查率”“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等8项任务目标的指标值。

进一步突出了人人尽责、共建共享,发挥好每个人在残疾预防中的主体作用。在工作原则中,提出“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把增强公民个人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作为残疾预防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在主要行动中,提出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在主要指标中,提出到2025年,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

同时,进一步突出对“一老一小”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服务。在主要任务指标中,将“新生儿听力筛查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列入任务指标,并提升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等任务指标目标值。在具体行动中,提出“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推广老年友好环境建设,鼓励家居环境适老化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环境”“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改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等新举措、新要求。

此外,进一步突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残疾预防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工作布局中,更加重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将“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等列入工作指标。在主要行动中,提出“强化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加强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养,加快建设康复大学,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设置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相关学科和专业”“健全基本康复服务、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标准规范,持续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等。在保障措施中,提出“加强残疾预防科技攻关、示范应用,针对残疾预防重点难点,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及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等给予支持”“确定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加强监测,探索经验,开展残疾预防新技术示范应用”等新要求。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行动计划》印发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北京、安徽、黑龙江、新疆、天津、陕西等26个省(区、市)印发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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