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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集团总裁李燕: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发展

作者:郭怡琳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3-04 22:38:49

摘要:我国医药制造业仍需追赶西方先进国家,从而由“医药制造大国”向“医药制造强国”迈进。​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总经理李燕聚焦于民族医药制造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关于大力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发展的几点建议》等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集团总裁李燕: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发展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郭怡琳  于娜 北京报道

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正式开幕,医药产业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在新冠疫情形势下,医药制造业与民生发展紧密联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药产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加强医药产业创新。事实上,我国医药制造业存在集中度低,产品结构亟待升级,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等矛盾。我国医药制造业仍需追赶西方先进国家,从而由“医药制造大国”向“医药制造强国”迈进。

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集团总裁李燕聚焦于民族医药制造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关于大力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发展的几点建议》等议案。

2021年1至10月,我国医药制药业营业收入为23529.8亿元,同比增长22.8%,医药制造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达到76.7%。我国的医药制造行业飞速发展,与此同时却显现出发展阶段的诸多短板。

李燕建议从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医药产业的战略地位,建立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采取切实措施支持民族医药企业创新、升级、发展;建议持续优化持有人制度;建议进一步优化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加速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助力民族医药企业原始创新;建议培育民众对国产药的好感和认同,增强对民族制药企业的信心;建议给资本设好“红绿灯”,引导资本瞄向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研发。

培育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十三五期间,医药工业主要增长指标均高于工业平均水平。目前国内医药市场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加快,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深度融入医药工业发展各环节,变革性新药创制技术和创新疗法、新型药物不断出现。

李燕指出,新发展阶段对医药工业提出更高要求,医药工业亟需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十四五期间,医药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将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驱动力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药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化全面向高端迈进。

李燕建议,切实把医药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培育,抓好医药产业规划落地实施,组建医药产业创新“国家队”。具体可行措施包括建立相关机制,集中国内药物创新优势科研力量,在不同主攻方向帮促和推动中国药物创新研发提速增效。支持支柱医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大投入,联合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队”组成成员,参与国际医药产业的竞争。有重点地进行“扶优扶强”,培育几家发展迅猛的大企业作为支撑,特别是对于产业基础雄厚、发展前景广阔、自律、潜力大、可培育的优秀民族医药企业,进行资源倾斜、政策支持,使企业在为社会提供高质量药品和服务的同时,建立良好市场回报到加大研发投入的良性循环,为后续发展积聚力量。

优化产学研一体机制助力原始创新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校企合作,推动基础研究成果早日产业化。

李燕表示,在实施过程中,部分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存在高校原始创新项目与企业合作成功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其主要原因:一是高校与企业的研究项目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双方对项目商业价值的评估较难达成一致,定价如果太低,校方担心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定价太高,企业承担风险过大。二是高校研究项目的开发和成果转化分属不同部门,其整体性、衔接性和高效性有待加强。三是高校、科研院所对市场敏感度不高,存在专利重复申请、壁垒不高、以转化为导向的能力弱。

李燕建议,强化同创共享的合作理念和机制。政策层面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切实处理好高校与企业的合作研发和知识产权之间的矛盾,处理好成果研发、转化和成果推广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鼓励高校加强与企业共建各类研究中心、研究所和实验室,建立联合科技攻关与人才培养基地等,营造有利于产学研合作的良性运行机制和氛围。此外,将成果转化纳入新一轮高校职称认定评审条件。

持续优化授权许可持有人制度

授权许可交易是药企快速扩充产品管线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国内企业走向国际的重要一步,但在后续的产业化政策方面尚存在持有人和场地变更等问题。如境外生产的药品在国外或国内上市后,尚未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境外持有人变更为境内持有人的申报路径,同时生产场地由境外转移到境内也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持。

李燕称,根据现有政策法规要求,已在境内、外上市的药品持有人和生产场地转移之境内时,境内持有人应按照仿制药类别进行注册申报、审批,按此规定,产品获批后无法享受创新药相关的政策红利,如:市场优先准入、专利期补偿以及相关的数据保护等。

李燕建议,在上市后持有人变更方面,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境外生产的药品在国外或国内上市后允许境外持有人变更为境内持有人、生产场地由境外转移到境内的注册路径,以尽早实现授权引进/合作开发产品的国内生产,更好地保障临床急需产品的供应同时便于监管。

营造良好的国产药品舆论环境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作用具有两重性和时限性,同时药品质量的重要性,药品鉴定的科学性均较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药品具有的专用性非常强。舆论报道一旦出现偏差,极易产生误解。

李燕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涉及药品宣传报道的意见或工作要求,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减少媒体涉药跟风炒作,用科学、专业的声音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战略和“国货”的正确认识。在国家医改持续深化、国内制药水平快速提升的大背景下,讲好“产业发展”故事、“产品创新”故事、“患者治愈”故事,用鲜活的事例,让事实说话,培育民众对民族医药产业品牌(国产药)的良好“国民形象”,让中国的民众认可国产药,支持国产药,增强民众对民族制药企业的自信。

引导资本支持临床导向的药物研发

近年来随着大量资本进入新药研发领域,创新研发逐渐进入无序竞争状态,尤其创新药临床试验深陷同质化内卷,创新研发出现“拔苗式”助长。资本的本质是逐利,而药物研发典型的特点是周期长,两者之间的矛盾,将会遏制或者扼杀真正的创新研发,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药物研发的良性发展。

李燕建议,给资本设好“红绿灯”配好刹车再上路,引导资本汇聚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研发。在源头创新方面提供更多地支持,避免一味追逐利润的短期行为,回归创新研发本质,助力我国药物创新研发的可持续发展。

见习编辑:孙梦圆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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