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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券商“罚单王”出炉:海通证券领罚5张居首,全面注册制下投行如何尽责?

作者:贾谨嫣 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12-31 23:15:53

摘要:近日,证监会官网再发布9张罚单,其中包含3张券商投行罚单,万联证券、国金证券、中金公司分别领罚。在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高压态势下,2021年以来,证监会官网累计发布34份投行罚单,海通证券以5张罚单居首,其中有4张为监管警示函。

年度券商“罚单王”出炉:海通证券领罚5张居首,全面注册制下投行如何尽责?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贾谨嫣 陈锋 北京报道

近日,证监会官网再发布9张罚单,其中包含3张券商投行罚单,万联证券、国金证券、中金公司分别领罚。在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高压态势下,2021年以来,证监会官网累计发布34份投行罚单,海通证券以5张罚单居首,其中有4张为监管警示函。

2021年A股股权融资总额为1.81万亿元,系2017年以来的最高值。接近证监会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全面推行注册制之下,督促中介机构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成为监管层主要工作之一。相比于责令整改、监管谈话等,被出具警示函则意味着处罚较重。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向券商累计发出25张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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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等再领罚单

12月29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再发布9条处罚信息。其中,万联证券、国金证券、中金公司分别领罚1张。

根据处罚信息显示,中金公司在保荐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主要依赖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科创属性。

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而万联证券则是在作为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时,存在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货币资金、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未能发现发行人大量更改银行流水、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而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国金证券系作为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时,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除海通证券领罚5张居首外,国金证券领罚4张居次,为A股罚单总数第二名的券商。

今年以来,截至12月31日,证监会累计发布34条投行处罚信息,其中有25条为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具体而言,全年被处罚超2次的投行有海通证券、国金证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第一创业、华泰证券。除此之外,万联证券等14家券商投行部被处罚1次。

海通证券5张罚单居首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A股股权融资总额为1.81万亿元,超出去年同期1.67万亿元。

具体来看,中信证券全年以3328.18亿元的总承销额位居A股之首,中金公司以2569.85亿元位居第二,华泰证券以1769.9亿元位列第三。

除此之外,海通证券以614.55亿元的承销总额位居A股投行第6名,国金证券以241.14亿元位居第14名。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海通证券今年领罚5张居首。其中有4张为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另一次为监管谈话。

根据2021年4月6日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海通证券在保荐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熊友辉涉嫌行贿的事项,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海通证券在履行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程序,未按规定对所利用的会计师工作进行审慎核查,走访客户的方式不合理且流于形式等,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除此之外,作为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海通证券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内控情况、股权情况等核查不充分,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2021年5月7日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海通证券在保荐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分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全面推行注册制下,投行作为中介机构履职尽责有哪些重要性以及必要性,除高压监管外,还有哪些方面应当重点关注呢?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券商作为中介机构,核心考验两个能力,一个是专业能力,另一个是道德水平,投行作为企业上市融资的重要中介,需要不断在合规前提下,提高其专业素养。

陈雳认为,一般财务造假是重灾区,是严打的重要战场,信息披露的方式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推行,也会有所变化,在高标准的前提下更需学习与新制度接轨。此外,如何进一步完善和积极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增量研究院院长张奥平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核心灵魂是信息披露,试点注册制运行两年以来,对于中介机构的责任要求会越来越多,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的同时,未来会看到资本市场更加法治化、严格化,资本市场会走向一个更加以企业长期价值为核心的发展轨迹。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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